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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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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的讀書會 彙編

當馬政府一再宣稱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時,我們看到APEC的元首邀請函,給中華民國總統的正式稱謂卻變成「馬先生」。我們的管「先生」,由於今年將經建會改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而不能出席,因為,中國對「國家」一詞有意見。

台灣古地圖。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對此種極度異常且不合常理的無止境糾葛,我們希望將台灣國際地位的現狀做個整理,給年輕一輩朋友做一個介紹與理解。本人深盼此議題,能引起年輕朋友及一般民眾的興趣與關注。因為,不管你是老、是中、是青,這都是攸關全體台灣人民身家性命的嚴肅議題。筆者本不思對此議題再做整理,看到太陽花學運,對台灣重燃信心;看到香港人的掙扎,決不容它出現於台灣;看到蘇格蘭獨立公投,我們一定要努力促成台灣自決公投,才能建立真正的國家。我們也更要弄清台灣自決公投和蘇格蘭獨立公投之間,其異同之處何在 ? 才不致於沒搞對方向,繞了遠路,徒然浪費了建立新國家的時辰。大家要知道時間並不在台灣這一邊 ! 我們只有清楚瞭解國際上「別人如何看我們台灣之政治定位」, 我們才能知道該做什麼 ? 該如何做 ?

1990年代後,我們似乎有被政客們教導成自我麻痺、自我欺騙、自我催眠之現象。希望此文可以把我們從自我幻想中,拉一點點回到國際之現實面來,筆者就很滿意了。各位年輕朋友們,這個議題本人很想用輕鬆之筆調來整理,不過並不容易,才疏學淺之處就請見諒了。本文分成(一)、(二)、(三)、(四)4次刊登,(三)、(四)尤其是本文精華 ,看官們不妨一讀。

(一)、台灣不是中國固有的領土

台灣是世界最大陸地與最大海洋交會點的美麗島嶼。400多年來,台灣經歷荷蘭、西班牙、明鄭、滿清、日本與中華民國等外來殖民、威權政權長期統治後,作為一個開放的海島型移民社會,居住在台灣的人民,不分先來後到,不分血統、語言與文化差異,已形成休戚與共的命運共同體。
台灣人民作為這塊土地的主人,有當家作主的資格,更有決定自己的命運及前途的權力。台灣人無論面對世界上任何強權勢力,維持自主獨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與人權保障精神、不受他國支配統治的現狀,這是所有台灣人民共同信仰的基本價值。換言之,台灣絕對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反過來說,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任何外國人員、船舶、飛機若要進入台灣,都必須中國政府同意。同時,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因此不算是「侵略」別的國家,只是對國內叛亂份子的鎮壓或掃蕩,外國當然不能干涉。就此而言,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則根據現行國際法,日本和美國都不能對台灣提供防衛方面的幫助,美國軍售台灣即明顯是干涉中國內政,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日本即使「解禁自衛權」,也不能幫助防衛台灣,美國對台灣的準防衛承諾也是矛盾的。

特別是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當中國攻打台灣時,由於屬於是國內問題,則戰事不屬於國際法上的戰爭,所以中國對台灣軍民的殺戮,都不適用國際法上的武裝衝突法,可以使用生物、核武、毒氣等大規模殺傷兵器。也就是說,中國可以不必遵守國際法的人道規定,沒有遵守俘虜公約的義務。由此可見,如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對台灣是多麼不利的事啊!

本文將介紹各種不同的理論,說明台灣自古不屬中國,台灣也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1.中國主張「固有領土」的繆誤

目前中國一再主張台灣是「固有領土」。但至少從國際法來看,所謂「固有領土」並不被認為在「領土」以外,還具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或權利關係。儘管如此,當「固有領土」這個用語被使用時,還是含有下述的意思表示:強調該地域有史以來一直屬於某國領有,即使現在該地域被他國所占有,但某國仍然保有取回該地域的權利!

