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日前審理北市某國小,一位老師告六年級學生的人格汙辱案,法官判監護人的父母的得3萬5千元給老師,原本老師求償是20萬元。會發生此一小學生被老師告上法院,法官也認為家長當賠事情,是在課堂教學中,六年級男生大聲對老師嚷嚷「妳被幹到了」,女師責怪該生不該說此話,但依然隨後全班起鬨有人說「老師被射到了」,隨後課堂上全面失序。
那旁觀的你我認為此案法官判賠是輕是重呢。首先以當今小學生處於網路年代,以及對外接觸資訊範圍廣大,還有學校教育推動基本生理知識與性平教育下,雖然國民教育中稱為小學,但實際上學生對男女互動已經達到小大人程度。而一位六年級男生,會公然在課堂上,對為人師者用帶有汙衊的兩性行為大聲嚷嚷為樂,不可能不自知此語有何含義,其他同學會跟著起鬨,也證明彼此間知其用語意義,甚至平日私下就如此去打嘴砲,又進行口頭的性霸凌。結果進入法院審理中,六年級男生雙親,要求此事老師不該直接訴諸法院,而是得透過校內輔導和性平教育去開導,但在法官在審查事發當下錄音檔後,否決了家長看法。
當然小學課堂上師與生的互動,為了自保和管理,還有隨時可拿來當證據,竟如警察執勤一般要用到密錄的確罕見。但是更讓人匪夷所思,是現代為人父母者,知曉自己子女被老師告進法院,在了解整個事情始末下,仍不自覺子女早就存有兩性上偏差,更不覺得親職教育上要自我反省、檢討。反而用兩性教育的術語去賣弄,去遮掩家庭教育出了大問題,以及若不及時導正自己子女,那在未來可能更走入歧途,甚至成為樂不可支的加害人。
此一小學女老師告六年級男生的案子,雖然法官明理判下成立,但也很明顯往後師生可能不能同處在原班級,但是更值的觀察處,那就是今日在許多家長,自認學校教育和老師也要接受制衡與監督、判判上,是否有許多恐龍父母和直昇機家長,成了教育上的麻煩製造者,外加上凡事都找民代與媒體爆料、指控下,讓本來當以人性良善為主的教育,沾染上濃厚政治角力和攻防,最後就是許多本該理性探討問題,還有教育是教導學生知錯而有所改進場合,在老師和家長間,長期處於喪失互信和溝通下,只好讓司法力量去論是非和誰不該,但從這起台北地院判決中,已經看到此一走向,這才是全面輸家的悲哀。
作者:張勳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