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台灣未來選出的國會與總統分屬不同政黨,『多數黨組閣』的概念無異『強迫』新總統要交出執政權,嚴重違背台灣『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更與台灣社會對於總統的角色價值嚴重衝突。
2016總統大選結果已經出爐,先前國民黨為了刺激深藍投票率,釋放出『多數黨組閣』的風向球,期盼藍軍選民出來投票,別讓民進黨『整碗捧去』。不管國民黨有何政治盤算,筆者想說,台灣人一票可以選總統是最珍貴的民主價值,不應該因為政治權謀或是『雙首長制』的推行遇到瓶頸,就要剝奪總統的權力,剝奪人民最直接民主的投票方式。幾點意見供參:
首先,馬總統希望『多數黨組閣』,是因為考量總統大選後有長達四個月的看守期,希望落實憲政精神,讓新民意上台。如果大家記憶猶新的話,自從總統改以公民直選後,選舉日期大多為三月的倒數第二個星期六。直到2012年來個總統立委併選,提前至1月14日進行選舉,今年援用此例,才造成長達四個月的看守期。若馬總統真要落實憲政精神,避免執政空窗期,乾脆宣布提早辭職下台,讓爾後的總統立委任期時間一致。何況,新民意指的是新國會還是新總統,恐怕爭議許多!若是台灣未來選出的國會與總統分屬不同政黨,『多數黨組閣』的概念無異『強迫』新總統要交出執政權,嚴重違背台灣『雙首長制』的憲政體制,更與台灣社會對於總統的角色價值嚴重衝突。
其次,『多數黨組閣』就是內閣制的概念,『僅』擁有名位而無實權的虛位元首完全聽命於內閣,只有橡皮圖章的『任命』作用,台灣人民用選票選出來的總統絕對不可能是這樣的虛位元首。
何況,依據國會席次多寡決定內閣歸屬,更不符合台灣社會民情。許多民眾選舉區域立委時,考量的是服務口碑、交情,政黨並非唯一取向;但選舉總統時,則是會考量候選人的能力條件與該政黨的國家政策走向。民眾投票給A黨區域立委,並不代表認同A黨黨魁可以執政組內閣。此外,人民原本可以『直接』選總統,爾後只能『間接』決定內閣總理,內閣總理這個位子恐將受到金錢影響發生李全教執政內閣的荒誕現象,或是中國勢力介入親中的多數黨,造成台灣的內閣總理淪為中國指派的區長。
再者,台灣『雙首長制』為人詬病,權責不符的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在一九九七年七月國、民聯手『取消』了閣揆同意權,造成監督制衡的力量消失了。從此行政院長不需立法院同意,直接由總統派任,執行總統的決策,但總統又不必向立法院負責,惡性循環之下才造成總統變成了有權無責的皇帝,行政院長變成了有責無權的宰相。
最後,憲改工程切莫政治權謀,執政一旦不得民心,哪一個政黨都會被丟進歷史的灰燼中。請針對問題弊端進行改革,恢復『閣揆同意權』,讓總統權責相符,才是台灣『雙首長制』的良方解藥。
作者/林柏寬(教師,台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