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吶喊廣場
  • 轉載
  • 投稿須知

從人才到制度的大改革-台灣演藝事業如何走出寒冬?

  • 時事
  • 民意

台灣的演藝事業,包括但不限於綜藝、歌唱、電影與戲劇,在近幾年不斷走下坡,唱片公司收入銳減,連一度以為回春的國片,也逐漸步入寒冬,「破億國片」越來越少。如今,政府終於決定出手,將投資120億成立投資辦公室輔導台灣演藝事業的發展。其實,政府輔導台灣演藝事業早已行之有年,大家多少耳聞的國片輔導金、流行文化展覽輔導金,目的就在於透過資助文化事業來協助文化人、演藝圈能夠在國內外市場上立足,但為什麼台灣的演藝事業至今相較於日韓,甚至中國,依然毫無起色?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

 

 

一、只要有錢就能站起來嗎?

許多演藝界人士不斷對媒體宣稱,台灣演藝事業做不出成績都是因為「經費太少」,但從長期以來的輔導金制度來看,政府錢也投了,甚至還要今年加碼投入120億成立辦公室,可見錢根本不是演藝事業推託發展的理由-不如說因為發展不出賺錢的產品導致投資人銳減還更說得過去。 演藝界人士不斷把低迷的台灣演藝事業歸咎給錢太少,某個意義上來說,根本就在混淆視聽,更不用說,這些演藝圈人士從來不敢說自己到底要多少錢才足夠?給了這麼多的錢就能夠「超韓趕日」?就能夠讓台劇站上國際舞台與日韓中美相匹敵?之所以沒有一個演藝界人士敢如此打包票,就是因為台灣演藝事業的低迷,打從根本就不僅僅是錢的問題,而是在於,我們演藝方面的「文化軟實力」根本沒有耕耘、培養,甚至我們的演藝事業彼此間根本沒有真正促進彼此成長的自由競爭機能存在。

二、人才培育是關鍵

先從演藝事業文化的軟實力培養開始說起,以演藝事業發達的韓國為比較對象就能夠很明顯發現台灣的問題。韓劇、韓國電影之所以能夠至今如此發達,絕對不是政府砸大錢就能達成的結果。除了政府大筆的投資外,韓國更重視人才與文化的嚴謹培養,不僅是透過嚴格的演藝人員證照、訓練制度來篩選人才,更藉由演藝學校、編劇養成制度以及高壓的編劇證照考試制度,萬中選一的挑出真正的優秀人才,但台灣演藝事業在要求更多錢以外,有想到人才培養嗎?我們的編劇、幕後人才是如何挑選與投資的呢?基本上我們根本上就欠缺這方面的養成投資,這造成的結果就是,台灣偶而才能有一些令人耳目一新的巧思,但大多數時候只看到抄襲、盜梗,這不是看簑台灣演藝事業,而是當我們一日不願意投入進行人才的培育養成,我們就無法精準有力的創造出屬於台灣的新點子、新創意與新市場。

如今我們只看到萬年不變的無梗賀歲片,姑且不說編劇乏善可陳,劇中「致敬」其他電影的橋段更是層出不窮,這樣的電影如今也被觀眾看破手腳,票房一年比一年慘淡,足證一個毫無成長進步的演藝事業是絕對無法長久的;更不用說,我們也看到了台灣綜藝節目長期以來都有抄襲日韓綜藝的傾向,台灣幾乎沒有可以稱道的新創意、新綜藝型態出現,這都造成了民眾寧可看常有新招的日韓綜藝,而不願回頭看台灣綜藝,更不消說,台灣演藝事業在內容創造上的瓶頸也使得整個事業只能停留在台灣本地,跨不出國外,無法站上國際舞台。

台灣演藝事業的最嚴重問題絕不單單是經費而已,而是從幕後、編劇、演藝人員等部門都必須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人才的養成是一日都不能放棄的,一點都不誇張的說,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一個厲害的編劇與導演就能夠重頭打造整個國家的演藝風貌,單單把這些無法輕易模仿的「軟實力」簡化成「錢的問題」,只是混淆視聽、沒搞清楚問題,而政府除了只會盲目投資各大電影與演藝事業外,更應該綜合政府的力量,打造台灣演藝人才培育的專業制度與認證制度,培育更多專才,儘管過程冗長、成效不可能馬上看得見,但人才培育並不能躁進,唯有透過人才培植,才是台灣演藝事業復甦的治本方法。