然而,就國家與領土之間的關係來看,這樣想法很有問題。因為如果是自建國以來就持續擁有且迄今還仍舊領有的地域,則或許這個所謂「固有領土」的概念還可以成立;但若一旦合法割讓給他國,就已經不再是原來領有國的領土,對於該地域就不能主張舊領有國的權利。 爾後,如果舊領有國再將該地域置於本國的管轄之下,那麼從那時起才開始在該地域重新擁有主權。

簡言之,在國家成立後採用先占以外的手段(如征服、割讓等)而新獲得的地域──如果其後再轉讓給他國則更有問題──根本不能以「固有領土」主張其領有權。再者,就一國的領土而言,無論是有史以來主權未曾變動的地域,抑或者是新取得的領土,領有國對二者的權利並沒有任何差異。因此,「固有」一詞用在關於「領土」方面,並不具有特別的法律意義。

2.中國以古書穿鑿附會

中國目前主張台灣自古屬於中國的證據全係以古書穿鑿附會,只要仔細閱讀即知是虛構說法。如依據《尚書》〈禹貢〉篇:「淮海惟揚州,厥貢島夷卉服,厥包橘袖云云。」等文字作為佐證推論,認為書中所謂「島夷」就是「台灣」的古代名,說台灣在四五千年前神話傳說的夏禹時代即屬於中國。事實上,遠古時代的人普遍想像於南方海上有眾多神秘島國存在,並書之於文獻,如戰國時偉大著作《山海經》,根本無法確切指出這些島是否為台灣或琉球。

其次,中國又說《漢書》〈地理志〉記載:「江南卑濕,丈夫多夭,會稽(指浙江)海外有東鯷人,分為二十餘國,以歲時來獻見。」,中國據此推論所謂「東鯷」應指台灣。《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吳國黃龍二年(西元二三○年)春正月,遣將軍衛溫諸葛直,以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州。亶州在海中,所在絕遠卒不得至。但得夷洲數千人而還。」,在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的情況下,即胡亂推論認為所謂亶州即瓊州島(今日之海南島),而夷洲即為台灣。其實它們有可能只是中國浙江外海的島嶼而已。

同時,中國喜歡引用中國隋煬帝曾派兵來台,證明中國早已「經略台灣」。但觀其《隋書》〈東夷列傳〉原文是說:「流求國居海中,……流求不從,拒逆官軍……掠一人而返…取其布甲而還…(隋軍)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等侵略行徑。中國學者企圖以此事證明台灣自古屬於中國,卻適得其反,因為若是台灣屬中國,何須侵略?何須擄人掠貨而回?為何之後就斷絕了?更何況既然沒有經緯度標明位置,流求國怎麼這時又是指台灣呢?

3.明帝國否認台灣是其領土

1623年荷蘭人第二度佔領已隸屬明帝國的澎湖,引發明荷之戰,不分勝負,最後雙方議和。在和約中,明帝國表示荷蘭人退出澎湖後,去佔領大員(今台南安平),明政府沒有異議。荷蘭人因此於一六二四年退出澎湖,進入今天台南的安平,建立台灣史上第一個統治政權。可見此時的明帝國,並沒有認為台灣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則所謂「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之說,純屬無稽。

1662年據守廈門、金門的鄭成功,準備攻佔台灣,驅逐荷蘭人。《鄭成功傳》先說:「台自破荒,不載版圖」,其後行前發表文告說:「本藩矢志恢復,切念中興,恐孤島(指的是廈門、金門等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可見在鄭成功心目中,台灣是一個沒有接受中國政權統轄的「不服之區」,是屬「海外」,不是中國的領土。鄭經也說:「東寧偏隅,遠在海外,與中國版圖不相涉。」,採取同樣的看法。

1683年8月,清帝國消滅台灣的東寧政權後,卻躊躇八個月才決定將台灣併入版圖。原來清廷內部還在考慮台灣要不要併入版圖,而有台灣「棄留之爭」。《清聖祖實錄選輯》記載康熙皇帝原先主張棄台:「台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響(向)化,…」;「台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海外丸泥,不足為中國之廣。」,如果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應該立刻「光復國土」才是,不會嫌東嫌西猶豫不決。康熙替我們證明「台灣自古就不是中國領土」。

由此可見,現在中國官方、學界再三陳述「台灣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種講法絕非史實,台灣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才首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台灣並不是中國的固有領土。同時,大清帝國是在成立數十年後才取得台灣的領土權,台灣並非其建國時的原始領土。由此可知,台灣也不是大清帝國的固有領土。

