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貸款就是錯誤的政策,也就是說國外商業模式多為創投,創投又稱為創業投資,資本主義的市場創業尋求資金,最快速的管道就是拿著已經生產好的作品與產品,到市場當中尋求投資者,這才是正確的商業模式,並非透過貸款來完成創業,這完全失去創業的本質與意義。
創業投資,就是尋找資金協助,在商業行為當中稱之為業務能力,跟銀行貸款並沒有辦法「展現業務能力」,頂多只是檢驗個人信用而已,對於一個大老闆的養成都不足以稱為「商業能力」,一個剛出社會,才跟大學、碩士、博士學業取得文憑,有任何知識,足以知曉金融方面的全部常識?
很多人遭到詐騙,主要原因都是不知道這個行為就是犯法,學校不可能學到,青年創業貸款的第一個申請要件,要先去登記一個半年以內的營業登記,證明你是一個「新創事業」,新創這個定義竟然是用企業、商業行號的登記時間開始判斷,不去判定產品「註冊」時間,新創事業竟然標準不是去衡量,該公司企業商業行號甚至個人,生產出來的產品的技術,是否為最先進的新技術,反而是用營業登記時間作為判斷依據與標準。
完全本末倒置,難怪台灣詐欺案件層出不窮!
一家營業登記不滿半年的公司、商業行號完全不具備任何產出能力,建造任何工廠搭一條生產線起碼都半年起跳,從廠房土地取得,完全土地取得資格,開始申請建築執照,執照核發之後開始動工,動工到完工,最後勘驗無誤,再次申請建築使用執照,建照跟建築使用執照,又是兩回事情,直到拿到建築使用執照,還得完成稅籍登記,才能進行商業登記與營業申請,這是標準工廠建立的標準模式,任何「實體」營業的商業,平均準備週期都是半年,政府竟然採取了一個相對錯誤的評斷標準去看待新創事業。
政府制訂的青年創業貸款標準,不看產品註冊時間,竟然看何時間開始營業,何時開始商業行號,不管推出的產品,符合不符合半年內最新的技術,很多人還是沒看到政府的盲點,盲目地跟隨青年創業貸款的商業模式。
為了貸款而登記營業者不在話下,多數人都是懷抱著先拿到第一筆資金,剩下的事情後面慢慢去解套,錯誤的政策將人民引導成,用一堆資料先取得營業資格。
取得商業登記有多容易,只要去租一個可以被商業登記的地址,就能完成商業登記,多數青創的營業登記是為了騙取貸款所以租借一個地址,進行營業登記之後,再準備辦公室,也就是商業運作場所給予檢查,就完成了貸款的要件之一的步驟,實際上來說青年創業貸款,真的拿到 50 – 100 萬啟動金,也只是足夠支付「房屋水電租金」,人事成本根本不夠,計算一下商業借址,加上辦公室費用,起碼一個月要支付將近兩萬,租約一期一年的情況,還沒開始獲利,就得先吐出將近 24 萬的一年租金,還有兩個月的押金,於是將近 26 萬就先成為營業成本,那麼貸款出來的金額即使給予最高的一百萬,當年度我申請貸款的時候只能拿到五十萬,也就是說我的工作室成立之後,最後只剩下 二十幾萬,一個新創產業者拿著少少的二十幾萬元,能做甚麼事情?
我創業的項目為「電腦設計業」,在營利事業登記表上的分類,完全找不到的項目,還要拆成好幾種營業項目進行登記,,想做的事情是協助中小型企業以外,尚未「數位化」的商業模式,政府對於巨大或大型企業完全關照,那種巨大的怪獸就不談論。
中小型企業也一堆配套措施,台灣勞動階層有幾百萬,都是中小型企業聘用,選票考量底下,政府習慣性照顧這些中小企業,最後邊緣了大概將新的創業者,非中小型企業的個人商業行號與店面,甚至只是路邊的小推車,這些自營業者被冠上「免稅」,於是政府就睡著了。
作者/李家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