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期間涉貪助理費,一審被判七年四個月、褫奪公權四年。民眾黨沒有一個公開的道歉,主席柯文哲更質疑法院的判決沒有體現司法的公平正義,佯裝悲情地說著民眾黨未給年輕人足夠的保護;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更胡扯高虹安不是在新竹市長任內涉嫌貪污,內政部怎麼可以停止她的新竹市長職務,抨擊內政部違憲。
首先,套一句黃珊珊的名言,「沒錯,幹嘛辭職?」!既然民眾黨從上至下都認為一切都是司法的錯,高虹安沒錯,幹嘛退黨?柯文哲主席更應拒絕高虹安退黨的要求,強力慰留高虹安,賦予黨內要職,給予年輕人足夠的保護。張啟楷更應聯合在立法院超過半數的在野黨立委,立即申請釋憲,恢復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甚至加碼修法,只要司法判處在野黨政治人物有罪,都可以要求承審法官來立法院進行「上對下」的質詢調查。
給予年輕人足夠的保護,「小藍」民眾黨真的要學一學國民黨!同一天被一審判刑貪污罪七年十個月、偽造文書六個月,合計刑度八年四個月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國民黨以案件仍可上訴、判決尚未確定,支持顏寬恒上訴捍衛清白。國民黨細心呵護貪汙的年輕人,顏寬恆更以「天大的冤枉」、「莫大的侮辱」攻擊司法不公。
其次,一審法官僅以高虹安浮報助理薪資,犯罪所得新台幣十一萬6514元為由,判處有期徒刑七年4月,褫奪公權四年。也因為這樣的判決,柯文哲不改其顛三倒四的話術,說著助理費就像「潘朵拉的盒子」,打開後立委們人人自危,因為立委們都把錢「領好領滿」,煞有其事地說著立法院應該檢討改進並將助理費制度化。筆者狐疑,以低報高,「浮報」助理薪資就是貪汙,何關助理費制度?立委們人人自危,柯文哲主席是在暗示自家立委也有這問題嗎?
最後,筆者也對一審法官沒有針對浮報助理加班費、貪汙金額從四十六萬餘元降至十一萬餘元一事起訴判刑,存在著莫名的疑問。根據2022年11月,高虹安立委填答公督盟的資訊揭露表顯示,助理平均每週工時為四十小時,自豪沒有加班壓榨助理,結果高虹安助理們的加班費加好加滿,助理再將浮報的加班費繳回變成「公積金」,變成其個人花費的小金庫。法官認為沒有疑慮,認同這樣的作為嗎?還是為二審判決先行開脫部分罪刑?檢察官二審上訴時仍應針對此事要求法官審理判刑,彰顯民眾黨追求的司法公平正義喔!
作者:秦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