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馬關條約如何無效?

  • 時事
  • 歷史
  • 民意

若根據「《馬關條約》自始無效」的見解,則該第一款也將自始無效,那麼兩韓理應回復到1895年之前作為中國藩屬國之狀態。

在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台灣(包含其所屬島嶼如澎湖群島、綠島以及蘭嶼等,以下稱台灣均包含其附屬島嶼)主權歸屬問題之爭論中有一種主張,認為根據《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中日和約》)第四條:「茲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曆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在1895年由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簽署之《馬關條約》據此自始無效,因此台灣恢復到1895年以前屬於中國的狀態。

中日和約的無效條件,可能影響現代歷史。 圖片來源:國史館
中日和約的無效條件,可能影響現代歷史。 圖片來源:國史館

自始無效在法律上意味著,由於欠缺成立/生效要件,或是違反強制規範/公序良俗,致使法律行為自一開始便不發生效力。然而,法律上有數種成對之無效類型,與自始無效相對的概念為嗣後無效。所謂嗣後無效,乃指法律行為成立、生效之後,由於特定情事之發生,導致該法律行為像將來不生效力。這種自始無效/嗣後無效之區分在法律上一個重要意義在於,當一法律行為失其效力之時,是否產生不當得利、恢復原狀、返還義務等問題。

在這個自始無效/嗣後無效的區分下,看待《中日和約》中所用的無效一詞,顯然會產生嚴重的問題。如果以歸謬法(Reductio ad absurdum)檢視,假設「《馬關條約》自始無效」此一命題成立,那麼將會推導出另外何種結果?首先,因為《馬關條約》第一款便是要求大清帝國承認朝鮮王國的獨立地位,若根據前述「《馬關條約》自始無效」的見解,則該第一款也將自始無效,那麼兩韓理應回復到1895年之前作為中國藩屬國之狀態,這意味著兩韓將失去獨立國家地位,成為中國(中華民國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藩屬國,並且應該重修貢獻典禮,恢復朝貢,甚或奉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正朔。然而這可能嗎?

因此,《馬關條約》自始無效的論點顯然難以成立。《中日和約》第四條所稱之無效,並不能以自始無效理解,只能以嗣後無效解釋。

或許有人會進一步主張,由於《馬關條約》是不平等條約,違反國際法一般原則中之公平原則,因此仍然是自始無效,並由於存在不平等條約而導致全部無效。當然,在此自始無效的問題依然如同上述。比較值得檢視的在於全部無效此一主張是否成立。

於此首先要指出,不平等條約確實可以作為一種令條約無效之原因,然而何謂不平等條約?基本上不平等條約可以界定為:「條約之一方締約國所享有之權利,得一定程度上限縮或干預他方締約國主權之行使」。不平等條約的類型,最常見的就是干涉他國關稅高權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或是限縮他國司法高權的「領事裁判權」。

而通觀《馬關條約》,可以發現整份條約其實包含許多部分,例如:割地條款、賠償條款、最惠國待遇條款等等。在19世紀當時的國際法中,戰爭作為一種領土取得的手段並不被認為不法,因此《馬關條約》中有關於割地的部分,並不屬於不平等條約。而戰爭所產生的賠款,也屬於當時戰後媾和的一個正常條約。所以細究這些條款,不平等條約只是《馬關條約》中的一個部份,而且是有關最惠國待遇的部分。

如果法律行為之一部份違反公平原則,理論上的確會因為「法律行為一部無效、全部無效」之法理導致整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但此一法理容有例外,亦即「若除去無效之部分,他部分仍然成立時,法律行為不全部無效」。換言之,「法律行為一部無效、全部無效」必須是無效之原因亦存在於該法律行為的其他部分中,始發生之。那麼,除去《馬關條約》有關片面最惠國部分的不平等條約,其他部分並未有明顯抵觸締約時之國際法通例,所以並不產生「一部無效、全部無效」之問題。

作者 / 汞燈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中國 中日和約 中華民國 日本 歷史 韓國 馬關條約
2015-10-29 汞燈

Post navigation

鬼島勞工實錄—未來你有錢也找不到師傅 → ← 台灣應勇敢放手DRAM產業(三)

