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雖然沒有被國家力量迫害,卻在社會上無法真正的獲得與他人一樣平等的地位,他們受到歧視的眼光,甚至被認為是一種「病態」,整個社會用這種歧視的觀點看待同志,同志只能選擇隱藏自己、否定自己,最終成為被社會壓迫的對象,成為社會所不包容、不承認的族群。
知名連鎖速食店麥當勞,日前推出廣告,廣告內容是一對父子在麥當勞內享用咖啡杯,兒子向父親坦誠自己是同志,而父親則接納這份表白,這支廣告的主要訴求除了推銷麥當勞自家咖啡外,更宣示了對同志的支持,表達了對同性戀的接納,並且告訴我們,同志不是什麼壞事,他們跟作為主流的異性戀一樣有能力愛人與被愛,更重要的,他們的「愛」跟我們一樣,沒有任何差別。
然而,這個廣告一出,向來以反對同志運動聞名的護家盟便起而反對,認為麥當勞作為兒童餐廳與知名速食業,這種廣告會灌輸孩子有不正確的性觀念,提出「對麥當勞發起拒絕購買與抵制去麥當勞的行動,連去借廁所都感到被污染。」 ,護家盟這番要抵制麥當勞、去麥當勞也感到「被污染」等言論,激起了網路輿論的一陣撻伐,向來支持同志的知名設計師聶永真更批評道:「護家盟乾脆搬離地球好了,地球以外的地方可能不存在愛,比較適合他們」。
同志運動與反同志運動,無論中西一直都是社會敏感的話題,即使現代社會在科技人文上已經如此發展,同志議題卻依然無法達到共識,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仍然不給同志獲得法律上應得的權利,更遑論在許多國家裡,同志成為在社會上被歧視、壓迫的族群。
在台灣的發展也是如此,在過去,因政治與保守的道德觀念,台灣社會雖然沒有如世界上一些國家一般,採取透過法律處罰同志的行為,但在態度上,卻仍對同志採取一種「漠視」、「視若無睹」,甚而拒絕、否定的態度,做家長的不接受兒女是同志,社會風氣也不允許同志大方承認自己,甚而要隱藏真正的自己,在這樣的時代與環境氛圍下,同志雖然沒有被國家力量迫害,卻在社會上無法真正的獲得與他人一樣平等的地位,他們受到歧視的眼光,甚至被認為是一種「病態」,整個社會用這種歧視的觀點看待同志,同志只能選擇隱藏自己、否定自己,最終成為被社會壓迫的對象,成為社會所不包容、不承認的族群。
我們的國家對同志的態度也是如此,早期著名的案例是,1978年一名叫做祁家威的同志,向內政部請求與男性公證結婚,並提出同性婚姻法制化的請願,但皆遭政府機構以「婚姻為一男一女」而拒絕,祁家威並提起釋憲被駁回,然而,有趣的事情是,整個民法親屬編條文,從未出現過「婚姻為一男一女」這樣的文字或相似的說辭,不過,這些法律上的爭議,我國大法官卻在365號解釋中卻以「一男一女成立之婚姻關係」承認了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從我國法制來看,大法官解釋有約束全國的權威,但同志人權運動者堅持,365號的解釋標的並非民法親屬編婚姻一節,而是關於父母親教養權的爭議,因此,這個「法律未有明文」的爭議依然持續。
社會持續進步,人民對事理的觀念也持續開放,今天的現代社會,有越來越多人認為同志與我們沒有任何差別,我們的「愛」沒有任何不同,而每個人都值得去擁有、去追求他的愛的形式,不能因為我們自己是異性戀,就認為自己才是正常的,用這種「異性戀霸權」來去污名化同志、壓迫同志,在今日,我們應該正視我們對他人的觀點,揭開這些自詡主流者所建構的霸權如何欺壓社會上的弱勢族群,並從中反省我們社會上的不公平與解放這些被壓迫的弱勢。因此,那些指責同志會污染孩子的心靈、會敗壞社會風氣的團體,應該自我反省,他們口中只有恨,充滿著對同志的排斥,但與其教孩子仇恨、歧視同志,我們更應該教孩子的是「什麼是愛」-「愛」有各種形式,同志跟我們一樣值得尊重。
國家也是一樣,目前只有幾個縣市才有的同志登記根本不夠,另有一些主張立同志專法者其實本身才是一種歧視-為什麼同志結婚要用專法而不是民法?不正代表著國家認為他們的婚姻跟我們「不一樣」?同志跟我們一樣,應該獲得同等的尊重與認可,我們的國家機關不應該在持續抱持著觀望的態度,並放任民間毫無盡頭的爭辯,我們期待國家做正確的事,期待這個國家真正的對每個人都能夠平等的關懷與尊重,而讓同志婚姻能夠獲得國家的認可,便是我們朝向更好、更平等的社會的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