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觀察 . 獨立評論 . 多元觀點 . 公共書寫 . 世代翻轉

  • Home
  • English
  • 評論
  • 民意
  • 時事
  • 生活
  • 國際
  • 歷史
  • 世代
  • 轉載
  • 投稿須知

部修補與正本清源—淺議行政院「中國人民不具中華民國國籍」新函釋

  • 時事
  • 評論

中國籍錢姓男子於2018年來台觀光,騎乘自行車環島時,在高雄路竹遭漏電路燈電擊身亡一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今年2月中作成第二審判決,維持第一審高雄地院肯認「大陸地區(實際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的法律見解,據此認定維護路燈顯有過失的高雄市府工務局養工處,須對來台提告的錢男家屬,給付總計463萬元新台幣的國家賠償。

圖片來源:關鍵評論網

由於第一、二兩審的判決,與台灣一般社會通念普遍認知的「台灣與中國互不統屬」事實顯不相符,第二審判決作成後,旋即在台灣社會引起軒然大波,甚至進一步產生「若判決定讞仍肯認第二審見解,未來會為台灣帶來多少麻煩」的憂慮。為此,從2017年起,就以「減少過度管制阻礙競爭力提昇」等事由,不僅開始整理自身法規函釋、同時也要求下屬各部會同步跟進的行政院,在部份立委透過質詢法務部官員等方式,表達對本案系涉函釋修訂進度的關注的情況下,在5月25日傍晚發布函釋,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籍法規定為準據,宣佈「此後不再將中國大陸人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原有函釋應予停用」,試圖透過發布新函釋取代舊函釋的方式,來解決由於法律規定與法律解釋的曖昧空間,所產生的各種相關法律爭議。

雖然行政院的該份新函釋公佈後,部份媒體、以及認同蔡英文總統「中華民國台灣」概念的蔡總統核心支持層,或在報導中、抑或在社群媒體上,普遍對該函釋抱持正面態度,認為該函釋是「政府終於開始著手,讓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界線明確化」的一大突破;但,請恕筆者直言,透過頒布新函釋來取代舊函釋的方式,試圖解決法律規定與法律解釋存在的曖昧空間、以及此般曖昧空間所可能衍生的法律問題,未免有治標不治本的嫌疑,理由如下:

1.函釋是行政機關就其所主掌業務相關法令,在適用或解釋上有所疑義時,由行政機關自身所作成,並透過發布(向公眾逕行公佈)、下達(下發給下屬機關單位)或回覆等方式,使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知悉行政機關對特定法律問題的詮釋的一種行政文書。

雖然函釋在法律規範體系中,僅具有協助詮釋法律意旨、襄助法律解釋適用的地位,而不入憲法—法律—命令(包含由立法機關在法律中,授權行政機關訂定,對多數不特定人就一般事項具有抽象、對外效果的法規命令,以及原則上僅具有內部的上下關係或作業規範等機能、不對外發生直接效力的行政規則)的法規範體系之中,但由於函釋具有「呈現行政機關對特定法律問題所抱持見解」的機能,因此也容易被法院判決等實務見解援引、作為支撐其判決證立的論據。

但,變更行政機關的函釋,較法律的制定及修正,在程序上更加簡便得多,原則上,只需要「行政機關就同一法律問題的見解發布新的函釋」即為已足,而不如法律的修正,必須要經過職掌部會先行審議、職掌部會通過後送交行政院院會,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進行第1~3讀,中間還可能遇到黨團協商及冷靜期等等的狀況;也因此,雖然民進黨政府的行政院作成「不再將中國大陸人民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函釋,但如果明年大選選後執政權落入任一親中政黨之手,該函釋仍然有可能被後任政府再行變更。

2.另一問題是,本次新函釋的適用對象是所謂的中國大陸人民、亦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但卻未連同中國的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及澳門—一併納入規制範圍內。

雖然從相關主管機關(特別是陸委會)近1年多以來的政策等活動軌跡,可以合理推定主管機關有另外的打算,很有可能不願意把所謂人道救援港澳民眾的管道在此徹底關上,反而還想繼續開放他們來台就學、就業及定居;但,港澳地區作為中國當局洗人口身份管道的狀況,並沒有發生什麼制度上的改變,不僅單程證的制度依然存在,而且香港及澳門2特別行政區當局的護照核發更是黑幕重重,外界及他國很難掌握其具體狀況。

