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陳菊任人權主委,更應釐清監院分案迷宮

  • 時事
  • 民意

監察院本來就是合議制機關,其他的獨立機關如通傳會、中選會、公平會,案件是否受理,也都是只有單一委員會議以報告事項方式決定,若有爭議就由委員提案、討論後另作決定。監院捨此獨立機關常規不由,而設計出複雜分案迷宮,人權會後還弄得更人治,其實是過去在遷台前、還是國會時其實,為了公平對待二百多名民選監委不得不的設計。如今人權會花落監察院,在人權立國、現代國家透明、公平、程序正義的理念下,大可把這個窠臼的迷宮拆了。

自從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後,許多爭議事件找上門。本屆監院有許多亮眼,具有民間團體、人權經歷的人選,令人期待。至少,面對社會爭議事件,程序和理由都要能服人,供外界查考。然而,因為監委與人權委兼任的設計,人權會必須承擔監院規定造成的分案機制不良與混亂,也就讓這些亮眼的監委/人權委人選表現蒙塵。

國家人權會由陳菊掌舵。 圖片來源:新唐人
國家人權會由陳菊掌舵。 圖片來源:新唐人

人權會由誰、如何立案 決定其公信力

人權會掛牌後,南鐵遷移案、滯陸台人遷徙自由、醫師萊劑發言是否為假新聞、太極門萬年稅災、以及一些司法冤案均找上門,也有些政黨色彩微妙的,容易影響人權會的公信力。在巧妙的時間點,有些團體去人權會檢舉政府開罰蘇偉碩醫生,萊劑相關言論是假訊息。陳菊主委在媒體上說,本案應該不需要庇護、沒有立即危險,並由相關機制決定是否立案。

分案是合議會議權限 機關首長不必表態

陳主委對程序正義的認知,並不亞於國內任何政治人物。但監察院既有的混亂分案機制,導致欠缺標準流程,難怪會有這番干預立案疑慮的言論。其實,案件是否受理,從一般獨立機關來說,應該都是合議制委員會的權限,首長不必表態;媒體的發言,無論是各級法院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都不會由機關首長擔任,而是由其他主管或幕僚,謹守機關內部正式來對外發言。但這些獨立機關ABC在監察院內都是混亂的,也造成人權會業務困難。

怎麼個混亂法?監察院如果是依職權(主動),可以由監委/人權委個人登記立案、由委員會決議立案(包含人權會);如果是來自人民陳訴,更是每天都換不一樣的人決定。都是立案,把關機制就不同,監察院有九個業務委員會、二十九位監委,都有可能決定,標準會一樣嗎?

外界睜大眼睛看人權會會不會立案、為什麼立案、誰決定立不立案。原先監察院處理陳訴的做法是,先由幕僚單位業務處草擬是否成案(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10I,下稱書狀辦法)、每一天輪值的委員(所以,每天都不同)再依草擬決定是否立案(書狀辦法§9I),如果陳訴人沒被立案不服,需要原本批辦不成立的委員同意,才能交由委員會第二次決定(書狀辦法§9III)。如果當天輪值委員需要迴避(書狀辦法§9I⑥),或院長認為有必要的情況(書狀辦法§9II),可以由院長介入再次決定。這一座已經夠複雜的分案迷宮,在人權會成立後,又增加了新程序:業務處可以草擬屬人權會業務案件,直接送人權會決定(處理辦法§9IV),不過又授權如果業務處不確定,可以先送給院長再決定(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

不透明的分案迷宮是訓政時期窠臼 非拆不可

監察院各委員會可以立案、分案,因為有憲法第95、96條,也符合獨立行使職權、受公眾監督的憲法意旨,並無問題。但院長決定分案其實沒有法律依據。在還沒有人權會時,即便規定有院長可以決定分案,也是在輪值委員之後的第二次決定,部份情況是有爭議的時候(輪值委員是否要迴避、人民不服輪值委員決定)。但為人權會分案增訂的程序,變成業務處可以選擇請示院長、也可以不請示院長,院長變成文官不確定時就要做第一次決定。由院長獨斷,沒有經過任何合議制,明明可以法治,偏偏要設計成人治,陷院長於不義,實在不是好制度。

監察院的分案迷宮,全部都是監院自訂的,只要修改相關法規命令。某一案件立不立案經手的所有委員或委員會,也只是監院內部簽文,人民無從窺知。不如釜底抽薪,棄絕這套設計不良、對人民來說要碰運氣的分案制度,第一線的陳情,角色只是協助人民清楚撰寫陳訴意見、附上必要附件,輪值委員不要做決定(甚至不需要有輪值委員),收件清楚之後,由業務處草擬是否立案、立案給哪個委員會、哪個委員後,就提委員會決定。至於決定分案的委員會,可以是廉政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本身,也可另設專門委員會。

