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學子考上台大的機率,比起其他縣市更高,但原因不是台大給予臺北市更多的保障名額,而是臺北市大安區乃是全台灣首屈一指的文教區,擁有最多的教育公共財。筆者無法感觸歷次考試都要維持第一名的高處不勝寒,高考移民的現象告訴您,在適當的地方考第一名,才有機會考上適當的學校,究竟適當地方重要?還是第一名重要?恐怕得視造化。
作者:林士清
高等教育乃兵家必爭之地,一個孩子呱呱墜地始,讀書博取功名利祿,絕非個人的事情,而是家庭的出謀畫策,華人文化皆然。中國大陸投入高等教育的預算及品質逐年攀升,清華、北大甚至具有歷史名聲和國際知名度,中國高等教育邁向普及化的過程中,由於家庭個人及區域之間的所得收入差距不斷拉大,接受高等教育機會並沒有實現真正的公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代價不小,甚至可以用金錢取得更多優勢,爭取平等高考權利的螞蟻,及鑽漏高考制度缺陷的蝗蟲,形成有趣的「高考移民」現象。
所謂「高考移民」,出現於90年代,迄今越演越烈,是指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數線的差異及錄取率的高低,通過轉學或遷移戶口等辦法到高考分數線相對較低、錄取率較高的地區應考。此種現象伴隨著「戶籍制度」的鬆綁有關。高等教育畢竟是一個高度進入門檻的稀有財,篩選機制甚為關鍵,通過高考那一關對人生發展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高考移民是當前各地高考錄取比例差距較大狀況下的一種無奈之舉,實質就是以金錢來購買分數,高考移民對高考的地區性不公平提出了挑戰,但同時卻又加劇教育作為社會階層流動的藩籬。
此種教育資源分配不公的現象,反映在各區域教育輸出及教育選擇的差異。柳宗元在「送辛生下第序略」中曾言:「京兆尹歲貢秀才,常與百郡相抗」,意思是說首都地區錄取率非常高,一個長安城取中的人數竟然跟一個大省取中人數差不多,可見城鄉差距所導致的教育資源不均,古今皆然。高考移民和戶籍制度產生一個有趣的結合,即「西進南下」的人口流動,學子透過投奔親奔友,將戶口遷移到流入地成為當地考生,然後憑出生地較高的考試成績,取得對當地學生的優勢,爭取更好高校錄取的升學機會。
高考移民現象,筆者認為中國大陸的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為主因,用腳投票的現象為結果,於是高考移民所反映的是社會集體行為的理性,尤其在儒家社會長期灌輸「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概念。由於中國大陸各地教育發展程度不同、教學水平不同,各個高校對各個地方學生的錄取標準也有所不同,擁有北京戶籍的學生考上北大的機率是河南省學生的28倍、是安徽省學生的41倍。當年筆者在北京大學交流時,不乏聽聞外省市學子考入北大的困難,她們比照北京當地學生、港澳台學生、日韓學生在北大求學的表現,學習上普遍更為上進。
「李洋事件」,恐怕堪稱中國大陸「高考移民」的現象中,最為顯著案例。來自湖北的高材生李洋,入籍就讀海南島海天中學,並在2008年應屆的高考中,以897的高分奪得海南島的理科狀元。光宗耀祖可喜可賀之餘,寄來的不是清華大學建築學系的錄取函,而是海南省考試局的限制令,因入籍海南的時間未滿兩年,不符合海南省的報考資格,引起軒然大波,若非「海南理科狀元」頭銜的名聲響亮,媒體報導恐怕未必見光。
事隔兩個月後,香港城市大學頒發44萬港幣的狀元獎學金,邀請李洋入學,對一位當時剛滿十八歲的青年,歷經兩個多月的大起大落,反映出「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隱喻,背後卻是突顯高考制度的荒謬。造成高考移民社會集體行動的現象,不涉及道德和公平,關鍵考生背後的家庭,能否負擔高考移民的昂貴成本,高考移民堪稱現代版的「孟母三遷」。
北宋年間,歐陽修曾經上書給宋英宗謂:東南州軍進士取解者,二三千人處之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人。西北州軍取解至多處不過百人,而所解至十於人,是十人取一人。大意是區域的差別,導致錄取率大為不同,北宋時江南考生多而錄取少,很難考中;北方考生少而錄取多,容易考中。明朝開國之際,科舉錄取之人中龍鳳,大半來自南方,甚至引發北人學問不及南人的政治風波,於是將科舉分為南北二區減輕爭議,清朝則繼續沿用。清朝中葉之後,台灣仍被消極統治時,大批來自福建的讀書人,選擇台灣作為邊疆考場,為了謀求上榜而光宗耀祖的機會。
台灣過去大學錄取率較低,也有所謂「一試定終身」的聯考窄門,但聯考機制相對公平,一切以分數高低進行志願排序,但仍有都會區學子的平均升學率高於非都會地區的現象,臺北市大安區學子考上台大的機率,比起其他縣市更高,但原因不是台大給予臺北市更多的保障名額,而是臺北市大安區乃是全台灣首屈一指的文教區,擁有最多的教育公共財。筆者無法感觸歷次考試都要維持第一名的高處不勝寒,高考移民的現象告訴您,在適當的地方考第一名,才有機會考上適當的學校,究竟適當地方重要?還是第一名重要?恐怕得視造化。
「對酒吟」一詩:「公門衙退掩,妓席客來鋪。履舄從相近,謳吟任所須」。唐朝官員流連妓院風氣甚烈,白居易自然也不例外。香山居士為何成為高考移民的代言人?其祖籍山西,生在河南,戶口則隨他祖父,屬於陝西省渭南縣下邽鎮的居民,按照唐朝的科舉制度,應去陝西渭南投考才對,但他鄉試那年沒去渭南,而是去了安徽宣城報考。這在唐朝可是違法行為,因為唐朝法律規定,所有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必須在其戶口所在地報考。白居易決不會無緣無故以身試法,他之所以去安徽報考,筆者猜測一定是因為當時安徽的錄取率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