4.台灣自古獨立於中國之外

這樣的證據所在多有,中國官方與民間古籍都一再指出台灣自古以來不是中國領土。事實上,連清國皇帝都證明此點,清世宗(雍正)即位詔書曰:「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我皇考(指康熙)神武達屆,拓入版圖」。還有,福建通志(台灣府):「台灣古未隸版圖」(同治7年);台灣府志:「台灣孤懸海外,歷漢唐宋元所未傳聞,古未隸版圖」;重修台灣府志:「閩之海外有台灣,自開闢以來,不通中國」;在『台海見聞錄』裡,董天工說:「台灣去福州1,260里,古荒服地,未隸中國」(乾隆18年);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台灣知府沈起元也說:「夫台灣片土,自開闢以來,幾千萬年無入版圖。」(雍正年間),類似的記載頗多。

有些中國古籍認為台灣以前存在自己的國家,如『台海見聞錄』裡,毛大周說:「台灣古毘舍耶國,近以我朝德威遠播始入版籍。」(乾隆18年);大清一統志記載:「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在『台灣理蕃古文書』裡,閩浙總督覺羅滿保說:「台灣原屬海外,民番雜處,習俗異宜。」(雍正3年); 連橫在『台灣通史』也說:「台灣固東番之地。」等等。毘舍耶國、東番都是國家名稱,某個角度證明台灣古早以來即成立獨立於中國之外的主權國家。

甚至某些中國古籍還認為台灣屬於日本。如明史:「台灣自古屬日本」、大清一統志:「台灣自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國,名曰東番。明天啟中為紅毛荷蘭夷人所據,屬於日本。」等。台灣從前是否屬於日本尚待考察,不過明清的官方文獻有不少都做如此記載。此說不管正確與否,上面資料至少有一點是無誤的,那就是雍正所說的「台灣自古不屬中國」。

事實上,在葡萄牙人發現「Ilha Formosa──美麗之島」、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競相爭奪殖民臺灣,甚至到鄭成功在臺灣樹立獨立王國之後,中國人都未曾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

5.大清帝國不是中國

台灣首次也是唯一一次成為中國大陸政權的領土,是在大清帝國康熙年間,但大清帝國並不是中國。

「中國」一詞最早出現於《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只是一個文化概念的地理名詞而已,範圍並固定,主要僅是指中原文化的地區。華夏諸國分別將南北東西四境諸民稱為蠻、夷、戎、狄而自稱為「中國」。孔子說:「入中國則中國之,入夷狄則夷狄之」。

「中國」一詞之出現與應用雖約有近3000年之漫長歷史,但事實上它僅是一個最初由地域觀念衍生而來,又帶有文化本位的一個歷史符號。從夏、商、周起一直至清末,王朝遞嬗,政權更替,幾不可勝數,卻從來沒有一個王朝或政權曾以「中國」作為正式國名。

直至辛亥革命之後,中華民國成立,「中國」這一稱謂首次具有現代法律上的意義,是為中華民國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自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以來,在國際上的主流認知中,「中國」逐漸等同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實際的語言操作中,「中國」一詞依然具有地域、文化和政治的多重意味。

綜言之,「中國」正式作為國名,始於1912年中華民國之建立。國際上通稱Republic of China,簡稱China。至此,「中國」一詞才成為具有近代國家概念的正式名稱,他國之人遂逐漸耳熟能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國際上通稱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仍簡稱為「中國」。所以大清帝國不是中國,而中國於1912年建立時,台灣還是日本的領土,不是中國的領土。就此而言,台灣從來沒有成為過中國的領土。

接著,我們再回顧一下台灣獨立與國際社會的關係。

1.中國曾經贊成台灣獨立

其實,包括孫文、蔣介石、毛澤東等在內的中國菁英都贊成過台灣獨立,而且是從中國獨立自主、東亞和平與世界人類自決的理想出發的。1925年,孫中山臨死前曾表示他希望台灣與高麗能夠各自設立自己的國會及自治政府,同時也希望中國能夠獲得完全的獨立。孫文從未主張中國收回台灣,他相信中國不必收回朝鮮、台灣也照樣可以獲得完全的獨立自主,絲毫無損於中國領土與主權的完整。1926年1月13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將台灣的「民族革命」和越南、朝鮮、菲律賓的民族革命相提並論,表示中國國民黨支持台灣民族獨立。1938年4月1日,蔣介石在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發表演說,贊同孫中山希望高麗、台灣獨立有助於鞏固中華民國的說法,並認為如此方可奠定東亞的和平。