說得更直接一點,若民進黨政府再不將港澳這條管道封堵住,中國與其港澳當局,還是能夠透過既有的單程證等機制,讓更多中國人取得港澳永久居民身份,進而循台灣這端現有的管道,讓那些擁有港澳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結果可能沒有比新函釋發布前好多少。

3.更嚴重的問題是,本號新函釋只是更動行政院以降各相關機關,而未就中華民國憲法及其增修條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以及國籍法等憲法及相關法律條文,進行通盤的調整。

於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的文句,結合該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的部份依然存在,而且也繼續成為馬英九等極(被)統派政客、以及中華民國司法系統內認同中國的司法官們,操作其「一中憲法」及「一國兩區」等與台灣國際法上地位嚴重相違、也顯然與台灣社會通念相悖反的概念,甚至將這些概念應用於司法實務判決的基礎。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沒有就所謂大陸地區人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取得中華民國籍與身份證的程序,做出較國籍法及「出入國及移民法」更加縝密的特別決定,所以所謂大陸地區人民能否取得中華民國籍及身份證,也就必須回歸國籍法及「出入國及移民法」的規定來做審視。

另一方面,該號函釋只就憲法本文第3條、國籍法及「出入國及移民法」第3條第1款等條文規定綜合參酌,最後得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係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居住於台灣,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在台灣地區無戶籍者」的結論,但還是沒有處理「為什麼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及第11條,會有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不同地區之分的設計」的大問題,結果還是會讓有心的中華民國公務員及司法人員,能夠配合中國當局的對台滲透擾亂等意圖,從中操作「兩岸一中」等概念,並將之應用在具體案件的裁判上,對台灣的整體公共利益福祉,造成不利的影響。

因此,依筆者管見,在當前國際政治格局仍多認為台海雙方應維持現狀,距離普遍肯認「台灣住民有權循住民自決程序,啟動建國制憲程序」,仍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因此台灣也還無法透過建國制憲的手段,徹底全面翻新法制的情況下,暫時性的正本清源之道,毋寧應該:

1.對中華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進行相當幅度的調整,將增修條文更名為「中華民國台灣憲法暫行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更動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將增修條文中帶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所有字句,一併改訂為「中華民國台灣」;並將增修條文第11條全文,改訂為「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國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其他事務之處理,應由法律為特別規定」;甚至可以考慮凍結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全文,以增補過後的「暫行增修條文」,作為台灣正式啟動建國程序前的暫行過渡性憲法。

2.有鑑於中國當局在港澳的一國兩制,已較施行之初出現明顯惡化情狀,甚至可以說僅存形骸,繼續照港澳關係條例的原條文施行下去,將會對台灣的安全保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因此,應該依據港澳關係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由行政院報請總統凍結港澳關係條例全部條文之適用,並在報請日起10日內,將附完整說明的凍結決定送交立院、由立院審議並追認;而後將港澳關係條例,與原有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整併,基於台灣安全保障優先的立場,將整併翻修後的新法改稱為「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法」,送交立法院進行後續立法程序。

3.連帶調整「國籍法」與「出入國及移民法」,大幅限縮中國暨其港澳民眾可得入境台灣的情況,並就中國(含其港澳)籍民眾為台灣人之配偶,取得居留、永居及身份證資格的要件加嚴,時程盡可能拉長,甚至可以考慮「除殊勳及確有專技之人才特別歸化以外,中國與其港澳籍配偶,視其有無良民證、資力及學歷等資格要求,僅能對其核發1年以上、數年以下之短期居留,期滿前須接受移民署審查,決定是否能夠延展居留資格」的特別規定。

只是,可惜的是,民進黨政府在這7年間,浪費立法院多數及中央執政下,包含修憲倡議及台灣社會對港澳等修法訴求在內的種種機會,修憲最後連「18歲公民權」的部份也未能過關,法制上的諸般漏洞也依然存在,2024年大選關卡又即將在7個多月後到來,目前又須以確保非親中政黨執政及立院多數為第一要務,中、港、澳相關法制的積弊,恐怕又至少要拖到2024年年初政局大致底定以後,才有修正的可能性。

