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自由時報1月1日的星期專論「我支持台灣獨立的理由」有感。易思安說「支持台灣獨立是一種挑釁嗎?這取決於一個人對民主和自決的態度」。沒有自決、沒有民主;人民有自我決定的權利,才有可能選擇民主。這種選擇的權利、同時也代表自由的權利。我支持台獨的理由,我也是支持自由的理由。
「人民自決權」是人民有自我決定的權利。進一步說,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值得注意的是,自決權也規定在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俗稱(兩公約)的第一條。
據傳,馬英九簽署兩公約時,國民黨立院黨團一度要對第一條「人民自決權」行使保留權,亦即在台灣不適用自決權,理由是擔心賦予人民自決的權利,也會賦予台灣人民獨立的權利,擔心變相助長台獨。
「事實上,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正式國名叫做中華民國」易思安說,「在這個世界上,實際存在著兩個名稱裡都有「中國」(China)的國家」也是真實的,不論在台灣「大家」如何說,只要看英文國號就會發現其中的不自然。這卻是保持自由、彈性的權利。
「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與中國互不隸屬,不必另外宣布台灣獨立」這是「台獨」。仔細觀察,副總統賴清德的務實台獨,曾被亞洲週刊點名為B型台獨的馬英九無異,雖然它有多種形容詞,隱性台獨、柔性台獨、華獨都是它眾多名字之一,同時也是多數台灣人所支持的國族意識。
雖然大家講的略有不同,最大的公約數是拒絕統一,拒絕被剝奪選擇、自由的權利。若國族意識是指「某一群人出於歷史原因或政治原因,而自我理解的一個單位,並且想要政治上實現或保有該單位。」那就非常清楚。國族意識集結的意思,就是人民有自我決定權利的集結。
你我的每次投票選出公職,上到總統下到基層民代,都是表達權利、展現自由的方式,也是在支持「台獨、台灣獨立,台灣不屬於中國的一部分,這是台灣的共識。若你問我,是否支持台獨?我會大聲說,我支持台獨,台灣獨立於中國,且支持自由與民主的台灣。
問題是支持被中國統一、幫助破壞自由、民主的政治人物敢大聲說出口嗎?
作者/陳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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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是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 一、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是台灣人民無可剝奪的權利 二、各國無權承認「台灣是否為中國領土」 三、必須透過自決權的行使 台灣的政府並未主張自身為國家,因此,要使台灣成為一個真正主權獨立的國家,就只能靠所有台灣人民的共同努力了。
In "評論"

美國眾院議長裴洛西決定訪台一事經西方媒體披露,中共馬上強烈警告及揚言阻止。其外交部稱將採有力措施,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其國防部更稱裴洛西訪台危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破壞中美關係、導致台海局勢進一步緊張升級,中方要求美方不得安排此行,如果美方一意孤行,中國軍隊將強力挫敗任何外部干涉和台獨陰謀。中共上述反應,等於把台灣當做中共屬地,各國高官訪台就是支持台獨、危害中共主權和領土完整,台方邀請或歡迎各國高官訪台就是台獨陰謀。 中共的反應完全不顧事實。事實是自1950年以來,中華民國在台灣就是與海峽對岸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存且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1971年前,中華民國甚至在聯合國代表中國(1971年後則只代表台灣),邦交國數目也高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更不必說,中華民國經過1990年代民主大改革,成為「主權在民」國家(主權屬於兩千多萬國民,而非過去只屬於蔣氏父子)後,台獨對絕大多數擁有國家主權的台灣公民已不具吸引力。李登輝完成終止動員戡亂、國會全面改選、總統民選、憲法增修等所謂「中華民國二度共和」後,中華民國台灣正式成為愛好和平的民主國家。 正是中華民國台灣正式成為和平民主國家,全世界民主同盟才會在近年加強防範中共侵台。這種不容極權專制大國侵略,顯示的就是對民主主權國家的重視與確保。如今年五月美國國務院官網在政府及國會早已矯正美台關係描述後,跟著刪除舊版中的「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等語,改成「作為一個領先的民主及科技重鎮,台灣是美國在印太地區的重要夥伴」,並稱「美國持續鼓勵台海兩岸以台灣人民意願及最佳利益方式和平解決分歧」,就在充分認定台灣的民主及主權國家地位。 而五月美國國務院官網的改版,應與前國務卿龐畢歐的提醒有關。他在三月初訪台時強調:「台灣毋須宣布獨立,台灣已是獨立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台灣),美國必須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是自由主權國家。」他返美後四月並在智庫活動中表示:「美國清晰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才能降低風險。從烏克蘭事件可知,處於模糊地位非常危險,會成為外國獨裁者侵略的藉口。」 全世界民主同盟對台灣民主及主權國家地位的重視與確保,事證已經很多。