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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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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的讀書會 彙編

當馬政府一再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時,我們看到APEC的元首邀請函,給中華民國總統的正式稱謂卻變成「馬先生」。我們的管「先生」,由於今年將經建會改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而不能出席,因為,中國對「國家」一詞有意見。

台灣古地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對此種極度異常且不合常理的無止境糾葛,我們希望將台灣國際地位的現狀做個整理,給年輕一輩朋友做一個介紹與理解。本人深盼此議題,能引起年輕朋友及一般民眾的興趣與關注。因為,不管你是老、是中、是青,這都是攸關全體台灣人民身家性命的嚴肅議題。筆者本不思對此議題再做整理,看到太陽花學運,對台灣重燃信心;看到香港人的掙扎,決不容它出現於台灣;看到蘇格蘭獨立公投,我們一定要努力促成台灣自決公投,才能建立真正的國家。我們也更要弄清台灣自決公投和蘇格蘭獨立公投之間,其異同之處何在 ? 才不致於沒搞對方向,繞了遠路,徒然浪費了建立新國家的時辰。大家要知道時間並不在台灣這一邊 ! 我們只有清楚瞭解國際上「別人如何看我們台灣之政治定位」, 我們才能知道該做什麼 ? 該如何做 ?

1990年代後,我們似乎有被政客們教導成自我麻痺、自我欺騙、自我催眠之現象。希望此文可以把我們從自我幻想中,拉一點點回到國際之現實面來,筆者就很滿意了。各位年輕朋友們,這個議題本人很想用輕鬆之筆調來整理,不過並不容易,才疏學淺之處就請見諒了。本文分成(一)、(二)、(三)、(四)4次刊登,(三)、(四)尤其是本文精華 ,看官們不妨一讀。

(一)、台灣不是中國固有的領土

台灣是世界最大陸地與最大海洋交會點的美麗島嶼。400多年來,台灣經歷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日本與中華民國等外來殖民、威權政權長期統治後,作為一個開放的海島型移民社會,居住在台灣的人民,不分先來後到,不分血統、語言與文化差異,已形成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
台灣人民作為這塊土地的主人,有當家作主的資格,更有決定自己的命運及前途的權力。台灣人無論面對世界上任何強權勢力,維持自主獨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人權保障精神、不受他國支配統治的現狀,這是所有台灣人民共同信仰的基本價值。換言之,台灣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反過來說,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外國人員、船舶、飛機若要進入台灣,都必須中國政府同意。同時,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因此不算是「侵略」別的國家,只是對國內叛亂份子的鎮壓或掃蕩,外國當然不能干涉。就此而言,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則根據現行國際法,日本和美國都不能對台灣提供防衛方面的幫助,美國軍售台灣即明顯是干涉中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日本即使「解禁自衛權」,也不能幫助防衛台灣,美國對台灣的準防衛承諾也是矛盾的。

特別是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則戰事不屬於國際法上的戰爭,所以中國對台灣軍民的殺戮,都不適用國際法上的武裝衝突法,可以使用生物、核武、毒氣等大規模殺傷兵器。也就是說,中國可以不必遵守國際法的人道規定,沒有遵守俘虜公約的義務。由此可見,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對台灣是多麼不利的事啊!

本文將介紹各種不同的理論,說明台灣自古不屬中國,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1.中國主張「固有領土」的繆誤

目前中國一再主張台灣是「固有領土」。但至少從國際法來看,所謂「固有領土」並不被認為在「領土」以外,還具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或權利關係。儘管如此,當「固有領土」這個用語被使用時,還是含有下述的意思表示:強調該地域有史以來一直屬於某國領有,即使現在該地域被他國所占有,但某國仍然保有取回該地域的權利!

然而,就國家與領土之間的關係來看,這樣想法很有問題。因為如果是自建國以來就持續擁有且迄今還仍舊領有的地域,則或許這個所謂「固有領土」的概念還可以成立;但若一旦合法割讓給他國,就已經不再是原來領有國的領土,對於該地域就不能主張舊領有國的權利。 爾後,如果舊領有國再將該地域置於本國的管轄之下,那麼從那時起才開始在該地域重新擁有主權。

簡言之,在國家成立後採用先占以外的手段(如征服、割讓等)而新獲得的地域──如果其後再轉讓給他國則更有問題──根本不能以「固有領土」主張其領有權。再者,就一國的領土而言,無論是有史以來主權未曾變動的地域,抑或者是新取得的領土,領有國對二者的權利並沒有任何差異。因此,「固有」一詞用在關於「領土」方面,並不具有特別的法律意義。