Leave a Reply Cancel reply

You must be logged in to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身為大學教授的這位院士認為,中研院本身的資源充沛,還與各大學爭取國科會經費,競爭起點並不公平。學界會出現廢除中研院的聲音並不意外,實際上這與長期以來中研院和各頂尖大學微妙的競合關係有關。 以台灣兩千三百餘萬人的量體,培育出一個全球頂尖的學術研究機構(中研院)並不容易,有其特殊的歷史因素。一部分原因確實受惠於早年的大中國主義,包括一群1949年從中國大陸遷台的優秀學者,以及在戰後的院務發展,有正當性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支持中研院這塊招牌。在天時、地利、人和的各種條件配合之下,例如1994年李遠哲挾諾貝爾獎的光環接任中研院長,將中研院帶領到一個新階段。 如果要將中研院廢除或虛級化很容易,可是要建立與中研院同樣高度的國際學術聲望,對現在的台灣來說,越來越困難。因為現在國內的頂尖大學,可說都是「教育部大學」,受限於少子化的浪潮,以及教育部的嚴格管制措施,包括調漲學費不易等,很難有突破性的發展,往往陷入各大學一起平庸的困境。中研院則不然,因為有數十年累積的學術基礎,也沒有教育部的管制措施與少子化的招生壓力,更具發展頂尖研究的實力。 我們在台灣容易當局者迷,實際上對外國學界而言,中研院的招牌遠比台成清交等頂大更具吸引力,包括邀請國際級大師來台訪學,或者建立學術合作關係等。台灣學界要做的,應該是透過中研院的光環,引進國際一流的學術資源進入台灣,再分配給各大學雨露均霑;例如由中研院出面邀請諾貝爾獎得主來台訪學,再到其他大學進行講座活動。 外界看中研院常有霧裡看花之感,中研院雖然隸屬於總統府之下,但在學術與政治保持距離的社會共識,以數十年時間建立的學術社群,因此建立起國際知名的學術聲望,這些都是國內其他頂尖大學無法企及的優勢,也才是中研院真正珍貴的內在價值。   作者:尚智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在大罷免投票前裝乖、避免激怒選民的藍白立委,在32名區域藍委悉數過關、無一被罷後,又重新在橫行霸道的意義上故態復萌: —真正對台灣重要的法案,如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連美國在台協會 (AIT) 都罕見表態、多度強烈關注的1兆2500億元特別軍購預算,藍白立委能拖就拖,大有打算拖到本會期結束也不處理的架勢;有利於其政黨綁樁、但卻明顯有害於台灣整體公共利益,甚至不無「違反現行中華民國在台憲政規範」之虞的法案,不僅「從中央挖走數千億元,卻不主動分攤事權」的藍白版財劃法,以及停止舊制退休軍公教退撫降低所得替代率進度、預期將使退撫基金提早4年破產的年改修法,均已在藍白過半優勢下陸續過關,立委助理費自肥式修法也已蓄勢待發、不因跨黨派立委助理齊聲反對而撤案,「中配六改四」與「不在籍投票」等其他高爭議事案,更是在其後虎視眈眈,無人能料何時突襲。 凡此種種,都在台灣政治光譜非藍非白的選民、乃至於一般民眾間,成為對立院更大程度不安的根源,民眾對藍白立委的不滿情緒也因此持續醞釀。 而民進黨政府賴總統與卓內閣一側,整體來說,則經歷「原本想循一般管道好好解決問題,但,在屢屢碰壁後,像是想通什麼似的,終於打算另闢蹊徑、不再屈服於藍白壓力」的過程。 原本府院黨的想定,是想先照常公佈藍白亂政各法案,而後將其法律戰的戰場,從立院與行政院之間延長到憲法法庭,交由憲法法庭定奪,但,一方面,賴總統提名7位大法官後,送交立院行使人事同意權,至今已經2度遭藍白聯手封殺,致使這部份仍然無法補實;另一方面,現有8名大法官當中,又有4位自卸武裝,寧願讓釋憲聲請持續增生積壓、聲請民眾權益狀態遲遲無法獲得確定,也要繼續尸位素餐下去,就是不願意積極行動來解除危機;2者因素交合後,致使府院黨的此一想定落空。 而藍白故態復萌後變本加厲,濫權以步步進逼的作法,更使台灣內部危機有持續加劇之勢,府院黨不願見台灣就此不知伊於胡底,近日遂終於下定決心,準備以藍白版停止年改法案、以及法定公告期限將至的藍白版財劃法為對象,將選項限縮到「總統不公佈、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公佈、行政院長不副署」,以及「雖經公佈及副署,但將送交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至少在等待聲請期間不予執行」等選項內,以試圖降低這些惡法的危害性,最終會採取哪個選項,15日以後就會逐漸明朗。 對於以上的事態,愚見以為: 先不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當前憲政困境的內外遠近成因,雖然從事後回推的角度來看,民進黨政府毋寧最晚在去年年底改惡版憲訴法送出立院後,就應該不予公佈或副署,與假監督之名、行癱瘓台灣現有體制以利敵之實的藍白,在法律與政治的戰場上展開全面對抗,並為憲法法庭的自我解套爭取時間,而不是拖到現在憲法法庭已經癱瘓1年、積壓超過4百件釋憲聲請後,才終於下定決心動用權限、起身抵抗,但這仍然比什麼都不做、等著集體擺爛到不能再擺爛為止,甚至政治意義的等死都來得更好。 而以目前的幾種選項看,「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37條前段公佈、但行政院長及/或該法有關部會首長不予副署」,當在法律上較無爭議,而這時候如何應對的壓力,將會重新回到立法院這端,立法院藍白多數的選項很有限,除了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就是選擇逆來順受,接受行政院長不予副署、致使法律無法如常生效的結果。 