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對全面撲殺,但是這是要有計畫性的,快速、有效、準確、一勞永逸的處理流浪貓狗的問題,而非一邊撲殺、一邊放任繁殖業者不斷隨意販售、棄養,或者是沒有強制要求飼主植晶片,甚至飼主只要付錢就可以合法棄養。
流浪動物保護與野生動物保護衝突不斷,我們不難發現,媒體在這其中似乎擔任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它能造成大家對於可愛動物貓與狗的關注,另外一方面也能重挫流浪動物保護的志業,而TNVR的功用也常在此領域引起劇烈的討論,不難在野生動物保護的領域中發現,筆者看過不少在此領域或者是關心生態的人都認為TNVR沒有用,他們會提出另外一個選項,叫做「移除」。
但什麼是移除呢?
誰的安樂死神話
若是TNVR沒有用,許多人就會主張「移除」,但是什麼是移除呢?不外乎就是將TNVR其中的「R」原地放回,改成異地放回,比如說有人提出在國家公園不該原地放回,應該異地放回或者安置、比如說有人提出郊區的TNVR成效不彰,郊區不該原地放回、比如說有人提出都市沒有讓貓狗流浪的空間,都市不該原地放回。關於哪邊要放回、哪邊不用,也是討論的衝突點,到底哪邊該放回?而異地放回又跟棄養,或者之前的台北市長候選人所提出的,「北狗南送」的政策有什麼不同呢?
接著,既然不能「原地放回」、「異地放回」也討論不出成效,「安置」又沒有空間的話,最後一個選項就是「安樂死」。
我在某生態論壇中發現,不少人會主張毒狗、殺狗,或者全面撲殺,先不討論毒狗、殺狗此種仇恨言論。「主張要全面撲殺」,是個很妙的狀態,因為現在並沒有「全面零安樂」,也就代表說到現在全台灣還是有許多縣市都在安樂死啊!撲殺一直都在啊!
既然撲殺一直都在,那麼成效如何呢?
在《我們的島》中的浪犬零安樂一文中提到,「1998年動保法頒布後,平均每年有十萬隻流浪動物。十多年來,上百萬隻流浪犬因收容所爆滿,被迫安樂死,再也見不到外面的天空。2014年12月,動保法修法,預計在2017年做到流浪動物零安樂,台南市與新北市搶在2015年開始實施。」
我們可以看到,1998年到2017年,這期間都仍然是有安樂死的,既然「全面撲殺」「安樂死」一直都在,又為何沒有如此成效呢?
在許多衝突的場合中,我可以看到有人會說「浪保團體把TNVR神話了,TNVR沒那麼厲害!」,但反過來說,大家也似乎都把安樂死神話了!如果安樂死真的有用,那為何執行了將近十六年,全台流浪貓狗數量似乎感覺還是很多呢?而TNVR執行了多久?又,TNVR有政府的資源以及如政府大的組織在執行嗎?
我不反對全面撲殺,但是這是要有計畫性的,快速、有效、準確、一勞永逸的處理流浪貓狗的問題,而非一邊撲殺、一邊放任繁殖業者不斷隨意販售、棄養,或者是沒有強制要求飼主植晶片,甚至飼主只要付錢就可以合法棄養。
再者是,現在的政府撥給動保處的預算,真的能撲殺完全部的貓狗嗎?政府只要沒有系統性的介入、合作,這些問題不
可能單靠民間團體達成的。
延伸閱讀:浪保與野保,衝突與合作(一)[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