例如近日歐洲議會副議長畢爾訪台就說,他們目睹了歐洲的侵烏戰爭,絕對不想看見亞洲也爆發這種侵略戰爭,「只有台灣人民可以決定台灣的未來,民主台灣沒有中國侵略的餘地!」「現在是堅定與台灣站在一起的時候了,我們是民主大家庭!」她並呼籲中共停止威脅恫嚇,應在與台灣互相尊重和對話的基礎上,對維持現狀扮演積極及建設性角色。(更值得注意的是,歐洲議會在畢爾與眾多議員努力下,從去年至今已通過廿項友台決議案,務求台灣和歐盟一起建立堅實夥伴關係。) 再例如前年捷克參院議長韋德齊率龐大代表團訪台,要實現前議長未竟的遺志。他在台灣指出三個訪台原因:「加強與台灣的夥伴關係」「確保捷克主權獨立,不聽命於非民主國家」「台灣是民主國家,台捷間有共享價值」。在他出訪前,中共外長壬毅同樣威脅他訪台是「挑戰一中原則,要讓他們付出沈重代價」。他回答說「我們沒有錯!中國有自己的一中原則,但國際間每個國家有自己理解一中的方式。」他並說「台灣是自由民主國家,自由民主國家之間有權利與義務互相合作。」 中共對捷克參院議長及美國眾院議長決定訪台的強烈警告及阻止,絕非單獨個案,在此之前霸凌台灣已不勝枚舉,包括反對台灣駐外單位改名「台灣代表處」、反對各國與台灣「官方互動」、硬指從無治理與主權隸屬關係的台灣「不是國家」而是中共「內政問題」等。因為中共就是要以「強權即公理」製造國際孤兒,等到台灣成為國際孤兒,更便於中共侵略併吞! 對於這點,台灣官方的反應全部吻合事實。如去年七月中共制裁立陶宛「同意設立台灣代表處」,陸委會就反駁「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與其他國家發展雙邊合作關係,是做為主權國家和國際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也是我國兩千三百萬國民的共同期待。」再如裴洛西原本決定四月訪台,中共外長發言恫嚇,我國外交部亦重申「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只有台灣民選政府有權代表台灣,中共干涉我國對外關係,不僅徒增國際社會反感、無益兩岸及區域和平穩定,也使兩岸關係背道而馳。」 台灣官方始終代表中華民國而非台獨,而且中華民國從未反對兩岸統一,只是自1990年代起堅持以和平、民主方式統一,並主張中共當局也實事求是、降低敵意,在理性、和平、平等互惠原則下,解決各項問題,從而達成兩願統一。既然台灣如此善意,中華民國更是與台獨無關的愛好和平民主國家,中共又何必一再宣稱「中國在台灣、南海、釣魚島等,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並以「各國高官訪台就是支持台獨」阻止各國高官訪台呢? 作者:孫慶餘 (本文經作者同意授權轉載,原文出處:風傳媒)
In "時事"

稅法及財政部函釋違憲情形嚴重,且財政部自行制定的解釋函令沒有審查機制,沒有經過立法過程當然也沒有立法理由,許多函令只有國稅局自己知道,成為課稅的獨門武器。 拜讀「聯合報-黃年」《大屋頂下 被台灣媒體辜負的1988》一文(連結),內心悽悽焉!黃年先生內文說:回顧三十年來,政治部門不斷嚴重毀傷一九八八年的憧憬,台灣的媒體也似乎辜負了一九八八年的機遇。政治部門的操作及政黨鬥爭侵害了媒體,破壞了『新聞自由』;而媒體也無能跳脫政爭,因此也就未能建立媒體的獨立典範及專業正義,玷汙了『自由的新聞』。 因為台灣官僚體制迄今未解脫戒嚴,尤其是法稅方面,國際人權兩公約實施後,法務部請各級機關檢討所主管的法令是否不符合《兩公約》,只有財政部聲稱沒有任何法令牴觸《兩公約》。事實上財政部自訂的解釋函令多達9,500多條,有些是從戒嚴時期到現在,早已不合時宜,沒有法律授權就不能作為課稅依據。且司法院大法官解釋767則中,與稅有關的計有126則,其中有49則被宣告違憲,6則解釋被要求檢討改進及修正,足見稅法及財政部函釋違憲情形嚴重,且財政部自行制定的解釋函令沒有審查機制,沒有經過立法過程當然也沒有立法理由,許多函令只有國稅局自己知道,成為課稅的獨門武器,架空法律、架空憲法,嚴重侵害人權,違反法治,破壞司法體制、傷害國家、傷害人民。 筆者舉一個案例: 不久前立法院質詢金管會顧立雄,要求顧主委訂定一個政策,希望財經幫以後退休的官員,不宜任公股董監,這樣的政策到底有沒有被貫徹,其實沒有!牢不可破的小圈圈,任政黨輪替多次,仍然濫用國家的資源,私相授受的情形沒有改變。如前國庫署署長凌忠嫄,他退下之後就擔任了輸出銀行的理事主席,理事主席,之後又擔任了土銀董事長,然後前陣子公股的調動的過程當中,他又擔任了彰銀的董事長。還有財政部前部長許虞哲,是現任台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這是隨手舉例即可證明,財政法稅方面官僚體制迄今未解脫戒嚴!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並宣布自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解除報禁,因此,一九八八年標誌著台灣新聞媒體的新生再造,距今已滿卅年了。解嚴是一個全盤的轉型正義及典範轉移,不只解除報禁包括人身自由、賦稅人權等等。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寶貴的是《兩公約》的實質內容,《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五十三條,主旨在闡明生命權、自由權係人民的基本權利。並明文規定人民不分性別、種族、社會階級等,一律平等享有宗教、結社、言論、參政等自由。《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全文三十一條,主旨則是要求締約國保障人民之受教育、參與文化生活、享受科學進步等權利,並提供適當之家庭福利、兒童及青少年保護、糧食分配等,以提升人民在經濟、社會、文化方面之發展。 民主列車是一直往前走,不管哪個政黨執政都不可違背國家進步的原動力,更不可走回頭路,或假借於政治的鬥爭而侵害了或破壞了《憲法》及《兩公約》給人民的權利,解嚴不只是解除報禁還有更多更多對人民權利的保障! 作者 / 李不為
In "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