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被商人用來圖利的貓狗只有兩種可以去的地方,一個叫做「家」,另外一個叫做「收容所」(十二夜等死),沒有流浪這個選項。
日前,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在自己的臉書塗鴉牆上傳了一段影片。影片中控訴新北市的公園有很多流浪狗滯留,並說「這樣子的公園,晚上有人敢去嗎?」。影片貼出之後引起激烈討論。筆者長期經投入校園流浪動物保護的工作,願意在這裡分享我所看到的流浪動物景況。
沒有流浪這個選項
不是逃跑,就是死亡,正如同流浪一詞,永遠的居無定所,直到有心人伸出雙臂擁抱他們,在中華民國現在的浪保環境中,任何人都是可以把馬路上無飼主的流浪動物帶到收容所的,也就是說,這些被商人用來圖利的貓狗只有兩種可以去的地方,一個叫做「家」,另外一個叫做「收容所」,沒有流浪這個選項。
事實上,「流浪動物」這個名字已經道盡了他們的命運。街頭只是牠們從飼主家中到收容所的中繼站。如果他們到了收容所,那也只是另外一個中繼站。在他們當中,只有極少數的幸運兒可以逃過十二夜的倒數,再度回到人類的家中。
空間的爭奪之戰
在我的校園中,也有著些許的流浪動物徘徊,由於校外長期沒有人幫助這些流浪貓狗,導致動物繁殖的數量不斷攀升,於是慢慢進入了校園、進入了社區。
我常常接到捕狗大隊的通報電話,他們接到通報必定要來現場關心,只是常常通報的人都只潦草一句「我被黑狗追」就沒了,普天之下的黑狗要多少有多少,沒有特徵、沒有時間、沒有照片,防疫處又要如何精確捕捉呢?
在一次意外的閒聊之下,開捕狗車的大哥偷偷問我一句話,他說「你們校園,是不是常常用叫防疫處來這種方式來對抗這些狗啊?」這句話深得我心,我馬上深深地嘆了一口氣,表示只能慢慢溝通、慢慢宣傳。
這種人類與動物的空間爭奪,無時無刻都在每個角落發生。
回到游錫堃在該則影片的回覆,他說「我貼文的目的是希望:『市政府應該讓人與動物各安其所』,該地是公園就應該讓市民能夠隨時無憂無慮地去休閒、散步、運動、聊天;如果該地是要安置動物,我也不會反對,但必須明白告知市民是動物安置所。而不是名為公園,實際上是給動物休息。」
這種思考的核心,正是浪保推行之難處
「這個空間只能給人類使用」、「那個空間只能給動物使用」,這種界線的劃分,教導了我們一件事情,那就是這個空間是「我」的!
試問,在人類建立的社會制度以及法律裡面,甚至掌握了醫療系統、貨幣系統,空間劃分的權力也掌握在了人類身上,動物要怎麼跟人類「爭奪這個空間也可以是我的?」
爭奪空間的使用,正是告訴大家,也告訴我們的下一代,我們是需要跟動物競爭空間的,但不管是流浪動物還是野生動物,其生活空間已被人類壓迫的僅剩一個角落,然後就連這樣的角落,我們也要將其剝奪嗎?
共存,不傷害
我期望一個能容忍這些動物的存在的社會,儘管他們髒亂、有可能偶爾造成危害、儘管他們也許看起來不怎麼友善,但我期望這樣一個社會的存在,因為這正是人類跟動物不同的地方。
我們擁有的太多,我們不需要以一些微不足道的理由,而去抹去他們的存在、他們的生命,一個這樣子高曝光的影片,可能有辦法達到批評施政的力量,但這些生命,也可能因為這樣子的影片就消失。
動物留在這裡的原因是什麼?有沒有培訓相關的專業人士進行照護?有沒有相關的市政能輔助這些團體?也許當地長期推行了TNVR (誘捕-結紮-疫苗-回置),但TNVR只是所有照護中的一個環節,要讓這個環境改善,是不可能單單靠幾個人的絕育就能達成的,他是長期的生命教育以及行為管制才能達到的。影片中只呈現了「狗很多」,而最後民眾的心中也只能知道「狗很多」,這只是將整個公共議題的處理之責任,轉嫁到那些動物身上而已。
即使真的移除了他們,還給了居民一個「乾淨的公園」,但未來不會有新的動物進駐嗎?那些不在此居住的居民會怎麼想這件事情?那些長期照護他們的人們又怎麼想?每個地方都有這樣子的公園存在,都會有些以此為家的動物在這生活,他們也只是想找一個地方窩著而已。
「沒有人敢去的公園」,是他們僅剩的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