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第一項教育重大政策便是新增「學校不得將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的規定。許多人擔心這樣「太自由」,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甚至擔心「小孩」因此學壞。他們錯了。他們真該擔心的,是校園遺留的權威,妨礙學生培養自由社會公民所該具備的基本素養。
攤開支持服裝儀容規定的論述,會發現許多說詞根本不構成理由;而就算構成理由也經不起檢驗。有些人支持制服就像過去支持纏足一樣,為了傳統而傳統。但是傳統根本不是理由。好的傳統要留下,是因為是「好」的傳統,不是因為是「傳統」;壞的、沒意義傳統當然應該廢除。但我想保守主義者沒有能力去理解這點。至於所謂制服「保護學生安全」、「提升學業」、「降低歧視」都是經不起檢驗的理由。校園權威拿連理由都夠不上的說詞或經不起檢驗的理由來「教導」學生,其實就是帶壞小孩。
但事情不只於此。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先生近日接獲陳情,表示因應教育部的政策「服裝儀容規定必須以校園民主的方式決定」,有特定學校的「對策」是給學生三個「選項」來投票:中午罰站反省、一千字的悔過書、強迫勞動的愛校服務。這種作為,好似學生「選擇」了特定的選項,就是經過「民主程序」,就是學生自己同意接受服裝儀容相關規定以及相關懲處。
這是極權體制對付「民主」的標準手段:讓你選,但是你能夠選什麼都是我決定的。舉例來說,我們國家隔壁的那個強國,就是打算以這種手段對付香港。讓香港人民好似有「普選」,但是所有的候選人都是強國中央所欽定的。這樣選來選去沒用,真正的決定已經在欽定候選人時做完。這是標準的假民主。同樣地,該學校讓學生「選擇」,但是事實上真正的決定早就已經做好:就是要以制服為懲處依據,你們怎麼選都沒用。
這是「校園假民主」,而這正是學校提供給下一代的教育。這非常離譜。教育的基本目的之一,是要培養自由民主社會的公民。但是學校所提供的,是虛偽造假的「民主」,是受到威權操控的「選舉」。這樣才是帶壞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