如果單純把比賽當作求勝、求名利並不是件好事,因為你可能會為了得勝而不擇手段,從比賽中追求自我超越、享受競技的過程、發揮運動家精神,才是比賽的真諦吧!
一年一度的全國語文競賽,今年卻爆出台中因分組問題違反規定,致使數名參賽選手獲獎資格一度遭取消之事(新聞)。中市教育局挨批「大人給小孩最壞教育示範」,後來在教育局以此次違規事件是市府行政疏失而非學生刻意作弊為由向大會爭取恢復選手獲獎資格,雖然申訴成功但數名學生的名次積分仍未列入團體分數,台中因此失去團體第1名寶座。
綜觀整體,此次違規風波中市府教育局要負全責,誠如中市教師工會所言:如果市府覺得當初規則窒礙難行,應該事先就向主辦單位反映;既然要參賽,那就要遵守規定。學生為自己的縣市而戰,想必是犧牲了不少空閒時間,就是為了把榮耀帶回家鄉。然大人的錯為何讓學生來承擔呢?就因為教育局的便宜行事,使得參賽學生背負「作弊」罵名,即便後來申訴成功,這些學生也會被人說「就是因為市府的疏失你才能獲獎啦」、「搞不好官方與學生早已私下串通等到出事了再推給教育局就好」等閒話,真正的清白已很難要回來。
中市教育局作為一個教育單位,卻為了讓台中獲得更多獎而走旁門左道,結果被揭發而被各界轟得灰頭土臉,實在很不應該。而這次的違規風波也讓人省思:比賽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如果單純把比賽當作求勝、求名利並不是件好事,因為你可能會為了得勝而不擇手段,從比賽中追求自我超越、享受競技的過程、發揮運動家精神,才是比賽的真諦吧!
另外,既然是台中發生為求勝而違規之事,吾人不妨舉一個台中學校的例子(連結):去年底黎明國中高三一個班級在運動會大隊接力中為了讓一位身障生完成參賽夢想而放棄冠軍,同學愛超越了勝負,比賽的意義獲得昇華,比起求勝不是更好嗎?
省思這次的違規風波,參賽想求勝是人之常情,然比起一心求勝,語文競賽是否更該回歸「以文會友」的本質呢?
作者 / 賴彥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