作者/吳哲文

Share this:

  • Facebook
  • Twitter
  • Email
  • More
  • Tumblr
  • Pocket
  • Pinterest
  • LinkedIn

Related

2023-05-29 吳哲文

Post navigation

[轉] 總統立院國情報告的根本解方:修憲讓總統權責相符 → ← 騙票、騙錢

Related Posts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身為大學教授的這位院士認為,中研院本身的資源充沛,還與各大學爭取國科會經費,競爭起點並不公平。學界會出現廢除中研院的聲音並不意外,實際上這與長期以來中研院和各頂尖大學微妙的競合關係有關。 以台灣兩千三百餘萬人的量體,培育出一個全球頂尖的學術研究機構(中研院)並不容易,有其特殊的歷史因素。一部分原因確實受惠於早年的大中國主義,包括一群1949年從中國大陸遷台的優秀學者,以及在戰後的院務發展,有正當性向中央政府爭取預算支持中研院這塊招牌。在天時、地利、人和的各種條件配合之下,例如1994年李遠哲挾諾貝爾獎的光環接任中研院長,將中研院帶領到一個新階段。 如果要將中研院廢除或虛級化很容易,可是要建立與中研院同樣高度的國際學術聲望,對現在的台灣來說,越來越困難。因為現在國內的頂尖大學,可說都是「教育部大學」,受限於少子化的浪潮,以及教育部的嚴格管制措施,包括調漲學費不易等,很難有突破性的發展,往往陷入各大學一起平庸的困境。中研院則不然,因為有數十年累積的學術基礎,也沒有教育部的管制措施與少子化的招生壓力,更具發展頂尖研究的實力。 我們在台灣容易當局者迷,實際上對外國學界而言,中研院的招牌遠比台成清交等頂大更具吸引力,包括邀請國際級大師來台訪學,或者建立學術合作關係等。台灣學界要做的,應該是透過中研院的光環,引進國際一流的學術資源進入台灣,再分配給各大學雨露均霑;例如由中研院出面邀請諾貝爾獎得主來台訪學,再到其他大學進行講座活動。 外界看中研院常有霧裡看花之感,中研院雖然隸屬於總統府之下,但在學術與政治保持距離的社會共識,以數十年時間建立的學術社群,因此建立起國際知名的學術聲望,這些都是國內其他頂尖大學無法企及的優勢,也才是中研院真正珍貴的內在價值。   作者:尚智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在大罷免投票前裝乖、避免激怒選民的藍白立委,在32名區域藍委悉數過關、無一被罷後,又重新在橫行霸道的意義上故態復萌: —真正對台灣重要的法案,如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以及連美國在台協會 (AIT) 都罕見表態、多度強烈關注的1兆2500億元特別軍購預算,藍白立委能拖就拖,大有打算拖到本會期結束也不處理的架勢;有利於其政黨綁樁、但卻明顯有害於台灣整體公共利益,甚至不無「違反現行中華民國在台憲政規範」之虞的法案,不僅「從中央挖走數千億元,卻不主動分攤事權」的藍白版財劃法,以及停止舊制退休軍公教退撫降低所得替代率進度、預期將使退撫基金提早4年破產的年改修法,均已在藍白過半優勢下陸續過關,立委助理費自肥式修法也已蓄勢待發、不因跨黨派立委助理齊聲反對而撤案,「中配六改四」與「不在籍投票」等其他高爭議事案,更是在其後虎視眈眈,無人能料何時突襲。 凡此種種,都在台灣政治光譜非藍非白的選民、乃至於一般民眾間,成為對立院更大程度不安的根源,民眾對藍白立委的不滿情緒也因此持續醞釀。 而民進黨政府賴總統與卓內閣一側,整體來說,則經歷「原本想循一般管道好好解決問題,但,在屢屢碰壁後,像是想通什麼似的,終於打算另闢蹊徑、不再屈服於藍白壓力」的過程。 原本府院黨的想定,是想先照常公佈藍白亂政各法案,而後將其法律戰的戰場,從立院與行政院之間延長到憲法法庭,交由憲法法庭定奪,但,一方面,賴總統提名7位大法官後,送交立院行使人事同意權,至今已經2度遭藍白聯手封殺,致使這部份仍然無法補實;另一方面,現有8名大法官當中,又有4位自卸武裝,寧願讓釋憲聲請持續增生積壓、聲請民眾權益狀態遲遲無法獲得確定,也要繼續尸位素餐下去,就是不願意積極行動來解除危機;2者因素交合後,致使府院黨的此一想定落空。 而藍白故態復萌後變本加厲,濫權以步步進逼的作法,更使台灣內部危機有持續加劇之勢,府院黨不願見台灣就此不知伊於胡底,近日遂終於下定決心,準備以藍白版停止年改法案、以及法定公告期限將至的藍白版財劃法為對象,將選項限縮到「總統不公佈、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公佈、行政院長不副署」,以及「雖經公佈及副署,但將送交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至少在等待聲請期間不予執行」等選項內,以試圖降低這些惡法的危害性,最終會採取哪個選項,15日以後就會逐漸明朗。 