監察院本來就是合議制機關,其他的獨立機關如通傳會、中選會、公平會,案件是否受理,也都是只有單一委員會議以報告事項方式決定,若有爭議就由委員提案、討論後另作決定。監院捨此獨立機關常規不由,而設計出複雜分案迷宮,人權會後還弄得更人治,其實是過去在遷台前、還是國會時其實,為了公平對待二百多名民選監委不得不的設計。如今人權會花落監察院,在人權立國、現代國家透明、公平、程序正義的理念下,大可把這個窠臼的迷宮拆了。

作者 / 黃靜芬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人權會 分案 司法 監察院 社會 陳菊
2021-04-19 黃靜芬

Post navigation

從美日聯合聲明看陳以信們的謬誤 → ← 烏克蘭危機離我們並不遙遠

Related Posts

為什麼在野黨不敢提倒閣?

為什麼在野黨不敢提倒閣?簡單說一句話:因為「彈劾好說、倒閣難贏」,而且倒閣的風險遠高於收益。以下從制度面、現實面、策略面以及現正面來分析。 首先從制度面來說,彈劾與倒閣的門檻結構完全不同,彈劾總統話題性高、實質性低,可以不必真的成功,只要「提出來」就能製造政治議題、質疑總統正當性並對支持者交代。所以,彈劾是一種「政治訊號」工具。 然而,倒閣實質權力高、政治風險極大。倒閣是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但後果是行政院長下台 或總統解散立法院,全面改選。這不是喊口號,而是賭整個國會版圖 接著,從現實面來說,在野黨不敢承擔「改選風險」,因為國會席次結構不利。目前在野兩黨,合計雖可形成攻防,但沒有把握在全面改選後一定贏得更多席次,一旦倒閣失敗或改選失利,不只制衡不了政府,還可能「送回完全執政」。 此外,民眾黨的結構性顧慮,民眾黨席次少、抗風險能力低。改選可能席次減少,甚至邊緣化。對民眾黨而言,倒閣是高風險、低保障的賭局。 再者,從政治策略面來說,彈劾「可以打政府,但不用負責」,這是關鍵。彈劾話題的好處是,可以天天開記者會、可以佔據媒體版面、可以凝聚反政府情緒、不用承擔實際執政後果。相反的,倒閣的代價較高,一旦成功,就要面對「那你們準備好執政了嗎?」,會被選民檢驗替代方案,在野黨目前還沒準備好承擔這一步。 最後,從憲政責任面來說,倒閣是真正的「責任政治」。倒閣的本質是:「我否定你這個政府,我願意承擔後果,換我或重新選。」彈劾則是:「我質疑你,但我不接手、不改選、不承擔。」所以在政治語言上,彈劾等於攻擊;倒閣等於承擔。在野黨用彈劾,是為了「對抗敘事」;不走倒閣,是因為不想「進入承擔」。   總之彈劾是政治動員工具,倒閣是憲政責任行動,在野黨現在選擇前者,是因為後者風險太高。彈劾是「我們不滿,但不押身家」;倒閣是「我們不滿,而且敢賭一把」。目前在野黨的選擇是要政治壓力,不要政治賭局。   作者:立雪

北捷悲劇再敲警鐘 隨機殺人為何成全球現象?