2.中國以古書穿鑿附會

中國目前主張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證據全係以古書穿鑿附會,只要仔細閱讀即知是虛構說法。如依據《尚書》〈禹貢〉篇:「淮海惟揚州,厥貢島夷卉服,厥包橘袖云云。」等文字作為佐證推論,認為書中所謂「島夷」就是「台灣」的古代名,說台灣在四五千年前神話傳說的夏禹時代即屬於中國。事實上,遠古時代的人普遍想像於南方海上有眾多神秘島國存在,並書之於文獻,如戰國時偉大著作《山海經》,根本無法確切指出這些島是否為台灣或琉球。

其次,中國又說《漢書》〈地理志〉記載:「江南卑濕,丈夫多夭,會稽(指浙江)海外有東鯷人,分為二十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中國據此推論所謂「東鯷」應指台灣。《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吳國黃龍二年(西元二三○年)春正月,遣將軍衛溫諸葛直,以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州。亶州在海中,所在絕遠卒不得至。但得夷洲數千人而還。」,在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的情況下,即胡亂推論認為所謂亶州即瓊州島(今日之海南島),而夷洲即為台灣。其實它們有可能只是中國浙江外海的島嶼而已。

同時,中國喜歡引用中國隋煬帝曾派兵來台,證明中國早已「經略台灣」。但觀其《隋書》〈東夷列傳〉原文是說:「流求國居海中,……流求不從,拒逆官軍……掠一人而返…取其布甲而還…(隋軍)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等侵略行徑。中國學者企圖以此事證明台灣自古屬於中國,卻適得其反,因為若是台灣屬中國,何須侵略?何須擄人掠貨而回?為何之後就斷絕了?更何況既然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流求國怎麼這時又是指台灣呢?

3.明帝國否認台灣是其領土

1623年荷蘭人第二度佔領已隸屬明帝國的澎湖,引發明荷之戰,不分勝負,最後雙方議和。在和約中,明帝國表示荷蘭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大員(今台南安平),明政府沒有異議。荷蘭人因此於一六二四年退出澎湖,進入今天台南的安平,建立台灣史上第一個統治政權。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則所謂「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之說,純屬無稽。

1662年據守廈門、金門的鄭成功,準備攻佔台灣,驅逐荷蘭人。《鄭成功傳》先說:「台自破荒,不載版圖」,其後行前發表文告說:「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指的是廈門、金門等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可見在鄭成功心目中,台灣是一個沒有接受中國政權統轄的「不服之區」,是屬「海外」,不是中國的領土。鄭經也說:「東寧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不相涉。」,採取同樣的看法。

1683年8月,清帝國消滅台灣的東寧政權後,卻躊躇八個月才決定將台灣併入版圖。原來清廷內部還在考慮台灣要不要併入版圖,而有台灣「棄留之爭」。《清聖祖實錄選輯》記載康熙皇帝原先主張棄台:「台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響(向)化,…」;「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之廣。」,如果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應該立刻「光復國土」才是,不會嫌東嫌西猶豫不決。康熙替我們證明「台灣自古就不是中國領土」。

由此可見,現在中國官方、學界再三陳述「台灣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種講法絕非史實,台灣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才首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台灣並不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同時,大清帝國是在成立數十年後才取得台灣的領土權,台灣並非其建國時的原始領土。由此可知,台灣也不是大清帝國的固有領土。

4.台灣自古獨立於中國之外

這樣的證據所在多有,中國官方與民間古籍都一再指出台灣自古以來不是中國領土。事實上,連清國皇帝都證明此點,清世宗(雍正)即位詔書曰:「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指康熙)神武達屆,拓入版圖」。還有,福建通志(台灣府):「台灣古未隸版圖」(同治7年);台灣府志:「台灣孤懸海外,歷漢唐宋元所未傳聞,古未隸版圖」;重修台灣府志:「閩之海外有台灣,自開闢以來,不通中國」;在『台海見聞錄』裡,董天工說:「台灣去福州1,260里,古荒服地,未隸中國」(乾隆18年);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台灣知府沈起元也說:「夫台灣片土,自開闢以來,幾千萬年無入版圖。」(雍正年間),類似的記載頗多。

