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做了不一樣的判決,也許民眾會比較高興,但我們不能媚於輿論,只為了大快人心,做出令民眾歡欣鼓舞的討好判決;被告刑事程序上的基本權利,不應作為安撫民意的祭品。」
「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察…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
— 聯合新聞網
這段話該注意的究竟是「將恐龍法官的名牌準備好、把個人履歷開始填寫」,或者是需要重新檢視台灣目前的審判機制是否需要重新調整?
關於判決書內容敲敲鍵盤就有懶人包了,在此就不再重複敘述。(編按:起訴書順便也提供給大家)
人是群居生物,因聚集而有了社會,而好戰的天性而產生了爭議,因此需要公平正義,所以我們制訂了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身體缺陷或道德瑕疵,法律給予我們平等的機會,而這個機會我們只能依靠最基礎的條文來做為這把尺,而正義是這社會給予的批判,也因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道德倫理是做人的修行,即便宗教掌門也僅是世俗凡人。
只是我們的社會,開啟了這場正義與公平的拉鋸戰,企業無法履行企業倫理,消費者以市場消費作出仲裁,這是作為這社會一員的權利。
只是這樣的權力牽扯出了「滅頂?」、「護頂」、「蓋頂?」
是說,若有人護頂也不意外,頂新集團上上下下20幾個關係企業,旗下員工沒千也有百人,幾千人同時失業,試問台灣經濟何罪之有?
有些事情並不是因為它是對的選擇,而是它是最好的選擇。
若真有人護頂,老是把"正向思考"嘴上的台灣人,為何不能以抵制鼓勵企業員工重視現況,進而去創新改變,我們是否也忘了企業大樓門內的工作人員們,也是我們社會的一員,他們也可以抵制自家公司的產品,這等同於抵制了他們的薪水,誰無家庭誰無父母?
對頂新的員工而言,此刻的頂新集團如同一個把家裡拿去銀行貸款的爸爸,因破產而無法還款,本還有寬限期能讓家人好好整理行李,輿論如同地下錢莊一夜之間要收回房子,只留下沒有任何決定權的老弱婦孺。
而台灣法律也不是一審即結案掰掰~
媒體與網軍都是非常厲害的鍵盤柯南,到底是「罪證不足」無法補齊證據,還是明年選戰將至,已淪為政黨操作的工具?
而什麼是民眾輿論?
回想太陽花學運,到去年選舉我們一直說要抵制某些媒體電視台!
DO WE?
沒有!因為我們忘記了!
等到有人提起,大家又開始說 “不看” 、“拒看”
但過了這一年,有些電視台改變了
多了內容的專題,努力想要做出些改變,
只是「沒有關注的新聞就是不會賺錢的產品」
員工要薪水,公司要賺錢。
英國首相在英國投票出征攻打ISIS上說道:「我們被這樣對待,只因為What we are,而不是what we do」
最可怕的不是正邪對立,而是雙方都自以為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