十九日,北捷台北車站與中山站商圈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事件,造成四人死亡、十一人受傷。熟悉的通勤動線瞬間成為暴力現場,不僅奪走無辜生命,也動搖了民眾對公共場所安全的信心。 這起事件雖發生在台灣,但類似的隨機攻擊在世界各地也時有所聞。美國、歐洲乃至治安穩定的國家,都曾出現在地鐵、街頭、公園、校園等公共場所的無差別攻擊。受害者互不相識,加害者動機不明,暴力往往毫無預警。 國際經驗顯示,許多隨機攻擊者長期心理失衡、社會孤立或生活失序,卻未被及時介入。心理健康資源不足、社區關懷網絡薄弱,使風險累積,最終以極端方式爆發。被社會邊緣化的人,其暴力往往不再針對特定對象,而是直接威脅社會。 結構性壓力也不容忽視。經濟壓力大、工作不穩定、改善生活的機會有限,加上疫情後的社會與心理衝擊與對未來的不確定感,使社會情緒持續緊張。大多數人能自行調適這些壓力,但對處於社會邊緣的人而言,任何挫敗都可能成為壓垮理性的最後一根稻草。 媒體與數位環境也複雜。一方面,資訊即時傳播,使事件更容易被看見;另一方面,過度聚焦極端行為,可能放大模仿效應,提醒社會必須更審慎地處理媒體對暴力事件的報導方式,避免暴力被誤解為獲得存在感的途徑。 面對北捷悲劇,社會不能只停留在憤怒與恐懼,也不應簡化為個人品格或刑罰的爭論。重要的是檢視,我們是否建立了可預警、介入與修復的社會安全網,讓逐漸走向失控邊緣的人,不至於在悲劇發生後,才會受到社會重視。 政府是否已做好相關防範準備至關重要。僅靠事後究責或加重刑罰,難以防止隨機暴力重演。前端預防與介入,包括完善心理健康資源、跨部會資訊整合,使醫療、社政與治安單位能協同合作,形成必要安全防線。 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也需要持續改善。人潮密集場域的通報機制、第一線人員的風險辨識訓練,以及突發事件的即時應變能力,都應成為日常管理的一環,而非僅在悲劇發生後臨時補強。這不是推向高度監控,而是讓安全成為可預期、可信任的公共服務。 北捷事件不僅是治安事故,也是對公共治理能力的提醒。政府除了強化第一線應變與安全設計,更應正視心理健康支持、社會安全網與跨部門預警機制的不足。唯有及時辨識風險、接住脆弱,公共安全才不會停留在事後補救。 社會安全,從來不是靠恐懼維繫,而是來自制度穩定與民眾信任。若能將這起事件的警訊轉化為更周延的公共政策與管理措施,或許才能避免下一次悲劇,再度毫無預警地降臨。 作者:魏世昌

當「照顧助理」變成一句假惺惺的口號

身為一名在講台上教書、回家後在廚房忙碌的職業婦女,我常告訴孩子與學生:做人要表裡如一,要誠實正直。然而,現在的我卻感到無比錯亂,因為我們的國會殿堂正在用一種極其醜陋的手段,向全台灣示範如何「把錯的說成對的」。 近日,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助理費案二審逆轉,法院引用立法院的回函,將助理費解釋為「實質補貼」。更令人震驚的是,由韓國瑜院長轄下的法制局所出具的報告,竟然得出「司法機關應限縮調查範圍」的結論。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公然「指導」司法機關不要查太嚴。若再參照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前陣子大動作提出的「助理費除罪化」,這份報告根本就是為了幫立委貪汙無罪鋪上紅地毯。 先由立法院幕僚單位產出一份看似客觀的「專業報告」,將挪用公款美化成「國會自律」與「彈性」,再由立委據此提案修法。看在我們老百姓眼裡,這分明就是「上下交相賊」,為了讓未來的貪污行為合法化所做的預先演練。 而這一切荒謬劇碼的總導演,正是立法院長韓國瑜。從過去的「苦民所苦」、「莫忘世上苦人多」到「關心助理」卻不連署,韓國瑜向來慣於用華麗且煽情的口號來包裝自己。他口口聲聲說要「關心助理」、照顧立法院的基層員工,但現實卻是在他領導下的法制局白紙黑字地將助理的血汗錢定義為立委可以「彈性勻用」的私房錢。在立法院的體制下,法制局長是院長任命的,若無院長的默許或授意,幕僚單位豈敢如此大膽地挑戰司法底線,寫出這種踐踏法治的報告。 韓國瑜「權貴」的本質始終未變,睡到自然醒的打混性格哪裡懂人間疾苦。 這種假惺惺的態度,看在那些加班到深夜、薪水卻可能被「回捐」或被立委拿去買私人物品的助理眼裡,該是多麼的心寒。 請別教壞我們的下一代!我是一個媽媽,也是一個老師,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跟孩子解釋,為什麼在學校裡拿走同學的錢叫「偷竊」,但在韓國瑜掌管的立法院裡,拿走國家的錢、犧牲助理的權益,卻可以被美化為「彈性運用」與「國會自律」。 請停止這場包庇貪污的醜陋戲碼!別讓「尊重國會」成為藏污納垢的遮羞布,也別再用「照顧助理」這種虛偽的口號來包裝你們的貪婪。我們想要的,只是一個能讓孩子相信「公理正義」依然存在的社會。 作者:宜和蓒  

