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出事情只責難當事人,就跟學生考試成績不好,教師不去找原因改進教學方式,反而猛體罰學生到受傷,有什麼不同?
近年只要有民眾得不到社福服務,而犯罪、自殺、殺人、性侵害,或有小孩被虐待致死,或社工處遇時,服務對象出狀況,就有議員、民眾問:社工在哪?社工都死了嗎?
如在官方單位工作的社工出事,監察院也會彈劾,更有社工系教授因此說出「社工疏失太嚴重」這句話,讓不少社工覺得,事情做好不會得到認可,出狀況就會被罵慘,認為工作沒意義。
雖說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要求社福服務完美是有道理,不過看醫療界因醫療糾紛,影響醫師從業意願,身為醫師的柯文哲當台北市長前,對此推動不責難補償制度,讓醫師安心治療病人權益,社工界因這些因素,更有必要跟進:
一、社福服務訊息宣傳限制:大部分社福單位經費有限,加上相關專業較少討論如何有效宣傳,且大部份社福服務對象是小眾,影響媒體報導意願,宣傳方式相對有限,造成潛在服務對象不知,有適合的社福服務可用,民眾發現有需要的人,也不知可去哪通報?
加上不清楚詳細申請流程、審核標準、後續服務內容,或怕影響其他權益或沒面子,而沒嘗試通報或不敢使用,社福服務就成了裝飾。
二、社福服務設計問題:申請流程太複雜、審核標準嚴格,或經費、名額、服務人力有限,結果看得到卻沒辦法用。
三、突發事件:有些服務對象經過處遇,狀況穩定甚至改善,卻發生突發事件,造成身心、社會生活模式來不及調適,結果又出狀況。
所以除故意或重大疏失,還是別責難個別社工、社福單位,但當事人須接受調查說明實情,找出根本原因改善,預防類似事件。
畢竟出事情只責難當事人,就跟學生考試成績不好,教師不去找原因改進教學方式,反而猛體罰學生到受傷,有什麼不同?
難怪現在很多社工的辦公桌上,放綠色包裝「乖乖」零食,希望服務對象乖乖別出狀況,還常有社工提到,因服務對象出事而被罵慘,覺得本身所學專業沒用,甚至不想當社工,這種社福會好到哪?
作者 / 居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