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真正讓大家開始運動,開始創造新休閒經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讓有興趣往職業運動發展的人可以有一展長才的機會,並發展各種職業運動聯盟。
奧運結束了。在選手棄賽、羽球協會選手贊助商間的爭執,以及巴西當地那些來不及建好的基礎設施與犯罪率的種種報導中,這次的奧運到底除了四年一次的「台灣之光」、獎牌與爭議以外,為我們帶來了甚麼?奧運有振興台灣民眾運動的風氣嗎?
家中長輩提及,直到五、六零年代時,台灣各城市的大小社區都還有社區運動會。各公司行號、組織、學校與鄰里,都會組隊參加。這樣的運動除了有趣、健身外,還可以增加社區的凝聚力。但是曾幾何時,在社會型態變更、升學主義高漲、政府也不支持的重重因素下,這樣的社區運動會漸漸在大部分的城市中銷聲匿跡。在日據時期強調體育智育並重的教育早就消失無蹤。
而一直到現在,大部分的教育者與家長仍然是相信「凡事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即使現實告訴他們,社會新鮮人薪資是越來越低落,不管他們的學歷如何,但是蔑視體育、美術以及所有看起來似乎賺不了錢的活動的想法,仍然穩穩生根在許多人心中。君不見當大家瘋出門玩寶可夢時,就有衛道之士出來批評此對經濟無益浪費時間云云,但倒不見他們以同樣的標準去批評打高爾夫球的大老闆們。而看到奧運閉幕式中,日本積極運用他們的動漫主角來行銷四年後的日本及運動,不知這些保守人士又要怎麼說。
政府可以走「砸大錢、培養菁英、去贏獎奪牌」的路線,或是像現在這樣放任各種運動協會與利益團體宰割選手生殺大權。但是比起這兩種路線,也許給勞工與學生更多的時間休閒,讓大家自由發展體育美術等相關嗜好,反而真正可以鼓勵全民運動。一方面真正讓大家開始運動,開始創造新休閒經濟的可能性:近年來群眾瘋慢跑,使得運動服飾與器材廠商生意蓬勃,就是最好的例子;另一方面,讓有興趣往職業運動發展的人可以有一展長才的機會,並發展各種職業運動聯盟,鼓勵大家觀賞。這才是培養全民運動風氣的長久之計。也許,當全民開始運動之時,台灣選手取得奧運獎牌的機率,反而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