有些中國古籍認為台灣以前存在自己的國家,如『台海見聞錄』裡,毛大周說:「台灣古毘舍耶國,近以我朝德威遠播始入版籍。」(乾隆18年);大清一統志記載:「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閩浙總督覺羅滿保說:「台灣原屬海外,民番雜處,習俗異宜。」(雍正3年); 連橫在『台灣通史』也說:「台灣固東番之地。」等等。毘舍耶國、東番都是國家名稱,某個角度證明台灣古早以來即成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主權國家。

甚至某些中國古籍還認為台灣屬於日本。如明史:「台灣自古屬日本」、大清一統志:「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等。台灣從前是否屬於日本尚待考察,不過明清的官方文獻有不少都做如此記載。此說不管正確與否,上面資料至少有一點是無誤的,那就是雍正所說的「台灣自古不屬中國」。

事實上,在葡萄牙人發現「Ilha Formosa──美麗之島」、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競相爭奪殖民臺灣,甚至到鄭成功在臺灣樹立獨立王國之後,中國人都未曾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

5.大清帝國不是中國

台灣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但大清帝國並不是中國。

「中國」一詞最早出現於《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只是一個文化概念的地理名詞而已,範圍並固定,主要僅是指中原文化的地區。華夏諸國分別將南北東西四境諸民稱為蠻、夷、戎、狄而自稱為「中國」。孔子說:「入中國則中國之,入夷狄則夷狄之」。

「中國」一詞之出現與應用雖約有近3000年之漫長歷史,但事實上它僅是一個最初由地域觀念衍生而來,又帶有文化本位的一個歷史符號。從夏、商、周起一直至清末,王朝遞嬗,政權更替,幾不可勝數,卻從來沒有一個王朝或政權曾以「中國」作為正式國名。

直至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成立,「中國」這一稱謂首次具有現代法律上的意義,是為中華民國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以來,在國際上的主流認知中,「中國」逐漸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實際的語言操作中,「中國」一詞依然具有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

綜言之,「中國」正式作為國名,始於1912年中華民國之建立。國際上通稱Republic of China,簡稱China。至此,「中國」一詞才成為具有近代國家概念的正式名稱,他國之人遂逐漸耳熟能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際上通稱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仍簡稱為「中國」。所以大清帝國不是中國,而中國於1912年建立時,台灣還是日本的領土,不是中國的領土。就此而言,台灣從來沒有成為過中國的領土。

接著,我們再回顧一下台灣獨立與國際社會的關係。

1.中國曾經贊成台灣獨立

其實,包括孫文、蔣介石、毛澤東等在內的中國菁英都贊成過台灣獨立,而且是從中國獨立自主、東亞和平與世界人類自決的理想出發的。1925年,孫中山臨死前曾表示他希望台灣與高麗能夠各自設立自己的國會及自治政府,同時也希望中國能夠獲得完全的獨立。孫文從未主張中國收回台灣,他相信中國不必收回朝鮮、台灣也照樣可以獲得完全的獨立自主,絲毫無損於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1926年1月13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將台灣的「民族革命」和越南、朝鮮、菲律賓的民族革命相提並論,表示中國國民黨支持台灣民族獨立。1938年4月1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發表演說,贊同孫中山希望高麗、台灣獨立有助於鞏固中華民國的說法,並認為如此方可奠定東亞的和平。

不但中國國民黨長期支持台灣獨立,中國共產黨也是如此。1928年7月中共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決議案;1928年7月中共中央的『中央通告』第54號;1934年1月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1935年8月1日中共的『八一宣言』;193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個決議案;1936年7月16日毛澤東與史諾(Edgar Snow)的會談;1938年10月毛澤東在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報告(『論新階段』);1941年6月周恩來的『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1945年4月23日至6月12日的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等文獻中,多次鼓勵朝鮮、台灣等爭取獨立,在其列舉中國獨立統一後所必須收復的領土清單中從不曾包括台灣。

2.各國實踐狀況

不僅如此,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各國在實踐上亦持續臺灣法律地位未定的立場。如美國除於1950年發表前述的「台灣中立化宣言」外,當其於1954年與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締結共同防禦條約時,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更重申:「臺灣的國際地位未定,但應在適當的時機決定。」 。1955年2月3日,英國外相艾登在下院發表聲明指出:「臺灣與中國本土不同,其法律地位不明確、未決定,並未納入中國主權,是一種特殊地位」 。事實上,英國在1950年1月5日即承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但是對臺灣主權卻仍採取未定論的立場。澳洲、加拿大等國政府亦曾表明類似的主張。法國甚至一再重申其未參加開羅會議,故該聲明不能對法國課予義務,其內容對法國不具國際法效力 。由此可知,臺灣地位未定論為國際社會的主要國家所接受。