三、重視自由競爭的優點

再者,我們演藝事業並不是一個真正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這也造成台灣演藝事業的瓶頸。美國、韓國與日本發達的演藝事業,來自於各大演藝集團間相互在自由市場上相互競爭。以美國為例,美國透過自由市場掏選出最好的劇本、導演與演員,於是我們看到劇本經理人等經理事業的大規模發展,他們在片場為演藝圈外的人推銷劇本,在這些推銷的過程中,這些劇本能夠在自由競爭的場域中優勝劣敗,最優秀的劇本在競爭過程中脫穎而出,演員也是如此,美國透過戲劇來養成演員,優秀者能夠站上電影演出,在這種自由市場中不是任何人都能夠成功,就像打棒球也要分聯盟一樣,一切就看成績來決定你能否在這場巨大的自由競爭中得到勝利。

但台灣顯然缺少這種自由競爭的市場制度,我們的演藝事業基本上相對封閉,我們的人才庫相對稀缺,編劇人才日復一日的缺少,新進演藝人員則不是靠關係的星二代,就是欠缺嚴謹培育就被吹捧成第一線的新人,演藝事業集團間彼此間競逐的對象不是彼此的票房,而是誰能拿到政府輔導金,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演藝事業會面臨寒冬根本不難想見。

四、代結語:經費不是絕對

台灣演藝事業成績低迷的根本問題並不僅僅是經費高低,而是欠缺人才培養的意識,更缺少淘選優秀者自由競爭的市場,這意味著台灣既缺少優秀的演藝內容創作者,更缺少讓菁英成功的路徑,政府雖然極度有心協助台灣演藝事業的發展,但更重要的是要意識到,一個國家軟實力的培育與增強,絕不是到處撒錢就能做到的,我們需要從頭開始進行演藝人才、演藝事業市場結構的調整與改革,唯有如此,台灣演藝事業才能擺脫抄襲、陳舊的惡名,真正走向台灣演藝文化自己的道路。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社會
2017-03-15 起行

