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槍決的新聞一出現,我們感受到的不是我們原本對死刑的認知,而是被第二層的「政府的權威不可侵犯,否則正義將無法伸張」所取代。
死刑是政府沒有能力處理社會問題的一種驗證。而當我們回頭看看這一兩年,所有執行死刑的時間點,每每都執行在社會抗爭的高峰上或是重大治安問題之後。不論這是否是故意轉移焦點的老計謀,本文僅以羅蘭巴特的神話學角度來分析「執行死刑如何增強『政府的權威不可侵犯』的迷思」。
神話學是建立在符號學的概念之上。根據索續爾的概念,符號是由「符號具與符號義」所組成。前者是指一個「不包含任何意義」的聲音或圖像,它是一形式、外表。例如死刑的「符號具」即是「一個犯人被剝奪生命」的形式、過程。在美國可能是電椅、在台灣是槍決,這是一個不具意義的動作、畫面。相對的,「符號義」是一個符號的「概念」。死刑的「符號義」則是:當我們談到死刑時,在每個人心中所想到的「那個死刑」的概念。例如:「罪大惡極的人就是該死」、「司法人員奪去犯罪者的生命」、或「又是一次治標不治本的行動」(此為筆者心中的認知)。而符號具與符號義兩者組構起來則成了每一個人對符號(例如死刑)的認識,這因人而異。
在羅蘭巴特神話學裡,上述的概念,是屬於「第一層符號系統」,而真正的神話作用,則發生在第二層。在第二層裡,原本第一層符號的意義(也就是前面一段所說的一切)會被「掏空」,變成一個新的「不包含任何意義」的「新符號具」、一個形式、外表,並且同時會被立即注入一個新的、相對應的「新符號義」。當新符號具與新符號義結合在一起,即構成新符號,影響我們對原本的符號的認知。
以死刑為例,在第二層的符號系統裡,原本我們對死刑的認知會被刪除。也就是,每個人對死刑的第一層符號意義上的不同認知(如,你認為伸張正義,我認為治標不治本)被刪除了,成了一個空洞的新符號具。而與此同時,新符號義會被帶進來。這個新的新符號義的組成包括:促進安居樂業、維護社會秩序、倫理道德的政府(政黨)、反對(對抗支持)廢死的政黨。
所以當槍決的新聞一出現,我們感受到的不是我們原本對死刑(第一層符號系統)的認知(如:罪大惡極的人就是該死),而是被第二層的「政府的權威不可侵犯,否則正義將無法伸張」所取代。其構成邏輯是:我們的政府秉持正義的精神,不管國際人權的反對聲浪,背負著國際壓力,就是因為深刻感受到破壞社會治安的犯罪者不能姑息。
然而這樣願背負罵名的好政府,卻每天要花時間應付在野黨的杯葛,那麼它怎麼有多餘的能力來維護正義呢?更可延伸到:國民黨是保留死刑的政黨、民進黨擁護廢死的層面。所以島民啊~你們應該認清對與錯,執政黨的權威是不可侵犯的,否則誰來維護正義?怎麼有辦法維持社會秩序讓大家安居樂業,更不用談對道德倫理的堅持了…
而巴特認為神話最大的力量是在於:符號在進行神話作用的同時,也偷偷地為自己建立了一個「不在場的證明」。以本次死刑為例,當有人出來質疑政府槍決時間點是帶有特殊目的時(如轉移政治焦點),神話會幫忙政府說項:「沒沒沒,大家誤會了,這只是例行公事。我們一直都有執行啊,又不是最近社會治安不好才刻意要執行的。」此時,死刑代表的意義又跑回原本的第一層(你想的那樣)。於是,神話作用下的符號意義便在第一、二層遊走,當人不注意時它跑到第二層:政府的權威(國民黨是對的);當人質疑時,它回到第一層:處決犯人。
作者 / 李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