即使在其後各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不再承認實際控制台灣的中華民國時,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主權的主張,甚至以各種方式否定其對臺灣的主權。

世界各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時,關於「台灣歸屬問題」,大致可分類為以下幾種:

(a)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此方式為雙方建立外交關係時,於發佈的共同公報中完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因此,對於中國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主張,這些國家並未表明任何態度。
(b)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共同公報中表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對方則對此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主張表示「知曉」之意。採取此種方式的國家,其用語從弱至強的順序為「留意(take note)」、「認知(acknowledge)」和「十分理解(realize)與尊重(respect)」。在此,其「知曉」的對象是指「中國的立場」,並非「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事,且未對其主張表示「支持」、「同意」及「接受」的意思。
(c)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方式是依中國主張的內容予以承認,為幾內亞等少數國家採取的方式。

若整理上述內容,可知大多數國家關於台灣歸屬問題的立場為:「台灣的法律地位」尚有檢討餘地,各國保留對中國主張妥當與否的爭議權利。如加拿大即因拒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主張,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爭論達二十個月之久,延後雙方原先預定的建交計畫。

事實上,中國要求其他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並無法律意義。首先,因為台灣並非這些國家的領土,故任何國家對於台灣的歸屬並無表示承認的立場。如果美國說夏威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絕對在國際法上有效,因為夏威夷是在美國的統治之下,美國願意夏威夷屬於中國,當然會產生國際法上的效果。但是,美國並沒有統治台灣,所以根本沒有資格主張或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相同地,所有其他並未統治台灣的國家均無權作如此主張,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決定台灣主權與領土的歸屬。

其次,中國實際上並未統治台灣,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各國與台灣的往來,包括飛機、船舶、投資、貿易、旅遊、簽證等,依國際法都必須事先得到中國北京政權的許可,但在實際上是沒有台灣治理當局的許可即無法進入台灣,中國的簽證絲毫不生效力。就此而言,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等於必須斷絕與台灣的一切往來,但這在現實上完全做不到。因此,世界各國根本無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此外,若中國真的擁有對台灣的領土權,則中國與他國締結邦交時,即無要求承認其為中國領土之必要。如日本與他國締結邦交時,無須要求他國承認九州為日本領土之一部分,即是同樣的道理。因此,中國的做法反而凸顯台灣並非其領土的事實,也等於是強迫各國承認其併吞台灣的野心,世界各國當然沒有必要加以附和。縱使有某個國家承認北京的主張,此點亦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

然則,日本在1952年於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臺灣主權之後,台灣是否因而成為無主地?中華民國可否依先占理論取得臺灣主權?首先,依據當時簽署舊金山和約各國的見解,並無任何一國主張臺灣為無主地。其次,中華民國政府是否為有權行使先占之國際法主體尚有爭議,且中華民國在1952年以後亦從未提出先佔的主張,故中華民國依先占取得臺灣主權之說法不能成立。

如上所述,世界各國並無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權利,台灣的歸屬只有居住於台灣的台灣人民才有決定的權利,中國等其他外國對此絕無決定的權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南極地域另有條約規定之外,地球上已不可能存在無主地,任何土地必定屬於某一國家,而只有中國不斷主張對台灣的領土主權,甚至某些國際組織已將台灣記載為中國的一省,卻不見現今台灣治理當局提出任何抗議。以往因蔣氏政權的軍事獨裁統治,台灣人民無法自由地行使自決權,但目前台灣已相當程度民主化,具備以行使自決權決定領土歸屬的政治條件,但卻安於中華民國的體制。因此,台灣如不儘早建立及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長此以往,將面臨各國誤認「台灣人民事實上默認成為中國的一部分」的結果,這是台灣人民必須深切注意的地方。