不但中國國民黨長期支持台灣獨立,中國共產黨也是如此。1928年7月中共第六屆全國代表大會決議案;1928年7月中共中央的『中央通告』第54號;1934年1月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第二屆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1935年8月1日中共的『八一宣言』;193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一個決議案;1936年7月16日毛澤東與史諾(Edgar Snow)的會談;1938年10月毛澤東在政治局擴大會議的報告(『論新階段』);1941年6月周恩來的『民族至上與國家至上』,1945年4月23日至6月12日的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等文獻中,多次鼓勵朝鮮、台灣等爭取獨立,在其列舉中國獨立統一後所必須收復的領土清單中從不曾包括台灣。

2.各國實踐狀況

不僅如此,在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後,各國在實踐上亦持續臺灣法律地位未定的立場。如美國除於1950年發表前述的「台灣中立化宣言」外,當其於1954年與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締結共同防禦條約時,美國國務卿杜勒斯更重申:「臺灣的國際地位未定,但應在適當的時機決定。」 。1955年2月3日,英國外相艾登在下院發表聲明指出:「臺灣與中國本土不同,其法律地位不明確、未決定,並未納入中國主權,是一種特殊地位」 。事實上,英國在1950年1月5日即承認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但是對臺灣主權卻仍採取未定論的立場。澳洲、加拿大等國政府亦曾表明類似的主張。法國甚至一再重申其未參加開羅會議,故該聲明不能對法國課予義務,其內容對法國不具國際法效力 。由此可知,臺灣地位未定論為國際社會的主要國家所接受。

即使在其後各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不再承認實際控制台灣的中華民國時,亦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主權的主張,甚至以各種方式否定其對臺灣的主權。

世界各國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時,關於「台灣歸屬問題」,大致可分類為以下幾種:

(a)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此方式為雙方建立外交關係時,於發佈的共同公報中完全未提及台灣歸屬問題。因此,對於中國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主張,這些國家並未表明任何態度。
(b)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共同公報中表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對方則對此種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主張表示「知曉」之意。採取此種方式的國家,其用語從弱至強的順序為「留意(take note)」、「認知(acknowledge)」和「十分理解(realize)與尊重(respect)」。在此,其「知曉」的對象是指「中國的立場」,並非「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事,且未對其主張表示「支持」、「同意」及「接受」的意思。
(c)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方式是依中國主張的內容予以承認,為幾內亞等少數國家採取的方式。

若整理上述內容,可知大多數國家關於台灣歸屬問題的立場為:「台灣的法律地位」尚有檢討餘地,各國保留對中國主張妥當與否的爭議權利。如加拿大即因拒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的主張,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持續爭論達二十個月之久,延後雙方原先預定的建交計畫。

事實上,中國要求其他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並無法律意義。首先,因為台灣並非這些國家的領土,故任何國家對於台灣的歸屬並無表示承認的立場。如果美國說夏威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絕對在國際法上有效,因為夏威夷是在美國的統治之下,美國願意夏威夷屬於中國,當然會產生國際法上的效果。但是,美國並沒有統治台灣,所以根本沒有資格主張或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相同地,所有其他並未統治台灣的國家均無權作如此主張,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決定台灣主權與領土的歸屬。

其次,中國實際上並未統治台灣,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各國與台灣的往來,包括飛機、船舶、投資、貿易、旅遊、簽證等,依國際法都必須事先得到中國北京政權的許可,但在實際上是沒有台灣治理當局的許可即無法進入台灣,中國的簽證絲毫不生效力。就此而言,世界各國若承認中國的主張,則等於必須斷絕與台灣的一切往來,但這在現實上完全做不到。因此,世界各國根本無法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

此外,若中國真的擁有對台灣的領土權,則中國與他國締結邦交時,即無要求承認其為中國領土之必要。如日本與他國締結邦交時,無須要求他國承認九州為日本領土之一部分,即是同樣的道理。因此,中國的做法反而凸顯台灣並非其領土的事實,也等於是強迫各國承認其併吞台灣的野心,世界各國當然沒有必要加以附和。縱使有某個國家承認北京的主張,此點亦無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