「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今年唯一一號憲法判決甫一公布,國民黨團旋即提告大法官,白營也隨後譴責,指控就憲法法庭會議構成人數未達法定標準而「違法濫權」。乍看之下,這是一場嚴肅的法制爭辯;細看之後,卻更像一則結構精巧的政治諷刺:一個長期杯葛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如期如數組成的政黨,轉身指責僅存的大法官「不該開會」,並將開會人數本身塑造成憲政危機的核心。若說憲政體系需要教材,這一幕確實足以編入負面示例集。    從法律面觀察,憲法法庭的功能並非裝飾性存在,而是憲政秩序中司法權對立法權、行政權行使憲法審查的關鍵樞紐。其能否運作,前提在於大法官人數的補實。然而,過去一段時間,立法院特定多數以政治杯葛方式,拒絕完成人事同意權的正常行使,使憲法法庭長期處於「勉力存活」狀態。在此背景下,法庭如何在不完整編制下解釋憲法、避免憲政全面停擺,本身就是憲法解釋的核心議題之一。換言之,開會人數之爭,並非大法官自創問題,而是政治部門長期不作為所逼出的制度難題。    國民黨團此次提告,形式上是對憲法解釋程序的監督,實質上卻難以擺脫「先製造真空,再指責填補者」的矛盾。若憲法法庭嚴格等待人數補齊而全面停擺,其結果並非政治責任回歸立法院,而是人民基本權利救濟被無限期擱置;反之,若法庭在最低可運作條件下作成判決,又被指控違反正當程序。如此「進退皆罪」的狀態,與其說是捍衛憲政,不如說是將憲政當作政治攻防的戰場。    從政治現實來看,這樣的行為對憲政文化的傷害更為深遠。民主政治允許政黨競爭,但前提是對制度底線的共同承認;當立法院多數一方面癱瘓憲法法庭的組成,另一方面又將法庭運作本身描繪成「違憲亂象」,社會接收到的訊息並非權力分立的精緻辯論,而是制度可以被策略性破壞、再反過來當作攻擊工具的示範。長此以往,人民對憲法的信賴,將不再建立於規範理性,而是取決於哪一方暫時掌握政治聲量。    更諷刺的是,國民黨團長期高舉「依法治國」之旗,卻在此事件中展現出一種選擇性法治觀:當制度有利時,程序神聖不可侵犯;當制度不利時,程序本身即成為指控對象。故不僅削弱了司法權的制衡功能,也讓憲法法庭被迫捲入政治對立的泥淖,成為替代戰場,而非終局裁判者。    總之,此番控告行動在短期內或許能凝聚政治動員效果,卻在長期上為我國憲政體系留下不良先例。此無疑形成一種政爭先例,即政治人物如何先讓制度失靈,再指責制度失靈;也教導民眾,憲法不是穩定秩序的價值觀,而是可以被反覆拆解的政爭工具。莫忘該部憲法之精神乃1990年代以來,經由朝野協商、妥協而來之政治秩序基礎,憲法增修條文儼然成為中華民國在地化的一種象徵,如今藍營不認舊帳又新談算盤,是否將憲政語言視作裝飾,無疑自毀長城、又一次否定中華民國在地化,也開將鬥爭黑手伸入司法院之先例。  作者:劍藏鋒

Recent Posts

為什麼在野黨不敢提倒閣?

為什麼在野黨不敢提倒閣?

為什麼在野黨不敢提倒閣?簡單說一句話:因為「彈劾好說、倒閣難贏」,而且倒閣的風險遠高於收益。以下從制度面、現實面、策略面以及現正面來分析。 首先從制度面來說,彈劾與倒閣的門檻結構完全不同,彈劾總統話題性高、實質性低,可以不必真的成功,只要「提出來」就能製造政治議題、質疑總統正當性並對支持者交代。所以,彈劾是一種「政治訊號」工具。 [...]

More Info
北捷悲劇再敲警鐘 隨機殺人為何成全球現象?

北捷悲劇再敲警鐘 隨機殺人為何成全球現象?

十九日,北捷台北車站與中山站商圈發生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事件,造成四人死亡、十一人受傷。熟悉的通勤動線瞬間成為暴力現場,不僅奪走無辜生命,也動搖了民眾對公共場所安全的信心。 這起事件雖發生在台灣,但類似的隨機攻擊在世界各地也時有所聞。美國、歐洲乃至治安穩定的國家,都曾出現在地鐵、街頭、公園、校園等公共場所的無差別攻擊。受害者互不相識,加害者動機不明,暴力往往毫無預警。 [...]

More Info
當「照顧助理」變成一句假惺惺的口號

當「照顧助理」變成一句假惺惺的口號

身為一名在講台上教書、回家後在廚房忙碌的職業婦女,我常告訴孩子與學生:做人要表裡如一,要誠實正直。然而,現在的我卻感到無比錯亂,因為我們的國會殿堂正在用一種極其醜陋的手段,向全台灣示範如何「把錯的說成對的」。 [...]

More Info
「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