[後續: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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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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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知名的壹傳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近日被香港法庭宣判勾結外國勢力、煽動等三項罪名全數成立,刑期擇日宣布,這個裁判結果引起各界為之譁然從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被香港當局以違反香港《國安法》為由遭到逮捕後,他已經在監獄中渡過超過五年的時光。   外界質疑這起判決只是政治操縱的「袋鼠法庭」,純粹是中國透過香港當局整肅香港異議聲音的政治審判,觀察家周芳芳在評論文章直言對黎智英的審判「是一項清楚而明確的政治宣示:北京已完成對香港新聞自由與政治異議的制度性清算。」   以英國小報作風衝擊台港媒體界的黎智英,卻是長年抱持「民主中國」情懷的理想主義者,台灣只要記得《壹周刊》、《蘋果日報》的人無不為這位特立獨行的媒體大亨今日的落難,感到唏噓不已。   而黎智英的遭遇,也帶給台灣在內的自由世界諸多教訓,比如說:   一、「不能低估中國共產黨的陰險」 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抗爭前後,有些有識者警告中國共產黨跟它操縱的香港特區政權勢必會徹底清除香港一切反對聲音,黎智英、黃之鋒及戴耀廷等知名的異議人士將是第一批被整肅的目標,而且會比照中國式司法迫害這些知名異議人士,因此相關人士應及早撤出香港,在海外保存力量作長期抗爭。   遺憾的是黎智英等人低估了有識者的警告,認為香港司法體系仍可還其公道,選擇留在香港,在法庭上說道理,但是此時的香港司法體系已經不再是過去的那個仍然有獨立性的香港司法,而黎智英等人則不幸成為「袋鼠法庭」的受害者,甚至其壹傳媒、《蘋果日報》都被迫停止營運。   二、「軟弱無力的國際聲援只是鼓勵中國軟土深掘」 黎智英遭到逮捕入獄之後,其家人和旗下傳媒工作者為他奮力在國際奔走、發聲,然而所得到的回應非常微弱,即使是美國也是如此態度。   這突顯出國際社會對於中國共產黨侵害人權的態度變得更軟弱,不如當年聲援劉曉波的力道,當初劉曉波不幸在監獄中過世的厄運是否可能發生在目前健康不佳的黎智英身上,值得關注香港的各界人士正視。而國際上這種姑息綏靖的氛圍,只是縱容中國共產黨更為所欲為。   曾經有人把香港比喻為礦坑裏的金絲雀,認為中國共產黨如何對待香港,未來就會如何對待世界,同理,今日中國共產黨如何對待黎智英,未來就會如何對待其他自由世界的公民。   因此,包括台灣在內的自由世界,必須更積極聲援並關切黎智英等其他遭到中國共產黨迫害的香港異議人士,尤其是台灣更不能保持沉默,當年太陽花運動的口號「今日香港,明日台灣」都在在警醒台灣公眾,如果低估中國共產黨的陰險,甚至放棄自身的民主自由,黎智英等人的遭遇未來同樣可能發生在任何一個台灣人身上。 作者:局外人  

從羅馬元老院到台北立法院:當憲法裁判捲入黨爭時

歷史一再證明,國家最怕的不是政黨對立,而是政黨沉溺鬥爭卻忘記國家與人群。古羅馬共和末期,元老院與護民官互相杯葛,結果不是誰贏得更高的道德制高點,而是讓凱撒帶著軍團走進羅馬;明末東林黨與閹黨鬥得不可開交,最終誰也沒笑到最後,只留下山河破碎的歷史評語。這些故事看似遙遠,卻在今日台灣的憲政現場,浮現出令人哭笑不得的既視感。        不過,台灣版的劇情沒有鐵甲軍團,也沒有宦官密詔,而是更文明、也更諷刺的版本,就是讓憲法法庭「暫停營業」。憲法法庭本是現代民主國家的裁判室,負責在政治衝突失控前吹哨。依憲政分工,不替任何政黨得分,也不幫行政或立法背書,乃立於中立地位。然而當立法院以人事同意權作為政治武器,讓大法官人數不足、法庭無法開庭,等同於在球賽進行中把裁判請下場,然後若無其事地說:「沒裁判也可以繼續比賽。」當沒有裁判的比賽,最後通常只剩下肢體衝突。    從憲法學理來看,憲法法庭之所以被設計成「不中斷機關」,正因其功能不在政治,而在止血。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冷戰、恐怖攻擊與國會高度對立下仍持續運作,正是因為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民主體制都知道,讓憲法審查停擺,本身就是一種制度自殘。反觀台灣,藍白陣營一方面高喊「制衡行政權」、「反對專斷」,另一方面卻默許、甚至促成唯一能對國會多數說「不可以」的機關空轉,這種行為若不是憲政失憶,就是選擇性遵憲。    更荒謬者,此操作還經常披著「依法行使職權」的外衣。沒錯,人事同意權寫在憲法裡,但憲法從來不是給人用來癱瘓整個憲政機制的工具。從政治史的角度看,這類操作從來不新鮮。美國南北戰爭前,國會長期陷於奴隸制爭議,最高法院又在德雷德史考特案中自廢武功,最終政治問題失控成為戰爭;法國第四共和內閣頻繁倒閣,憲政秩序空轉,才為強人政治鋪路。歷史反覆告訴我們,當制度性的仲裁者消失,政治不會因此變得更自由,只會變得更粗暴。     回到台灣現實,憲法法庭空轉的直接後果,是人民權利被「無限期延後」。違憲法規無法被宣告違憲,爭議制度無法被最終裁判,所有不滿只能在政治口水與街頭動員中消耗。長此以往,社會將逐漸學會一件危險的事:與其相信憲法,不如相信誰的聲音比較大、誰的席次比較多。遺憾的是,正是民主退化的起點。       令人諷刺,藍白陣營口中最常出現的詞彙之一,正是「憲政危機」。只是他們似乎忘了,真正的憲政危機,不是政府被監督,而是監督機制被關機。當憲法法庭長期空轉,台灣並非少了一個機關,而是少了一道最後的防火牆。       歷史從不缺乏警告,只缺乏願意聽的人。從羅馬到台北,政黨鬥爭可以有輸贏,但憲法不能成為陪葬品。否則有一天,當大家終於發現國家真的停滯了,再回頭尋找那位缺席已久的裁判時,只會發現,比賽早已變成一地狼藉的混戰。 作者 / 風林火山

