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資講究的是「信用」、「透明」、「公平」,英國、美國都有課徵證所稅,而金融產業發達的香港與新加坡,也針對職業投資客課徵證所稅,若股市若呈現衰退,課徵證所稅的理由絕對不會是股市重挫的代罪羔羊。
所得稅法第 4 條之 1 修正為 「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減除。」原條文中 「但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個人下列證券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條文中與證所稅復徵相關的文字被刪除,宣告證所稅停徵,喧囂已久的證所稅實質意義就是「廢除」,怪哉!
2013年復徵的台股證所稅,現在又被宣告再度走入歷史,證所稅曾在台灣三停三開,1963年、1974年、1989年都曾開徵證所稅,每次約兩年左右便宣告告吹,2014年第四度復徵證所稅,在爭議不斷下,第四度走入歷史,筆者不禁感慨證所稅吵吵鬧鬧後,就這樣沒了,其實證所稅應回歸「核實課稅」。
所謂「核實課稅」,賺得越多課得越多,沒有賺就不會被課稅。尤甚,在核實課稅的前提下,證券交易所產生的虧損以及證交稅也可以扣除。真正要繳稅者,乃透過資訊不對等而大筆獲利的大戶,而被坑殺的散戶則可以從證交稅的陰影中解脫。是以,有所得就要課稅乃所得稅課稅的常態,亦為稅制改革的根本理念。外界認為證券交易所得免稅規定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且違反租稅公平,乃所得稅無法發揮縮小貧富差距功能之主因。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長期以來,均未課徵所得稅,改革兼顧租稅公平、經濟發展、簡政便民等面向,適度回應社會上對租稅公平及縮小貧富差距的呼聲,落實有所得就要課稅的精神,且可防杜租稅漏洞,2013年復徵的證所稅是筆者認為馬政府第二任期以來,少數作對的政策。事實上,當初財政部還自誇課徵證所稅,為台灣稅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現在證所稅這塊里程碑被立法院打垮了,執政黨連自家的政策都不積極捍衛,執政黨確定是朝不保夕。
金融投資講究的是「信用」、「透明」、「公平」,英國、美國都有課徵證所稅,而金融產業發達的香港與新加坡,也針對職業投資客課徵證所稅,若股市若呈現衰退,課徵證所稅的理由絕對不會是股市重挫的代罪羔羊。主張開徵證所稅的曾巨威立委,在法案三讀後登記發言感嘆:立院做出的決定讓今天成為「稅改受難日」,三年前好不容易提出的證所稅改革,沒想到今天又一切回到原點、一切成空。
筆者不禁聯想起,被批踢踢鄉民俗稱「親王」的台北市議員徐弘廷,在還名不見經傳的時候,曾當面嗆馬英九:「只有馬英九的敵人,才會贊成證所稅繼續實施下去,因為可以一路罵到2016年」。2016年都還沒到,原來執政黨早已「禍起蕭墻」,馬英九的敵人其實都在立法院,其實也不用罵了,明年1.16投票當日,希望這批立法委員終於可以滾蛋一半!
(林士清/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