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尤記得去年6月夏天,近千輛計程車上月群情激憤包圍立法院,運將高喊「求生存」,並怒砸印有「UBER污步」字樣的轎車洩憤,經濟部投審會當時即表示,依法最重可撤銷其在台投資許可,不幸的是,Uber台灣真的宣布停止服務,被迫離開台灣市場。共享經濟的發展潛力驚人,啟發了不少年輕人創業如雨後春筍,但與此同時,不少共享經濟企業開始悄悄倒閉,例如美國的家政服務先驅Homejoy於2015年宣布結業,在發展蓬勃的背後共享經濟其實同時存在不少隱憂。
Uber是由舊金山發跡的交通網路公司,以開發行動應用程式,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以及實時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該種商業模式聯合資訊科技及共享經濟的概念,成為全球新創的獨角獸。乘客可以透過傳送簡訊、電話、行動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利用行動應用程式時還可以追蹤車輛的位置,並記下乘車交易紀錄成為大數據的基礎。用戶必須在自己的智慧型手機上安裝Uber應用程式,並註冊成為該網站用戶,然後綁定消費者的信用卡,Uber則會提供一組分享暗碼給作為給讓給用戶使用。Uber初期進入新興市場發展通常以優質服務贏得消費者口碑,但後來卻被發現其運作可能牴觸交通法例,而被迫退出當地市場的經營。
Uber的出現引起台灣輿論的關注與激辯,贊成者多從以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的觀點出發,認同Uber持續以科技資訊及共享經濟的大旗,但反對Uber者強調摧毀傳統計程車公司與租賃汽車產業的運作基礎。Uber進軍台灣市場四年多來,台灣消費者已經藉由Uber車輛分享平台,獲得了1500萬趟的搭乘服務。在立法院的公聽會上,關注消費者權益保障事項,Uber倘若出了事故,一般的乘客意外險無法賠償,消費者若不能對司機求償,肯定會將訴訟涉及平台業者。事實上,在平台業者和服務提供者之間,平台業者為了顧及自身的對外形象和服務品質,可能對服務提供者提供一些管理或制裁的手段,迫使消費者面臨權益面臨較為缺乏的困境。
Uber雖創新計程車營運模式,但人身安全始終被高度質疑。共享經濟能更有效地善用資源而減少浪費,但在傳統產業者眼中,則是一群打亂市場秩序的競爭對手,因為規管漏洞導致不公平競爭衝擊固有的市場消費型態。以Uber在全球各國受到的抗議與杯葛來看,全球各地皆發生計程車司機發起反對示威潮,西班牙、加拿大、匈牙利、皆有計程車司機抗議政府,未對無牌的兼職司機嚴加監管及採取積極的態度來加以管制。是以,Uber之死涉及台灣經濟轉型的過程中,面對全球化及科技化的趨勢,導致政府角色定位問題及管制過程中無法迴避的治理困境。然而,張善政擔任閣揆時,曾劃定經營模式及法令規範的三紅線(依法在台繳稅、來台設子公司、確保消費者權益),但Uber台灣團隊對此的回應卻顯得消極及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