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鑰匙丟進河裡,卻控告門為何沒開」:藍白演繹一堂「憲政自殘」的示範課!?
今年唯一一號憲法判決甫一公布,國民黨團旋即提告大法官,白營也隨後譴責,指控就憲法法庭會議構成人數未達法定標準而「違法濫權」。乍看之下,這是一場嚴肅的法制爭辯;細看之後,卻更像一則結構精巧的政治諷刺:一個長期杯葛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如期如數組成的政黨,轉身指責僅存的大法官「不該開會」,並將開會人數本身塑造成憲政危機的核心。若說憲政體系需要教材,這一幕確實足以編入負面示例集。
從法律面觀察,憲法法庭的功能並非裝飾性存在,而是憲政秩序中司法權對立法權、行政權行使憲法審查的關鍵樞紐。其能否運作,前提在於大法官人數的補實。然而,過去一段時間,立法院特定多數以政治杯葛方式,拒絕完成人事同意權的正常行使,使憲法法庭長期處於「勉力存活」狀態。在此背景下,法庭如何在不完整編制下解釋憲法、避免憲政全面停擺,本身就是憲法解釋的核心議題之一。換言之,開會人數之爭,並非大法官自創問題,而是政治部門長期不作為所逼出的制度難題。
國民黨團此次提告,形式上是對憲法解釋程序的監督,實質上卻難以擺脫「先製造真空,再指責填補者」的矛盾。若憲法法庭嚴格等待人數補齊而全面停擺,其結果並非政治責任回歸立法院,而是人民基本權利救濟被無限期擱置;反之,若法庭在最低可運作條件下作成判決,又被指控違反正當程序。如此「進退皆罪」的狀態,與其說是捍衛憲政,不如說是將憲政當作政治攻防的戰場。
從政治現實來看,這樣的行為對憲政文化的傷害更為深遠。民主政治允許政黨競爭,但前提是對制度底線的共同承認;當立法院多數一方面癱瘓憲法法庭的組成,另一方面又將法庭運作本身描繪成「違憲亂象」,社會接收到的訊息並非權力分立的精緻辯論,而是制度可以被策略性破壞、再反過來當作攻擊工具的示範。長此以往,人民對憲法的信賴,將不再建立於規範理性,而是取決於哪一方暫時掌握政治聲量。
更諷刺的是,國民黨團長期高舉「依法治國」之旗,卻在此事件中展現出一種選擇性法治觀:當制度有利時,程序神聖不可侵犯;當制度不利時,程序本身即成為指控對象。故不僅削弱了司法權的制衡功能,也讓憲法法庭被迫捲入政治對立的泥淖,成為替代戰場,而非終局裁判者。
總之,此番控告行動在短期內或許能凝聚政治動員效果,卻在長期上為我國憲政體系留下不良先例。此無疑形成一種政爭先例,即政治人物如何先讓制度失靈,再指責制度失靈;也教導民眾,憲法不是穩定秩序的價值觀,而是可以被反覆拆解的政爭工具。莫忘該部憲法之精神乃1990年代以來,經由朝野協商、妥協而來之政治秩序基礎,憲法增修條文儼然成為中華民國在地化的一種象徵,如今藍營不認舊帳又新談算盤,是否將憲政語言視作裝飾,無疑自毀長城、又一次否定中華民國在地化,也開將鬥爭黑手伸入司法院之先例。
作者:劍藏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