然則,日本在1952年於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臺灣主權之後,台灣是否因而成為無主地?中華民國可否依先占理論取得臺灣主權?首先,依據當時簽署舊金山和約各國的見解,並無任何一國主張臺灣為無主地。其次,中華民國政府是否為有權行使先占之國際法主體尚有爭議,且中華民國在1952年以後亦從未提出先佔的主張,故中華民國依先占取得臺灣主權之說法不能成立。

如上所述,世界各國並無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權利,台灣的歸屬只有居住於台灣的台灣人民才有決定的權利,中國等其他外國對此絕無決定的權利。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除南極地域另有條約規定之外,地球上已不可能存在無主地,任何土地必定屬於某一國家,而只有中國不斷主張對台灣的領土主權,甚至某些國際組織已將台灣記載為中國的一省,卻不見現今台灣治理當局提出任何抗議。以往因蔣氏政權的軍事獨裁統治,台灣人民無法自由地行使自決權,但目前台灣已相當程度民主化,具備以行使自決權決定領土歸屬的政治條件,但卻安於中華民國的體制。因此,台灣如不儘早建立及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長此以往,將面臨各國誤認「台灣人民事實上默認成為中國的一部分」的結果,這是台灣人民必須深切注意的地方。

[後續:台灣應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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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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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日前拋出增加「健保補充費」的改革構想,主打「不漲健保費、增加收入」的訴求。方案包括,針對股利、利息、租金所得改採年度結算,單筆扣繳上限從一千萬元提高到五千萬元,高額獎金扣費門檻則調整為最低工資四倍。時程甚至已規劃好,明年修法、後年上路。 然而消息一出,反彈聲浪隨即湧現。雖然衛福部長石崇良火速召開記者會說明,但行政院仍緊急喊停。衛福部最後以「尋求更周延、更有共識的做法再行推動」收場。問題雖暫時止血,但健保財務近九百億元的年度缺口,終究只是拖得一時,拖不了一世。若不盡快找到財源,這個制度將難以為繼。 回顧過去,二○一○年的「二代健保」改革曾成功改善赤字,讓健保財務重回穩定。但如今面對人口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壓力,若再原地踏步,財務黑洞只會越來越大。從原則上說,解決財務問題不外乎兩條路,開源與節流。然而調高保費率雖然是直接手段,卻勢必引發反彈,畢竟企業要負擔六成保費,民眾也不願再掏錢。至於補充保費改革,雖然避開調整費率,但容易誤傷「小資族」,引發民怨,最後又得草草收場。 若轉向「節流」,難度更高。十多年來,健保靠「砍藥價」與「總量管制」壓低支出,的確達到短期效果,但副作用也日漸顯現,例如藥商退出市場、罕病用藥給付減少、醫護人力流失。錢雖省下來,卻以醫療品質為代價,長遠而言,反而削弱了全民健保的體質。 正因如此,筆者認為政府應該跳脫傳統「向內開刀」的思維,轉而思考「如何讓全民資產更有效率地運用」。這裡,瑞士央行的作法值得借鏡。瑞士央行長期被視為全球最保守的央行之一,但他們卻將約二十%的外匯存底,透過承受風險、積極配置的專業資產管理,投入美國股票市場,創造了穩定報酬與國家收益。 反觀台灣,外匯存底高達六千億美元,相當於新台幣十八兆元。央行每年繳庫兩千億元,看似龐大,實際上卻僅佔外匯資產的一.一%。這筆屬於全民的資產,如能在「安全為前提」下調整運用策略,提高報酬率,即使只增加一個百分點,每年也能多出約一千八百億元的收益。這筆資金足以彌補健保財源缺口,甚至能支撐勞保與長照等社會基金。 政府若能以更長遠的視野,建立透明、穩健且具風險控管的外匯投資機制,讓全民資產為全民福祉服務,不僅能紓解健保財務壓力,更能為台灣的公共財政開創新格局。健保財源問題,不應只陷於「誰該多繳一點」的爭論,而該從「如何更聰明運用全民的錢」出發。當全民資產能更有效率地運作,國家福祉也才能更持久穩固。 作者:魏世昌

