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教育評鑑扮演著社會大眾與學校間資訊公開的重要橋梁,在前一篇《教育評鑑教會學生的第一件事-表面工夫》中筆者提到了教育評鑑制度發展至今,大大小小的教育評鑑淪落為做盡表面功夫的表演之外,對於教育評鑑,筆者認為評鑑的存在教會學生第二件事情,就是「造假」。
在講造假之前,作者亦想替各級學校的校方說一句公道話:「許多的教育評鑑,其要求附上的資料或內容,根本沒有考量到各級學校的學校資源的差異性,在用單一標準來評定學校等第,並會因為等第的高低影響學校聲望與招生狀況的情況下,學校為了順應現今的遊戲規則走,或許那也是不得以的做法。」
批評評鑑制度的同時間接的抨擊了全台各校校方為人師表卻未善盡教育該有的價值,這樣的評論過於偏激與不公平,但作者認為,儘管評鑑制度的假社會大眾、校方甚至是評鑑單位、主管機關都心知肚明,卻無人持著教育是國家大事的價值,針對評鑑怪象作出嚴正的糾舉並不願配合演出。其中,「造假」應是一個不能說的秘密。
「造假」一詞說來沉重,沒有一個人會承認評鑑制度的實施至今呈現出來的資料大多數都「動了手腳」,不過只要是在學學生,或者曾經參與過評鑑過程的相關人員或校方,應該都不會去否認「造假」這個事實。怎麼說?作者舉個例子,前一篇文我提到了「為了評鑑而加班」的各級學校普及現象,這樣的加班本質上非常有問題。
我們用正常的邏輯去思考,評鑑制度要求校方提供的各式資料,理應是校方定期在特定項目都有專職的人員去做撰寫、統計並整理成冊,換句話說那些資料應該是俗話所說的「養兵千日,用在一時」,為何會總是準備要接受評鑑「前」的幾個月甚至幾個禮拜,才開始參考格式東套西套,弄出一個資料出來給評鑑單位的人員看呢?
通常,不管是學校自己申請接受評鑑,或者定期被迫接受的評鑑都好,都會有三個月到一年之間不等的時間可以給接受評鑑的單位(也就是校方)一個彈性的時間來做因應、準備工作。而接受評鑑的單位也總是在接收到通知的那個時間開始到真正接受評鑑、必須繳件的日期之間的空檔,把各式各樣的評鑑要求附上的資料,交付給各級單位去執行、想辦法生出那樣的資料出來。問題來了,既然原先就沒有過這些東西,甚至有些是必須要長期記錄才會有的一些資料,怎麼生?對校方而言,最簡單的方式便是刪刪改改,參考已知、可找到的相關資料去加以改造成為屬於校方的評鑑資料。而這樣的過程,作者語重心長地稱之為「造假」。
或許,會有人認為事後再生成評鑑需求的相關資料,那樣的動作不是造假,只是把平時沒有做的工作為了評鑑一次弄完而已,說是造假太過於尖酸。不過換個角度想,既然接受評鑑的單位知道有什麼項目是應該做做有系統地整理、對大眾公告,那為什麼接受評鑑的校方總是心存僥倖,不到最後不達成評鑑要求的標準呢?
我認為,台灣教育機構甚至是公務員體系、民間企業與機構長年養成一種極差的習慣-總是把很多該細項紀載、整理成冊、公開給大眾檢驗的項目在平日當成不重要的事情擱置在一旁,等到該單位需要接受檢驗、評鑑的時候再把大量的工作量丟給相關權責的人在短時間內完成。這樣的循環對社會絕非好事,特別是在教育機構上更應該避免,更不用說太多時候教育機構為了生出資料,憑空捏造一些資料的事情時有所聞,而這樣充滿漏洞與造假的教育評鑑,真的是國人樂見的嗎?我想,值得大眾好好地思索這樣的評鑑制度下做出來的評鑑結果是否還有足夠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