對於以上的事態,愚見以為: 先不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當前憲政困境的內外遠近成因,雖然從事後回推的角度來看,民進黨政府毋寧最晚在去年年底改惡版憲訴法送出立院後,就應該不予公佈或副署,與假監督之名、行癱瘓台灣現有體制以利敵之實的藍白,在法律與政治的戰場上展開全面對抗,並為憲法法庭的自我解套爭取時間,而不是拖到現在憲法法庭已經癱瘓1年、積壓超過4百件釋憲聲請後,才終於下定決心動用權限、起身抵抗,但這仍然比什麼都不做、等著集體擺爛到不能再擺爛為止,甚至政治意義的等死都來得更好。 而以目前的幾種選項看,「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37條前段公佈、但行政院長及/或該法有關部會首長不予副署」,當在法律上較無爭議,而這時候如何應對的壓力,將會重新回到立法院這端,立法院藍白多數的選項很有限,除了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就是選擇逆來順受,接受行政院長不予副署、致使法律無法如常生效的結果。 在此不妨假設:若藍白提出行政院長不信任案並獲通過,按當前政治局勢,以及民進黨政府對於這1年多將近2年來,受藍白2黨業已踰越監督合理範圍、甚至已經出現「具有中華民國藍白2黨特色的『砸爛公檢法』」新境地,多所摯肘、施政窒礙難行,也已達到忍讓限界的情況來看,殊難想像卓榮泰院長輕縱提前改選立院良機、僅向賴總統辭職的可能性,一旦立院改選,若台灣民智、民德及判斷力恢復正常,則藍白2黨是否仍能獲過半席次將頗有危殆;因此,除非藍白有必勝的把握,而藍白背後的中國黨政當局,也至少不反對、或甚至願意明暗支持藍白2黨的選舉冒險,否則藍白2黨應不至於自毀本屆立院過半席次的長城,最有可能的情況還是會選擇逆來順受、與民進黨政府進入僵持階段。 在僵持階段,藍白可能會採取以下手段: —運用親藍傳統及新興社群媒體,將民進黨政府副署權作為對應立法濫權武器的常態化,與「惡法令不出立院」的窘況,以及其所自認因此而生的各種惡害,向台灣內外進行歪曲的宣傳,以試圖營造「民進黨賴政府獨裁」的誤謬印象。 —與此同時,藍白應會要求賴政府盡快補實7名大法官缺額,以恢復憲法法庭與其違憲審查體制,為立院的困局解套。 —另外,藍白可能會透過其尚有執政權的直轄市及縣市,以行政怠惰瀆職等方式,為中央執政製造新的困局,非洲豬瘟之險釀巨災,以及事態初步弭平後,台灣豬肉出口外銷進度遭打亂,因此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加上親藍新舊媒體在其中上下其手、引導輿論,這樣的複合作戰,可以理解為是將來類似更多行為的預演,而這樣的惡行劣跡,也將會為台灣未來應處中國威脅之聚精會神,製造一定程度的內部阻力。 坦白說,以上的推演其實並不算是非常成熟,不過台灣社會整體而言,還是必須要有更多人亡羊補牢,盡速看穿藍白透過立法濫權,完遂其禍台、毀台、弱台及便利中國侵台的一切陽謀詭計,以期加速封堵漏洞、讓台灣社會重新走回相對正常的軌道。 作者:吳哲文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理由是「世界各國都是由議員統籌」。此話一出,輿論譁然。陳委員大聲疾呼不要污名化,甚至搬出美、日、德、韓等國背書。 然而,細究陳委員口中的「國際慣例」,再對照她提出的「免核銷、大統籌」方案,筆者不禁想說,陳委員,「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首先,不要再有代議士因為幾張發票、幾個便當錢,或是因為挪用經費去付個人支出而鋃鐺入獄。除罪化的解方,絕對不是把「貪污合法化」,而是徹底斬斷貪污的可能性。 陳委員說世界各國議員都是雇主,這話只對了一半。在美國、英國、日本、德國,議員確實是「雇主」,擁有聘任權,決定誰來當助理、做什麼工作。但是,陳委員沒告訴你的是最關鍵的後半段,這些國家的議員,根本碰不到錢。 在美國,眾議員決定薪資,但錢是由國會出納直接匯入助理戶頭;在日本,公設秘書薪水由國庫直接支付;在英國,經歷過2009 年的國會開支醜聞後,成立獨立機構IPSA直接發薪水給助理;在德國,議院行政部門直接轉帳。先進民主國家的共識是「權錢分離」,議員有人事權(權),但沒有財務支配權(錢)。 反觀陳玉珍委員的提案,卻是要求將這筆龐大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費,「撥予立委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每個月把額外的幾十萬元直接交到立委手上,到底是發給了助理、發給了樁腳、還是發給了立委自己的小金庫,或是將錢拿去買名牌包、付房貸,只要立委本人聲稱這是「統籌運用」,檢調單位將束手無策。這不是除罪,這是引誘犯罪。 最後,真正的「助理費除罪化」,就是不會再有立委巧立名目要求助理回捐薪資或是挪用公款而招致罪刑。立即仿照世界各國,無須修法,全面實施「直接給付制」。立法院行政單位直接對口助理,建立薪資匯款帳戶。立委只需送交聘任合約,錢流完全不經過立委之手。更參考日本或德國,訂定明確的助理薪資標準與級距,避免低薪高報或壓榨助理。 只要錢不在立委手上,想貪都沒得貪,這才是釜底抽薪的「除罪化」。想學國外,請學全套,不要只學半套。讓金流透明,讓權錢分離,這才是台灣國會改革該走的康莊大道。 作者:林柏寬

