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6戰機是我國空軍的主力機種,美方最早於1992年正式批准出售150架F-16A/B BLOCK 20給我國,並於1997年開始交機。當年交機的方式分為海運與從美國飛抵台灣,由於台灣和美國相隔超過一萬公里,飛行過程需經過數次空中加油、基地停靠才能完成整個飛行任務。
1997年4月開始,當時赴美受訓的F-16戰機郝光明教官接下此重責大任,郝教官在民國86年的4月4日從美國德州沃斯堡起飛,歷經11天、22小時的飛行時間、19次空中加油,期間在關島與夏威夷進行整補、休息,最終於當年4月14日返抵嘉義水上基地。
以F-16戰機的性能來說,除了在機翼下加裝兩個600加侖的副油箱,為保持飛行過程中的順暢,於起飛前先和美國攔管單位協調,過程中美國的空中加油機業也於規定時間在任務空域待命協助空中加油;F-16戰機的空中加油孔位於「機背」,在和加油機確認後開啟加油孔,加油機順勢將加油管直接深入加油孔中進行加油作業,整個過程考驗飛行員與空中加油機的默契,尤其在高難度與高風險下完成任務,也顯示出台灣赴美受訓的F-16戰機教官在美國獲得完整的訓練,當然也包括空中加油的技巧。

時隔二十多年,如今台灣向美國採購的66架F-16V BLOCK70,今年底結束前原廠應會向台灣交付10架左右,據了解空軍同樣依循當年F-16戰機飛抵國門的方式回台,全新採購的F-16V戰機也將部署於台東志航基地(第七聯隊),擔負捍衛東台灣的空防任務。
F-16戰機不但具備執行多元任務的能力,也是我空軍戰機飛官中,在各項飛行操作能力的訓練上最為完整,畢竟該款戰機本身具備多功能,赴美受訓的教官容易獲得各種科目的訓練,雖然空軍仍未獲得空中加油機,但F-16戰機飛官卻已獲得空中加油技術的學習及應用。
作者: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