[轉]【國防安全專欄|美日防長舉行會談之戰略意涵 】​

​ ● 一、前言 ● 二、美日防長密集舉行會談 ● 三、美日防長華府舉行會談 ● 四、戰略意涵 ● 五、政策建議(代結語) (一)強化與日本防務領域合作 (二)擴大與美國防衛產業合作 (三)爭取加入第一島鏈各軍演 ​ 一、前言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於2025年1月24日通過參議院任命案(國防部長);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則是2025年10月21日接任該職,美日因有《美日安保條約》做基礎,自1961年該條約生效後,雙邊軍事合作不斷深化。尤其,近年來中國軍事快速崛起,並不斷挑戰國際秩序,侵入日本領空與領海情事迭有發生,讓日本周邊安全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 此外,中國、俄羅斯與北韓軍事合作密切、都加劇東北亞及印太地區安全的不確定性。日本作為印太重要國家,同時也是美國在印太地區最堅實的盟友,在美國的支持下,不斷調整其戰略觀,以及修訂3份安保文件,鬆綁之前加諸在日本身上的桎梏,使日本得以不斷強化軍備力量,應對中國、俄羅斯及北韓可能的軍事威脅。近期美日防長在短時間舉行密集會談,旨在溝通、協調雙邊防衛事務,確認美日同盟堅定不移。本文分從美日防長密集舉行會談、美日防長華府舉行會談、戰略意涵及政策建議等面向,析論如後。 二、美日防長密集舉行會談 日本防衛大臣小泉進次郎於2025年10月21日接任該職,迄今剛滿三個月,渠於2025年結束前已經與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舉行兩次面對面會談,以及一次通話,顯示東亞安全情勢因中國的軍事擴張不容樂觀,美日防長曾於10月29日、11月12日舉行面對面會談,12月11日則進行電話會談,針對問題核心做充分溝通與協調,相關會談內容,摘整如表一。 美日防長2025年舉行面對面暨電話會談統計 10月29日面對面會談 (東京) 會談主要內容 ●小泉表示日本將透過增加防衛預算來強化防衛能力。 ●雙方就進一步強化美日同盟嚇阻及應對能力進行確認。 ●雙方將擴大沖繩群島在西南諸島地區的日美共同部署訓練,並將其列為「最優先事項之一」。 ●同意以日美為核心,強化南韓、澳洲、菲律賓等國的情報共享與行動協調。 ●推動包括AIM-120先進中程空對空飛彈等武器的共同生產,以及美軍艦艇與飛機的共同維修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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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前言 ● 二、美日防長密集舉行會談 ● 三、美日防長華府舉行會談 ● 四、戰略意涵 ● 五、政策建議(代結語) (一)強化與日本防務領域合作 (二)擴大與美國防衛產業合作 (三)爭取加入第一島鏈各軍演 ​ 一、前言 美國戰爭部長赫格塞斯(Pe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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