在此不妨假設:若藍白提出行政院長不信任案並獲通過,按當前政治局勢,以及民進黨政府對於這1年多將近2年來,受藍白2黨業已踰越監督合理範圍、甚至已經出現「具有中華民國藍白2黨特色的『砸爛公檢法』」新境地,多所摯肘、施政窒礙難行,也已達到忍讓限界的情況來看,殊難想像卓榮泰院長輕縱提前改選立院良機、僅向賴總統辭職的可能性,一旦立院改選,若台灣民智、民德及判斷力恢復正常,則藍白2黨是否仍能獲過半席次將頗有危殆;因此,除非藍白有必勝的把握,而藍白背後的中國黨政當局,也至少不反對、或甚至願意明暗支持藍白2黨的選舉冒險,否則藍白2黨應不至於自毀本屆立院過半席次的長城,最有可能的情況還是會選擇逆來順受、與民進黨政府進入僵持階段。 在僵持階段,藍白可能會採取以下手段: —運用親藍傳統及新興社群媒體,將民進黨政府副署權作為對應立法濫權武器的常態化,與「惡法令不出立院」的窘況,以及其所自認因此而生的各種惡害,向台灣內外進行歪曲的宣傳,以試圖營造「民進黨賴政府獨裁」的誤謬印象。 —與此同時,藍白應會要求賴政府盡快補實7名大法官缺額,以恢復憲法法庭與其違憲審查體制,為立院的困局解套。 —另外,藍白可能會透過其尚有執政權的直轄市及縣市,以行政怠惰瀆職等方式,為中央執政製造新的困局,非洲豬瘟之險釀巨災,以及事態初步弭平後,台灣豬肉出口外銷進度遭打亂,因此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加上親藍新舊媒體在其中上下其手、引導輿論,這樣的複合作戰,可以理解為是將來類似更多行為的預演,而這樣的惡行劣跡,也將會為台灣未來應處中國威脅之聚精會神,製造一定程度的內部阻力。 坦白說,以上的推演其實並不算是非常成熟,不過台灣社會整體而言,還是必須要有更多人亡羊補牢,盡速看穿藍白透過立法濫權,完遂其禍台、毀台、弱台及便利中國侵台的一切陽謀詭計,以期加速封堵漏洞、讓台灣社會重新走回相對正常的軌道。 作者:吳哲文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理由是「世界各國都是由議員統籌」。此話一出,輿論譁然。陳委員大聲疾呼不要污名化,甚至搬出美、日、德、韓等國背書。 然而,細究陳委員口中的「國際慣例」,再對照她提出的「免核銷、大統籌」方案,筆者不禁想說,陳委員,「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首先,不要再有代議士因為幾張發票、幾個便當錢,或是因為挪用經費去付個人支出而鋃鐺入獄。除罪化的解方,絕對不是把「貪污合法化」,而是徹底斬斷貪污的可能性。 陳委員說世界各國議員都是雇主,這話只對了一半。在美國、英國、日本、德國,議員確實是「雇主」,擁有聘任權,決定誰來當助理、做什麼工作。但是,陳委員沒告訴你的是最關鍵的後半段,這些國家的議員,根本碰不到錢。 在美國,眾議員決定薪資,但錢是由國會出納直接匯入助理戶頭;在日本,公設秘書薪水由國庫直接支付;在英國,經歷過2009 年的國會開支醜聞後,成立獨立機構IPSA直接發薪水給助理;在德國,議院行政部門直接轉帳。先進民主國家的共識是「權錢分離」,議員有人事權(權),但沒有財務支配權(錢)。 反觀陳玉珍委員的提案,卻是要求將這筆龐大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費,「撥予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每個月把額外的幾十萬元直接交到立委手上,到底是發給了助理、發給了樁腳、還是發給了立委自己的小金庫,或是將錢拿去買名牌包、付房貸,只要立委本人聲稱這是「統籌運用」,檢調單位將束手無策。這不是除罪,這是引誘犯罪。 最後,真正的「助理費除罪化」,就是不會再有立委巧立名目要求助理回捐薪資或是挪用公款而招致罪刑。立即仿照世界各國,無須修法,全面實施「直接給付制」。立法院行政單位直接對口助理,建立薪資匯款帳戶。立委只需送交聘任合約,錢流完全不經過立委之手。更參考日本或德國,訂定明確的助理薪資標準與級距,避免低薪高報或壓榨助理。 只要錢不在立委手上,想貪都沒得貪,這才是釜底抽薪的「除罪化」。想學國外,請學全套,不要只學半套。讓金流透明,讓權錢分離,這才是台灣國會改革該走的康莊大道。 作者:林柏寬

Recent Posts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More Info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

More Info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在大罷免投票前裝乖、避免激怒選民的藍白立委,在32名區域藍委悉數過關、無一被罷後,又重新在橫行霸道的意義上故態復萌: [...]

More Info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理由是「世界各國都是由議員統籌」。此話一出,輿論譁然。陳委員大聲疾呼不要污名化,甚至搬出美、日、德、韓等國背書。 然而,細究陳委員口中的「國際慣例」,再對照她提出的「免核銷、大統籌」方案,筆者不禁想說,陳委員,「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