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劉姓女子日前以「亞亞在台灣」等帳號鼓吹中國武力侵略台灣,被內政部移民署撤銷其在台居留權,被要求限期離境,而該位劉姓女子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而法院認為其言論有鼓吹戰爭宣傳的事實裁定駁回。劉姓女子在內政部規定期限3月25日晚間搭機返回中國。
然而,在劉姓女子離境前大肆在網路和媒體喊冤的動作,不只是引來國內親中勢力、統派團體的公開支持,在法律界、媒體界甚至人權NGO團體都不乏對劉姓女子的同情,更認為該檢討的不是劉姓女子的大放厥詞,而是綠營的「仇恨言論」跟政府的「獨裁專斷」,如擔任「事實查核中心」董事長的中正大學傳播系羅姓教授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兩公約第20條駁回劉姓女子聲請存在瑕疵,認為法院未能「充分展現法院應有的保護人權的擔當」、「混淆了國際公約對締約國之立法義務,與對個人所能直接適用之法律責任之界線。」而羅姓教授的看法引起公眾跟支持羅姓教授的若干知識菁英的爭論不休。

就筆者看來,除去以政治立場力挺劉姓女子的統派之外,像羅姓教授這樣站在「言論自由」、「人權」及「人道」認為不應該如此重懲劉姓女子的知識菁英們,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卻犯了鄉愿的毛病。
凡是對中國民族主義有所了解者,都清楚像劉姓女子這樣大放厥詞鼓吹中國武力侵略台灣的中國民族主義者,從心底上最輕蔑羅姓教授這些知識菁英們所支持的「言論自由」、「人權」及「人道」理念,而她的言論實際上是在刻意挑釁台灣社會的民主跟言論自由,仗勢著台灣民主社會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去附和中國摧毀台灣民主社會的惡毒用心,如果發表這樣的論調被追究法律責任都可以用「人權」開脫,那麼這樣鄉愿的「人權」,到底意義何在?
回望這些知識菁英們所推崇的西方社會,他們的西方同道以同樣的鄉愿心態去為附和中國共產黨的中國移民、支持伊斯蘭極端主義的穆斯林移民開脫,以「人權」、「言論自由」、「包容」等話術規避這些「弱勢群體」存在的意識形態問題,不僅讓這些「弱勢群體」理直氣壯繼續抗拒融入主流社會,更激起右派的反彈,成為今日西方社會的隱憂,值得台灣引以為戒。
包括羅姓教授在內為劉姓女子發聲的知識菁英們,與其把時間跟心力放在為劉姓女子這樣的中國民族主義者開脫,更應該把時間跟心力用在幫助中配群體融入台灣主流社會,擺脫中國共產黨對中配群體心智的控制,才是正辦。繼續執迷不悟,只是讓他們所堅持的那套「言論自由」、「人權」及「人道」光環為之褪色,成為台灣公眾的笑柄。
作者: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