Recent Posts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Not subordinate to each other

Leaving aside, for the moment, the near- and long-term internal and external causes of the current constitutional predica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 it must be said that—looking [...]

More Info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當反擊開始之後—淺議行政院策定立院版財劃等法對策後,可能的後續發展

在大罷免投票前裝乖、避免激怒選民的藍白立委,在32名區域藍委悉數過關、無一被罷後,又重新在橫行霸道的意義上故態復萌: [...]

More Info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支持中研院存續的理由

由於中研院院長廖俊智的任期將於明年屆滿,新任院長人選成為外界討論焦點。在此同時,有個別的中研院士發聲表示,中研院本身的存廢問題值得討論,因為這類直屬中央政府的研究機構,是不合時宜的時代產物,如今只剩俄國、中國等國才有類似單位,例如美國國家科學院是「虛級化」的單位,主要保留作為榮譽職的院士。 [...]

More Info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領銜提案修法,主張將立委助理費改為「統籌運用、免檢據核銷」,理由是「世界各國都是由議員統籌」。此話一出,輿論譁然。陳委員大聲疾呼不要污名化,甚至搬出美、日、德、韓等國背書。 然而,細究陳委員口中的「國際慣例」,再對照她提出的「免核銷、大統籌」方案,筆者不禁想說,陳委員,「助理費除罪化」,不是讓您把錢放口袋,而是讓您碰不到錢! [...]

More Info

搜尋

精選文章

川習會的中美矛盾是戰略,不是貿易!

2017-04-08 韓非

八仙樂園爆炸案:缺乏常識造成的災難

2015-06-28 異想

彰化縣民輪替後的哀與愁

2016-03-06 許家瑋

新文明病:儲物症(Hoarding disorder)似正在增加

2015-04-13 楊庸一

訂閱本站

輸入你的電子郵件訂閱新文章並接收新通知。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
Powered by WordPress | theme Dream 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