「聯合政府考驗善意搭橋」,恐難光靠互祭黨紀

民主先生李登輝、中壢事件主角許信良,共同促成97憲改的半總統制,模仿法國第五共和。當中總統、內閣、國會三角憲政關係,是主要政府體制中否決點最多的。然而,這不是在形塑對抗,反而是要偉大政治領袖彌平歧見、包容和解,即便勸、哄、罵、逼,也要編故事、造認同,打造共同前途,帶領紛歧的國民走向共同的國家前途。 半總統制下的聯合政府 絕非只是技術問題或選舉合作 近來,聯合政府在政壇又被熱議。前主席許信良在新書發表受訪說,雖不知鄭黃兩位黨主席談什麼,但台灣需要一次真正的大聯合政府,還談及當時所謂「夜奔敵營」與李登輝和談,讓主要政黨都受惠,民主政治更有健全基礎。 以此來看近來不斷炒作,連辦三場聯合政府座談的民眾黨,還在19日(三)黃國昌、鄭麗文兩位黨主席峰會,讓藍白合氣氛在烘托到新高潮。然而,聯合政府只是機制、技術,如果藍白還在談窗口怎麼對、民調怎麼比、競選怎麼提名,那麼與半總統制契合的憲政領袖,可能還是不會出現。 東吳大學學者劉書彬曾在《未來籌組聯合政府的必要機制和進程》投書彙整,聯合政府的前提,是憲政體制「具備內閣制精神。我國為半總統制。該制兼具總統制和內閣制特色,…」。但在眾黨座談會三場的第一「聯合政府與台灣民主的進階嘗試」,引進較為晚近的政治學研究,說也有國家在地方嘗試聯合政府,所以我們也來試試。劉書彬教授能認同嗎?我國地方制度是首長、議會二元選舉,究其實是總統制,決不具備內閣制精神。 不過,劉書彬立委卻能認同,她在該場座談,講明:「可從地方層級暖身建立『小型聯合政府』制度化試行,…」。 選前先喬過提名的聯合政府?怪怪的 化作高潮的黃、鄭黨主席峰會,跑出了違紀參選的黨員互祭黨紀處分約束的說法。我們再看看劉書彬教授在上述投書,提出細膩詳盡的步驟,且要「確認自己的定位,確認可以合作之後,再進行後續實質的各項合作」。更說「勝選之總統根據立委選舉結果政黨比例(或政黨席次比)」,組成『聯合政府籌組委員會』」。聯合政府精神是盡量按照議席席次,分配閣員席位,才有民主正當性。結果現在民眾黨在前端,在還沒有「確認可以合作」前,就先確認選舉搓湯圓喬席次,而不是各自盡最大努力競爭席次,根據民主結果的席次分配再談聯合政府,邏輯錯亂。 聯合政府≠失業政客的就業輔導 三場座談辦完,民眾黨立委已經開始頻頻用基隆市府有任命眾黨官員,當作這是聯合政府的例子了。劉書彬教授也曾在《立院三黨不過半與選後聯合政府》定調「這樣『黨對黨』協商組成的聯合政府,絕非過去歷任總統,邀請幾位無黨籍或是他黨籍人士入閣的政府型態,說穿了前述政府屬性仍舊屬於單一政黨性質的政府,其並不具備『內閣制聯合政府』核心內涵的『政黨責任政治』精神,…」同一道理,一個政府內妝點性的放幾個他黨政務官,就也絕非聯合政府。現在民眾黨這樣硬凹這個道理,讓人感受不過是2026地方大選後,有論述工具來情勒分官位,為過去政治事業和兩年條款製造的失業人口找工作罷了。 期盼真有彌平歧見包容和解的憲政領袖出現 半總統制具有創造彌平歧見、包容和解的憲政領袖潛力,但潛力能否發揮,要看政客和國民的造化。所以我調整收斂,還是往善意勸諫的方向走。 聯合政府不是政治權衡,而是以各方能接受、多數不反對的方案,跨越憲政體制否決點,帶領全體國民往前走。97憲改台灣之所以做這個選擇,除了像是大部分後蘇共衛星國家,在既有的內閣制憲法條文下,想要有一位代表主權的直選總統。其實更重要的考量,是當時民進黨內許信良、黃煌雄、游盈隆、呂秀蓮…等參與的民主大憲章派,看見了正視台灣充滿紛歧,藍綠統獨你死我活,因此需要社會融合的內閣制,和會激化僵局的總統制,都不適合。這樣的民主火種,希望能在當代的政壇繼續存續。 作者:邱子安

