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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爭議 — 同理心 vs. 你不是你以為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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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廢死議題其實很廣泛,以死刑為中心輻射出去,有非常多理論的、實際的問題可以深入探究,領域擴及法律、社會學、政治學、心理學、犯罪學…等,總括起來一本博士論文都未必能窮盡。

以牙還牙, 加倍奉還? 圖片來源:傅安國
以牙還牙, 加倍奉還? 圖片來源:傅安國日誌

本文僅就網路上常看到的「同理被害人」說法,做比較深入的討論。之所以會想談這一塊,主要也是很少看到有人針對「同理心」這件事做類似的討論,死刑支持者多半將同理被害人視為某種理所當然的前提,很多主張廢死的朋友也因此常被批評「(對被害人)缺乏同理心」、「等你孩子被那樣對待你再來主張廢死吧」,有時甚至被出言恐嚇說「讓你嚐嚐當被害人的滋味,你就知道了」…等。這一類(包括那些遊走法律邊緣的網路霸凌)言論,主要圍繞的是同理心,提出言論的人往往認為自己因為有同理被害親屬的立場、心情,所以「站在正義這一方」,認為「常人碰到這種事,都會希望加害人受到極刑處罰的啦」。

姑且先不論是不是真的所有被害人親屬都屬於這樣的「常人」,也先不討論到底這樣一種對被害人的同理表現到底跟「公平正義」的彰顯有什麼關係(確實是有,但此文先不論)。在此,本文希望探究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是同理心?同理心,到底是同誰的理、誰的心?」

同理心一般來說是一種「對他者的設身處地」,意思就是想像把自己放到某一個他者所身處的情境中去做一些模擬性質的判斷。然而,從這樣的定義我們很快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問題:

同理心勢必涉及對「某一個他者」的設身處地想像,但,是哪一個他者?這個他者的選擇如何進行?為什麼很多支持死刑、訴諸同理心的人,同理的對象幾乎一面倒的都是受害者?因為媒體報導只強調受害者?整件事或這類事情,關鍵的人物除了受害者,沒有他者可以作為同理的對象嗎?又,是否有有其他外在力量,比方說文化、教育、媒體…等,偷偷幫我們決定了同理對象的選擇?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一些支持死刑的人和一些支持廢死的人,在開始思考死刑議題前,接觸的起點就不大一樣:

前者是先得知慘案發生→然後訴諸同理心→然後得到加害人該死所以死刑絕不能廢的結論;

許多廢死支持者則是,比方說,先接觸冤案→然後發現遭誤判的人不該死→然後得到應該做的是廢除死刑制度的結論。

基本上雙方的思維模式和歷程是有相似處的,兩者都是基於某種同理心,只是主要關注、同理的對象不大一樣,但雙方的爭執也因此開始鬼打牆、雞同鴨講。其實兩個放在一起並沒有矛盾,因為不管是刑案被害人還是冤獄被害人,兩種都是被害人。

這樣的說法當然多少簡化了實際狀況與死刑問題的複雜性,但至少凸顯了一件事:接觸的資訊不對稱,往往會造成人們對同一議題判斷上的極大差異。其實大家都有同理心,只是同理心的對象不大一樣,所以,實在不必要指著別人說人家都沒同理心、自己最有同理心。

在此我想拋出一個新概念:「同理域」(Domain of Sympathy)。所謂「同理域」,是指我們的同理對象的範圍。有的對象我們鮮少去做設身處地的想像,不在我們的「同理域」內,比方說加害人本身,或冤獄的被害人…等。「同理域」受到自我認知與社會文化的影響,每個人都不完全一樣。人們通常比較能同理跟我們生長背景、社經地位、性別職業相近的人,這類人構成了我們同理域的範圍,但,同時也讓我們對於處在「同理域」外的他者,較無設身處地想像的能力。

因為「同理域」有著這樣的限制,所以我們在接觸割喉案的資訊時,第一時間會設想我們是被害人或被害的親屬,而非加害人,因為我們先入為主地認為我們不屬於那種群體、那種人離我們很遙遠、我們不可能成為加害人,即使,很多兇殺案爆出來時我們感到驚訝、旁人感到驚訝、整個社會感到驚訝,「什麼?跟我一樣學歷、身份與地位的人,怎麼會幹下這樣泯滅人性的事?」;即使,以性侵案為例,證據告訴我們加害人多為身邊親近的人,可不是什麼陌生的大野狼;即使,有這麼多證據告訴我們,我們未必如我們所設想的那麼無辜、善良、和犯罪無緣(或與被冤獄無緣),我們還是有一個相當固著的「同理域」,在我們自以為我們是哪種人的同時,決定了我們要挑哪一種與我們相近的人來同理。

回到廢死。很多時候,其實廢死支持者不是沒有同理心,只是因緣際會所以「同理域」跟死刑支持者差異比較大而已。大家一樣都人生父母養的,沒有人(應該啦!)看到慘無人道的兇案會沒有感覺會不憤怒、會不希望加害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不希望還社會一個公平與正義。相反的,一些廢死支持者才真的是透過親身行動,長期關注社會公平與正義的人,不像有些人,每次都等到有人慘死才出來敲敲鍵盤、揮揮正義大旗,平常則吃喝玩樂耽溺小確幸哩~


作者 / 劉敬文(妖西)

本名劉敬文,網路筆名妖西,太陽花運動發起人之一,台灣大學心理學士、陽明大學神經科學碩士、英國倫敦國王學院大學哲學博士班研究,現為專欄作家、政治評論家、社會與政治改革行動者與實踐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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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同理域 同理心 廢死 死刑 犯罪
2015-06-04 劉敬文 (妖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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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台灣和戰略安全 → ← 廢死?各懷鬼胎!

2 thoughts on “死刑爭議 — 同理心 vs. 你不是你以為的你”

  1. 小樂 says:
    2016-06-27 at 17:33:20

    我不管是廢死或是支持死刑我都非常認同 不過廢死其實有比死刑更高深的意義與影響 但很少人能做到 而死刑是最簡單易懂的處理方式 且可以保護其他人讓人有安全感 所以大多人都直接支持死刑反對廢死 因為他們不想跟被害人一樣對待 所以選擇對自己有幫助的決定 既然這位 Howard講話這麼直接 我想我也直接講好了 大部分支持死刑的人很愛罵來罵去 什麼都怪別人 真的是很靠北 最沒同理心的就是這些人 自己同理心程度比別人還低 還敢講一堆五四三 真的很不可取

    Log in to Reply
  2. Howard says:
    2015-06-21 at 23:30:26

    妖西啊!!! 你真的是很可惡!! 你說:其實廢死支持者不是沒有同理心!! 我告訴你 廢死支持者是沒有公義+沒有憐憫心.
    對被害者家屬沒有憐憫之心!!
    對社會道德正義沒有是非公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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