Post navigation

台灣,The Incredible → ← 司法改革為何總是失敗?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近年銀行把房貸、信貸流程大幅線上化,核額、核貸速度變快,但也讓「聯徵查詢」成為民眾最常忽略的風險點:你不一定清楚何時授權、誰去查、查了幾次、查到哪些資料。聯徵中心提供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本身就會揭露查詢紀錄,包含哪些機構在何時查詢你的信用資料,因此若覺得近期「銀行來電問資金需求」過於密集,第一步應先回到可驗證的查詢紀錄與授權流程。 1) 「頻繁拉聯徵」到底在拉什麼?會影響什麼? 聯徵查詢不只是看你有沒有欠款,也包含負債、授信、遲延等信用資訊。實務上,查詢次數過多容易被金融機構解讀為「短期大量申貸」的訊號,可能影響核貸意願;但要注意,自行查詢聯徵會留下紀錄,通常不會被視為不良申貸行為,關鍵在於「金融機構查詢」是否異常密集,以及你是否在不知情下被多次查詢。 2) 個資外洩疑慮的核心:授權是否清楚、目的是否特定 個資外洩的風險不只來自駭客,更常見的是「授權鏈不透明」:你以為只是接到關懷電話,實際上可能被引導同意查詢聯徵、或把資料提供給外包電銷與合作通路。依台灣個資法的基本原則,蒐集與利用個資需有特定目的、必要範圍,並且要讓當事人知道並能行使權利(例如停止蒐集、停止利用等)。結論很務實:只要授權過程「不清楚」、或用途「超過你同意的範圍」,就會把銀行正常行銷推向個資風險區。 3) 銀行話術與高利率推銷:算不算詐騙? 多數情況下,這不等同刑法上的詐騙,但可能構成「不當招攬/誤導」。判斷點不在你覺得貴,而在於對方是否用不實或易生誤解的說法讓你做出借貸決定,例如: 用「先幫你拉聯徵才知道利率」逼迫授權,卻不清楚告知查詢機構、用途與次數 用極低的「前期優惠」淡化總費用年百分率(APR)或後段利率跳升 把「可貸」說成「已核准」,誘使你先簽約再補件 若招攬資訊不透明、或宣傳內容使人誤認成本與風險,就會落入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治理範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在推介商品或服務時,必須充分說明重要內容,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所以更精準的說法是:這類情境常見的是「高壓銷售+資訊不對稱」,不一定是詐騙罪,但可能是不當招攬、甚至違反消保與個資規範。 4) 你可以立刻做的三件事(把風險變成可控) 第一,去申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核對最近有哪些機構查詢、查了幾次;如果你沒申請任何貸款卻出現密集查詢,就要追授權來源。第二,電話中一律要求對方先用可回查的方式說清楚:本次是否需要聯徵授權、授權目的、查詢機構名稱、查詢一次還是多次;對方若迴避,直接拒絕。第三,若你懷疑有「未經同意查詢」或「不當招攬」,保留通話紀錄、簡訊與錄音,先向該銀行申訴要求調查,再視情況向主管機關或評議機制提出申訴(這能迫使業者提供授權與內控紀錄)。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民法把繼承人分順序;直系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依序遞補,配偶與各順序並存。兄弟姊妹是第三順序繼承人,只有在「沒有子女等直系卑親屬、沒有父母」的前提下才輪得到。 2) 沒遺囑、只口頭說「都給某某」:原則上仍按法定應繼分分 口頭承諾通常不會自動變成有效遺囑;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遺產就按應繼分切。兄弟姊妹同一順序者,原則上平均分配。 若同時存在配偶,配偶的應繼分依民法規定與該順序共同分配。 3) 特留份在什麼時候才會用到 特留份是「限制被繼承人用遺囑或生前處分把法定繼承人一腳踢開」的最低保障。換句話說: 完全沒遺囑、也沒侵害型贈與 → 直接按應繼分分,通常不需要談特留份。 有遺囑(或大量生前贈與)導致你拿不到該有的最低額度 → 才進入特留份計算與減殺。 4) 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比例是多少 民法明文:兄弟姊妹的特留份是「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因此計算核心只有一句:兄弟姊妹特留份 =(你的法定應繼分)× 1/3 5) 三步驟算出兄弟姊妹特留份(含範例) 步驟A:算遺產基礎(遺產總額)遺產先扣除債務等,再進入特留份基礎的計算邏輯。 步驟B:算你的法定應繼分假設沒有配偶、沒有子女、沒有父母,只剩三個兄弟姊妹:每人法定應繼分 = 1/3。 步驟C:乘上 […]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很多人聽到「長輩欠債」四個字,第一反應就是快逃,深怕債務會追到自己身上。問題不在謹慎,而在恐慌時用錯法律工具。曾有一名在海外工作的子女接到親戚來電,被告知父母驟逝,對方又補上一句「聽說欠了不少錢」。在悲痛與焦慮交疊下,他沒看遺產內容、也沒查負債結構,直接到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以為切割乾淨就能自保。半年後才發現,父母遺產扣除債務仍有約500萬淨資產,而拋棄繼承一經成立,原則上難以撤回,原本應屬於他的財產依法轉到其他順位繼承人手上。這類「一句傳聞換來長期損失」的案例,反映的是台灣社會仍停留在「父債子還」的恐懼記憶,卻忽略民法早已走向以限定繼承為核心的風險隔離。 現行制度下,繼承人通常採「限定繼承」架構,意思是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債權人不能任意追索你的薪資或個人財產。真正的風險在於程序:你若不清點資產負債、不依規定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就可能在債權人追討、清償順序、資訊落差中被拖著走;更麻煩的是,若你私下先還了某個債主、或處分遺產導致其他債權人受損,爭議就可能回到你身上,讓原本可控的限定責任變得複雜難解。 因此,面對遺產事件,正確順序不是先拋棄,而是先查明。第一步要做的不是聽親戚轉述,而是用可查核的資料建立「遺產全貌」:包含不動產、存款、證券、保單、貸款與其他負債。當你掌握資產負債表,才談得上選擇繼承、限定繼承下的清算流程,或在極端情況下才考慮拋棄繼承。第二個關鍵是時間:從知悉得繼承開始起算的三個月期限,是許多家庭翻車的起點。很多人以為「法律會自動保護」,卻忽略法院陳報、公告、債權人申報與清償排序,才是把風險鎖在遺產內的防火牆。第三個常見錯誤是急著協商或先付錢想止血,結果反而破壞公平清償,讓自己站到責任前線。 遺產處理本質上是資訊戰與程序戰:查清再決定、限定繼承也要做清冊、拋棄繼承不可逆。與其用直覺下注,不如用制度把風險切開。當家庭面臨突發喪變,真正該優先保護的不是情緒,而是決策品質;能守住的,往往不是遺產本身,而是依法處理的能力。 作者:千水墨內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近年北台灣屢傳「拖吊蟑螂」以道路救援之名收取天價費用,從幾公里索價數萬元,到桃園龜山拖到台北竟開出8.8萬元帳單,讓不少車主在故障、趕時間、情緒慌亂時被迫吞下不合理費用。這類案件之所以反覆出現,不在於民眾不夠警覺,而在於產業鏈把「資訊不對稱」做成了獲利模型:用網路關鍵字廣告攔截需求、用電子合約或空白欄位降低當下辨識成本、再以價目表藏在條款或事後補登方式,把費用拉到車主無法承受的區間。部分報導指出,業者甚至投放關鍵字廣告,讓車主在搜尋「道路救援、拖吊」時最先看到他們,接觸點從一開始就被「引流」鎖定。 從近期揭露內容看,爭議核心往往不是「拖吊有沒有做」,而是「費用如何被定價」。例如有案例顯示,車主事前以為不會超過數千元,結果短短3.7公里被索近4萬元,警方以詐欺方向偵辦並函送。 這類情境高度一致:車主在緊急狀態下先求把車移走,簽名或線上回覆同意後才發現金額暴衝,當場拒付就面臨言語壓力,甚至擔心車輛被扣留、行程被耽誤而被迫妥協。換句話說,「救援」被設計成先完成作業、再啟動計價爭議,車主一旦錯過事前談價與比價的窗口,談判籌碼幾乎歸零。 要壓制拖吊蟑螂,單靠事後辦案不夠,必須直接拆掉獲利機制。第一步是把計價透明化變成硬規定:要求拖吊業者在出車前提供可驗證的「預估總價區間」與「公里費、吊桿費、特殊狀況加價」的明細,並在車主同意後才得作業;任何事後加價必須有現場可舉證的原因與照片紀錄。第二步是對「關鍵字廣告引流」建立監管:平台若要販售道路救援關鍵字,應要求業者提供合法登記、保險、收費表與客服申訴管道,否則不得投放,因為這些廣告本質上已是公共安全的「緊急服務入口」。第三步是提高違規成本:針對「重大落差報價、欺罔簽約、恐嚇取財」等態樣,應建立快速停業、吊照與刑責併行的處置,才能讓不法業者的期望報酬低於風險。 對一般車主而言,最務實的自保策略也很清楚:第一,不用「第一個搜尋結果」就下單,優先使用保險公司或車廠特約道路救援;第二,要求在出車前用文字訊息確認「總價上限」與計價方式;第三,遇到合約空白、費用不寫清楚、或要求先拖再談價,直接拒絕。當制度把透明報價與平台審核做成標配,拖吊市場才會從「灰色勒索」回到真正的公共服務。 作者:新公民議會編輯小組

