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一段時間,總會有博愛座爭議躍上新聞版面,千篇一律都是同樣的劇情上演,也就是老人站在博愛座前指著坐在上頭的年輕人破口大罵,質疑年輕人好手好腳,為何不讓座。對此,讓我們先來看看「博愛座」的定義為何?博愛座,亦稱「優先席」,是公共運輸工具中設立的座位。目的是為孕婦、病者、負傷者、老人和身障人士所設的博愛座位。坐在博愛座上的人應禮讓上述人士,但並沒有硬性規定。
在台灣博愛座被部分群體定義為老人專用座。事實上,許多身體不適的人,從外表不一定看得出來,台劇「不夠善良的我們」女主角確診乳癌,在回程的公車上,被車上的老人指責年輕人占用博愛座,某種程度也是編劇為了凸顯部分台灣人把博愛座定義為老人專用的荒謬現象。
根據筆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經驗,大部分的年輕人看到老人、孕婦或行動不便的人,都會主動讓座,若是當事人因為各種原因沒注意到,只要口氣委婉,我相信新聞上的那些衝突畫面,都是可以避免的,大家都知道要敬老尊賢的道理,前提是這些長者是值得人家尊敬的,我看過年輕時拋妻棄子的爸爸,老了卻要跟孩子拿高額的孝親費;我看過資深待退老師不備課,上課不准學生發問;我也看過老人不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就是指責年輕人到底怎麼開車的?
未免博愛座所衍生的問題,製造世代衝突跟對立,衛福部長有意朝更名與擴大適用對象的方向進行,筆者以為這是多此一舉,博愛座是道德層面的問題,而法律則是道德的底線,道德低落的人,就算法律明文禁止,他們還是會做違法的行為,這些人的特徵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不會去顧慮到其他人的感受,博愛座立意良善,沒有必要取消,也不應取消,偶發的衝突事件,可以做為負面教材,警惕自己以後不能成為這樣的老人。
作者:林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