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在這次的統刪預算,被刪減的地方補助款高達52億元,是六都中最高。但是,這並非行政院任意刪減,而是藍白兩黨在立法院聯手粗暴刪除中央政府總預算,導致行政院依法,必須符合立法院的決議,被迫必須依比例統一調整各縣市補助款,高雄卻因此首當其衝。
首先,必須要強調的是,這其實不是「地方被不公平對待」,而是中央預算遭到違反程序、無視政策計畫的任意刪除所引發的制度性災難。因為藍白統刪預算過多,甚至要求中央必須依照立法院決議,自行刪除900多億的預算,是史無前例的比例,更迫使中央不得不得自刪地方補助款。
但今天荒謬的是:藍白不僅在預算審查中亂砍預算,不去好好仔細檢視預算刪減的項目,導致中央為了要合法必須自行依照比例調整。但藍白,現在居然又反過來公開要求行政院「補回地方補助款」,實在是令人憤怒不解。藍白其實只要願意在預算審查上,稍多用心,其實就能避免悲劇發生。

再者,根據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大法官釋字第391號也已經說明:「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ㄥ」,立法院對預算僅有「刪減權」,不得增列預算或改變用途,且「統刪」預算的方式,有可能導致行政部門不了解立法部門真正希望刪減的單位或項目,導致責任政治難以建立。這是我國憲政體制下維護行政、立法分權原則的基本原則。
藍白的這種作法,已嚴重違反憲法,根本是立法院濫權刪減、再脅迫行政機關違法編列預算的政治勒索!甚至已構成制度性違憲。如果今天立法院可以先砍預算,再要行政機關私下補回,中央預算制度是否還具正當性?這會讓整個國家預算審議制度淪為政黨鬥爭的工具,徹底失控!
還有更嚴重的問題是,藍白去年強推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中,對高雄的分配增幅僅49%,是六都最低,完全忽視南部長期發展落差,傷害的都是中南部的選民。現在藍白還提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的公投案,意圖讓屏東選民承受核能威脅,藍白不敢提出核一、核二廠延役,卻獨挑核三,擺明就是要讓南部難受!
高雄市這次地方補助款減少52億,責任當然全在藍白。高雄立委並未參與預算亂刪,卻要承受最重的代價,這是對支持中央政策、依法行事縣市的懲罰。也是對高雄人最支持總預算、最支持建設的懲罰。
藍白的作法,明確違憲,已經沒有資格擔任立委。藍白意圖在立法院決議卸責,我相信高雄人也不會接受。如今,只有依靠大罷免,全力捍衛預算制度的法律底線,更請行政院應該支持聲請大法官釋憲,還財政制度一個公道。
作者: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