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香港有家長,受不了照顧身心障礙孩子壓力,而殺死孩子,當地法院考量這位家長處境、改過意願高而決定輕判,當地媒體報導提到,相關社福資源分散在社福、醫療、教育部門,確實很複雜,建議推動個案經理制度預防類似案件。
回頭看台灣社福資源分散在社福、醫療、教育、勞動、原住民部門,還分中央跟地區層級,以筆者的工作經驗發現,即使是相同服務,使用資格、運作方式各不同,比香港複雜。
尤其台灣社福體系受新管理主義影響,官方單位常用短期補助、標案,委託民間社福單位服務,過幾年就換服務單位;相關科系、在職課程培訓社福專業人才,加上宣傳經費有限,大眾媒體較少宣導社福服務訊息、使用詳情。
結果很多民眾不知有哪些服務可用,即使知道,有可能得到過時訊息,沒辦法順利申請到;或得到錯誤訊息,怕影響使用其他服務資格,造成福利權益受損。因此常發生有人受不了照顧失能家人壓力,不知可向長照服務單位求助。 連筆者曾嘗試整理台灣社福服務清單,上網找社福服務訊息詳情,經常找不到,整理起來覺得很累,更別說一般民眾。
所以改善社福服務輸送可這樣做:
一、建立社區個案管理體系:就像社區家醫科診所,醫師平常提供醫療諮詢,有需要再轉診到大醫院治療,既然台灣已有社工師事務所,讓事務所社工提供社福資源諮詢,有需要再轉介適合的社福單位服務,達到便民效果。
二、拉長補助、標案期程,或採用特許制:就不會經常更換服務單位,方便社福專業人員、民眾知道去哪申請。
三、教導行銷知識:成立社福服務訊息整合網站,想辦法提高點閱率,也是可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