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市長高虹安,在擔任台灣民眾黨(以下簡稱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嫌虛報加班費,再要求助理回繳,以辦公室公積金之名,作為其日常消費之用的助理費貪污案,台北地院第一審於7月25日宣判高虹安有罪、處以7年4個月有期徒刑。
面對「如何評價高某的有罪判決」,以及高某新竹市長依法遭停職、內政部不予核發停職期間半薪等事案,藍白同溫層之外的台灣社會,大致上並不意外,或者認為相較過去同類案件,判決結果仍屬妥適;而藍白2黨頭人,在高某表態將上訴、並退出民眾黨後,則有以下的護航或開脫反應:
.朱立倫認為,「朝野應該協商,解決從中央到地方的助理費問題」。
.身為高某所屬政黨主席的柯文哲,則較朱立倫以降藍營多數政客的言詞更為誇張,不僅誣陷北檢奉承上意辦案,說「不起訴的檢察官都被調走」;表示「高某是時代的悲劇,以其社經地位,不需要貪這種小錢」、「高女連半薪都沒有,要接濟她過日子」,更宣稱「立院助理薪資達成率印象超過97%,大家把錢領好領滿,也都知道裡面有問題,立院應檢討改進並制度化」,言論極盡奇形怪狀之能事。
相較於先前鄭文燦涉嫌收賄案爆發、遭收押禁見後,針對鄭某宣稱自己不貪不取,柯文哲在回以譏笑之餘,也不忘煽風點火,極盡嘲諷民進黨內山頭鬥爭之能事,過往在民進黨人涉犯貪瀆罪時,大力抨擊、窮追猛打之餘,也不忘自我造神,宣稱「自己與台灣民眾黨,才是真正清廉、勤政、愛鄉土」等等的態度,這回的高虹安貪污案,柯文哲曲意迴護斧鑿斑斑,理由何在?
依管見,雖然相較於蔡壁如之流核心親信長隨左右,高虹安並不是柯文哲的嫡系,而是柯文哲與郭董合作時期,從鴻海集團調赴柯營的郭董子弟兵,但高虹安畢竟具有民眾黨籍的前不分區立委、以及新竹市長的身份,只要高案的司法程序持續進行、更多案件被檢方納為偵辦對象,那高案的更多問題,還是有機會向高某先前所屬的民眾黨延燒開來。
再者,高某貪污案只是第一塊骨牌,是民眾黨組織文化「在新政治的大旗下,吃相更加毫無顧忌且難看」結構性問題的序章,柯文哲任職8年市長,累積出南港轉運站、第一果菜市場改建案、台智光、北士科及京華城的「新.五大案」,才是民眾黨此般問題的重頭戲。柯文哲或許是在這其中,終於感受到「唇亡齒寒」的真義,並因此產生「因遭起訴或甚至判刑,被迫喪失黨主席身份」、以及身繫訟累之類的危機意識,所以才會盡一切可能,用言說淡化高案的違法性、並宣傳高虹安的清白。
只是,柯文哲在為高某曲意護航之餘,也應該對自身與黨內其他網紅,網路流量與聲量的顯著下降,以及以小草為名的該黨網路支持者,被標籤化或丑角化的負面發展,有相當程度的警覺,該黨花在網路行銷的費用,已經因為該黨要角們謊言的不斷被拆穿,而使得邊際效用逐漸下降,長此以往,該黨將陷入生存危機,而柯主席硬要為高某人護航的言行,則不啻是鳴響該黨加速泡沫化的喪鐘。在期望2028年總統大選之前,柯主席不妨先思考「貴黨要怎麼在2026年生存下來」如何?
作者:吳哲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