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過去發生數起大車在路口因為A柱死角,導致撞死行人的意外,交通部日前在台中市監理站進行宣導,呼籲大型車輛在路口轉彎時,務必要落實「指差確認」,避免意外發生。所謂的「指差確認」是一種透過身體各種感官(包括視覺、大腦意識、身體動作、口誦及聽覺)並用協調,以增加操控器械的注意力的職業安全動作方法。若駕駛行經路口未停讓、指差確認,將依公路法開罰公司9000至9萬元罰鍰。也就是說未來的大車駕駛到了路口,轉彎前必須先暫時停車,舉起右手、頭看向左邊確認左邊沒人;接著頭手再轉向右邊,確定右邊沒人後,輔以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加強確認,再行通過。
「指差確認」立意良善,但筆者以為交通尖峰時段,若路口的大車都依據「指差確認」SOP流程再行通過,會不會造成交通回堵,後方車輛不耐久候,試圖從大車旁縫隙搶快通過,反而更容易撞到正要從大車前方經過的行人。此外,依照目前將通部公佈的禮讓行人辦法,車輛和行人之間距離只要小於三個木枕紋,車輛就必須禮讓行人先通過,大車原本可能和行人距離8個木枕紋,在完全停止進行「指差確認」的過程中,行人以為大車要禮讓便小跑步前進,在綠燈號誌時間有限的情況下,筆者以為「指差確認」實施之後,勢必會造成更多的交通壅塞問題。
筆者的行車習慣是到了轉彎路口,先減速然後把腳放在煞車上面,身體往左平移,如此一來便能解決A柱死角的問題。筆者肯定交通部為了宣導禮讓行人的正確觀念所做的努力,但是不是也要考慮到台灣的交通現況,而不是矯枉過正,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反而製造出更多的問題。
作者:林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