Recent Posts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線上房貸信貸審核與頻繁拉聯徵:個資外洩風險、話術利率陷阱,算不算「另類詐騙」?

近年銀行把房貸、信貸流程大幅線上化,核額、核貸速度變快,但也讓「聯徵查詢」成為民眾最常忽略的風險點:你不一定清楚何時授權、誰去查、查了幾次、查到哪些資料。聯徵中心提供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本身就會揭露查詢紀錄,包含哪些機構在何時查詢你的信用資料,因此若覺得近期「銀行來電問資金需求」過於密集,第一步應先回到可驗證的查詢紀錄與授權流程。 1) 「頻繁拉聯徵」到底在拉什麼?會影響什麼? [...]

More Info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未立遺囑也沒書面承諾時,兄弟姊妹特留份怎麼算?台灣民法計算公式與常見誤解一次講清

在台灣繼承實務裡,兄弟姊妹最常爆炸的情境,不是有遺囑,而是「沒遺囑、只剩口頭交代、還有人先把財產拿走」。此時爭點通常落在兩件事:第一,沒有遺囑就回到法定繼承順序與應繼分;第二,若有人透過生前贈與、暗中移轉把遺產抽空,其他繼承人才會進入「特留份」與「減殺」的攻防。 1) 先判斷:兄弟姊妹是不是「有繼承權」那一層 [...]

More Info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拋棄繼承後悔來不及?一通電話讓他錯失500萬:限定繼承、遺產清冊與三個月期限一次看懂

[...]

More Info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拖吊蟑螂橫行北台灣:龜山拖到台北開價8.8萬,為何「道路救援」變成勒索產業?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