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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馬斯克:只知其一 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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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昨天馬斯克在X貼了一張電視新聞截圖,顯示賀錦麗勝選的州絕大多數不需查驗選民的身份。在川普勝選的州,選民投票都要出示身份證。(見附圖)

分享這張新聞截圖時,馬斯克只簡短反諷:「一定是巧合!」顯然馬斯克也相信民主黨做票。問題是,馬斯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沒錯,截圖顯示的巧合確實可疑。除非對美國的民主史有深刻的了解,多數人都會把這個巧合視為民主黨做票的鐵證。其實這個巧合只是美國民主史的自然演變結果。


#美式民主的特色

美式民主由下而上,開始是城鎮的自治,接著建立州的主權,最後才有聯邦的統合。美式的投票始於城鎮的居民大會表決,過程並無任何防弊措施。

早期的清教徒抵達新大陸後,各自佔地開墾,離群索居。開墾密度提高後,始出現群居部落,也才有公共事務待解決,例如飲水、道路、教育等。

為了解決公共事務,教區相同的居民成立城鎮,並在教堂旁邊興建集會用的市政廳。早期的城鎮治理皆是直接民主,所有議案都在鎮民大會票決,通過後再雇用專人執行。

鎮民大會的投票很簡單,同意的喊「Aye」,反對的喊「Nay」。票決結果就看雙方的聲音大小:大聲的勝選,小聲的敗選。若聲音大小難以分辨,那就舉手表決。

鎮民沒有戶口,也沒有身分證明。參加鎮民大會的表決不用驗身份,因為彼此都認識,不會出現冒名投票的情形,更不可能有人做票。

美式民主的發源地在新英格蘭,包括我曾居住多年的波士頓地區。我居住的城鎮成立將近四百年,至今仍實行直接民主,沒有市長,也沒有市民代表。

由下而上的美式民主一直保持相同的投票機制。即使美國參眾兩院的法案表決,至今仍沿用早期的聲音表決,除非有人提案記名投票。

#美式選舉的演變

隨著人口成長,多數美國城鎮放棄直接民主,改採代議政治。獨立戰爭之後,州政府也採代議政治,但仍保留公民投票。聯邦政府則採行絕對的間接民主,排除公民投票。

美式民主由城鎮治理進入大規模選舉,但投票仍然不查驗身分證明。由於美國沒有戶籍制度,為確認選票的數量,選舉前先要有選民登記。

美國早期的選民登記也無防弊措施,因為實務上有困難。選民登記的依據就是出生證明,但醫院開立的出生證明不是有力的身份證明。

汽車大量普及後,政府發放的駕駛執照成為另類身分證明,可作為選民登記之用。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駕照。此外,非公民也可以考駕照。

選民登記的證件五花八門,包括出生證明、社會保險卡、護照、駕照、特別申請的身份證,或貼有照片的其他證件,例如學生證。有了選民登記,投票時就不再查驗身分。

隨著人口移動的頻繁,冒名投票的風險提高。最近幾年,因為移民大量湧入,選舉時的身份查驗變得更嚴格了,但選民未必要出示身份證明。雖然各州的規定不同,大致的程序如下:

選民登記時要留下地址、生日、與簽名等資料,並取得一個投票驗證號碼。實際投票時,選民先要報出驗證號碼,再核對地址、生日、與簽名,但還是不用出示身份證明。

#驗證身分的理由

直到五〇年代,沒有任何州要求選民投票時出示身分證明。南卡是第一個有此規定的州,但不是為了防止冒名投票,而是為了打壓黑人的投票率。

傳統上,南卡蓄養黑奴,種族歧視較嚴重。因為黑人收入低,擁有駕照的選民較少,查驗駕照可降低他們的投票率。南卡是共和黨的大本營,而黑人又是民主黨的支持者。

從七〇年代之後,共和黨執政的州陸續推出類似的規定,利用查驗身分証明降低民主黨的選票。民主黨則用聯邦的《選民權利法案》阻擋,包括聲請釋憲。

在2013年的一個釋憲案,最高法院判定聯邦政府不得禁止州政府查驗選民的身份。短短幾年,所有共和黨執政的州都有了這項規定,但民主黨執政的州仍力圖抗拒。

馬斯克轉貼的那張截圖,就是兩黨角力之下的歷史產物。這張截圖可以有兩種解讀:其一是民主黨靠冒名投票勝選;其二是共和黨靠打壓投票勝選。

不查驗選民身份會提高冒名投票的可能,但兩黨都可操作冒名投票。查驗選民身分只讓共和黨獲利,因為遭受打壓的選民以支持民主黨的黑人為主。

#結論

馬斯克是南非人,為了躲避兵役在十七歲時移民加拿大。六年後,馬斯克進入賓州大學就讀,畢業後留在美國創業,最終成為美國公民。馬斯克缺乏第一手的美國民主經驗。

在這次總統大選,多數民主黨獲勝的州不查驗選民身份。這是美國民主史的必然結果,卻被馬斯克視為民主黨做票的證據。馬斯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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