黃國昌的困境,徐永明的經驗已經預見

柯文哲深陷貪污圖利訴訟後,民眾黨「教主與黨魁」兩顆太陽的深層矛盾逐漸檯面化。近期,黃國昌也爆出政媒不清的狗仔偷拍案,比起用柯文哲,黃國昌最親密的戰友徐永明,或許更適合拿來對照。 曾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及黨主席的徐永明,2020 年爆出捲入 SOGO 經營權弊案,北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期約收賄罪重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 當年黃國昌得知徐永明涉貪判決,對外表示「心情一時難以平復」、「我所認識的永明不是這樣的人」。但對寄與厚望的支持者而言,高舉反貪腐大旗的老師,竟然成了貪瀆被告,讓許多年輕世代幻想破滅,也搗毀了第三勢力清廉、改革、進步的形象。 從那一刻起,黃國昌主導的時代力量,難再維持「道德標竿」角色。而黃國昌也見風轉舵,拋棄時代力量,投靠聲勢正好的民眾黨而去。 時間來到近年。柯文哲深陷司法風暴,奪舍掌權成功的黃國昌,以「反貪腐」、「反權貴」之姿高調監督別人,自己的爭議也一樁接一樁。 2023 年,黃國昌名下汐止保護區土地,被爆出實際被當作停車場出租,違反土地使用分區,新北市府開罰並限期改善。這雖然是行政罰,但對長年主張「居住正義」的政治人物、國會議員、進步改革派學者而言,形象傷害遠大於那3000 元的罰鍰。 2025 年,黃國昌不為人知的政媒關係陸續浮上檯面。媒體報導,他實際指揮的「狗仔基地」凱思國際,疑似有資金回流到個人口袋之虞,律師公開指出,若查證屬實,可能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最低本刑七年以上,其罪責可能比當年的老戰友徐永明更重。 隨後,「黃國昌跟蹤集團案」更多證據被陸續揭露,黃國昌被指控長期組織、指揮跟拍小組,針對國會同事、特定政敵蒐集私生活影像,再透過特定媒體與政治人物操作,整起事件如同「台版水門案」。 在法治社會裡,任何人未經定讞都應被視為無罪,這是基本原則。但政治是另一個範圍、另一套邏輯。人民有更高的標準、社會有更高的期待。 當年黃國昌以「清廉改革」為號召,高分貝斥責所有涉案政客,如今,自己捲入類似疑雲,人們自然會叩問:當初那套嚴苛標準,是否一視同仁,比照在自己身上? 一旦案件進入起訴、判決階段,黃國昌將面臨與徐永明相似,甚至更嚴峻的法律風暴。差別只在於,他背後承載的,早已不只是十年前太陽花世代、第三勢力的政治信用,而是整個台灣民眾黨的前途,以及內在矛盾的提前引爆。 從太陽花學運戰神,到時代力量黨主席,再到民眾黨主席和藍白國會聯盟的關鍵促成者;黃國昌的「崛起」,靠的是世代的憤怒、改革的期待與學者導師的偶像崇拜;如今,黃國昌一步步走向「墮落」,巧妙運用資源,把道德資本當作權力操作的槓桿與籌碼,一步步接管民眾黨、提防柯文哲、侵蝕國民黨。 政治明星的崛起需要個人魅力與時代機遇,而墮落,往往是自己在每個岔路之中,一步一步抉擇走出來的路。 黃國昌的崛起與墮落,終點的方向似乎已經底定,老戰友徐永明的下場或可相互參照。接下來的路途風景,司法在看,支持者、反對者在看,整個社會也在看。 作者:江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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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最終的歷史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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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在這次主席選舉,選擇「紅統的」鄭麗文為主席有其嚴肅的歷史意義,也就是:孫中山逝世國民黨內近百年的歷史爭論:誰到底是孫中山遺教的傳人?是國民黨左派?還是國民黨右派? 由鄭麗文毫不掩飾她的「意識形態」的表彰,和對中共的友好和結盟態度,可以看出她是極左的「聯共派」,甚至是「合共派」,她是國民黨左派的傳人。也就是她的出現為國民黨主席,國民黨百年的歷史爭議有了結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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