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趙少康一句「美國要對台灣課32%關稅」,在網路上擴散開來。社群媒體瘋傳、股市一度震盪,很多人信以為真。結果呢?美方正式公告,關稅是20%,根本沒有32%這回事。很多人說,這可能只是口誤,但選舉前夕拋出這種數字,影響選民、干擾市場,真的能一句「講錯了」就沒事嗎?從法律來看,這恐怕不是那麼簡單。
先說證交法。依《證券交易法》第155條,散布會影響股價的假消息是違法的。這次「32%關稅」的說法一出,正逢交易時段,台股立刻受影響。這是否算是「散播虛假資訊操縱市場」?金融監理單位不能裝作沒看到。
再來是選罷法。選舉或罷免期間,散播會影響選民判斷的不實訊息,是明文禁止的。趙少康這樣具有影響力的人物,在罷免投票前講這種話,選民怎麼可能不被影響?這會不會觸法,絕對有必要查清楚。

還有社維法的部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散播會引發社會不安的謠言是違法行為。關稅這種事,牽動民生經濟,隨便亂說,影響的不是一兩個人的情緒,而是整體社會的安定。
關鍵問題是,這句話到底是「真心相信」還是「明知道是假的還要說」?如果趙少康在沒有查證的情況下,就選擇在媒體上散播這樣的訊息,影響輿論風向,這樣的行為,恐怕不只是失言那麼輕鬆帶過,而是法律層面的責任問題。
更嚴重的是,這不只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輿論環境的警訊。當假消息可以輕易成為選戰工具,公平選舉、公信力、市場秩序都會被一點一滴腐蝕掉。如果這次「32%」能輕鬆過關,未來是不是會有「50%」、「100%」的謠言接續上演?
民眾需要的不是「口誤」這種敷衍的說法,而是看到法律真的出手。資訊戰的時代,沒有法律的紅線,真相與謊言之間只會越來越模糊。今天不處理這種假訊息,明天受害的會是每一個相信媒體的公民。
作者:林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