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南雙警遭歹徒襲擊殉職,殉職員警的姐姐在媒體前悲憤地怒吼要廢死團體「都滾去18層地獄」,而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也遭到社會憤怒的指責撻伐,主播張雅琴更因此槓上廢死聯盟,引起廢死聯盟的反擊,台灣社會為之沸騰。
與之同時,因為病態迷戀進而殺害通訊行女店員的跟蹤狂黃東明,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對於黃得以逃過死刑懲罰的原因,屏東地院公布宣判的理由是「考量黃已56歲,即使假釋出監,再犯危險性也明顯降低。」此一理由被媒體、法界質疑根本站不住腳,只是在為免除兇手的死刑找理由,被害者丈夫沉痛的直言:「有天會出現革命、新的私法正義,現在只缺一個領頭羊而已,或許是他、或許是別人,屆時不會只有發言,而是有所動作。」
從兩則時事新聞對照來看,可以看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盡管台灣社會大眾普遍強烈反對廢除死刑,甚至激動的指責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但是在許多惡性重大的殺人案件的審判上,卻是看到加害者被承審法官,特別是最高法院法官以各種荒唐無稽的理由證明加害者是「可教化」而免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甚至這種無期徒刑也僅僅是在關了25年後就可以得到假釋,而台灣社會對此則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就凸顯出台灣社會在面對廢死所造成的正義未能伸張的民憤上,過度把指責的焦點集中在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卻輕忽了跟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沆瀣一氣的法官界運用自由心證為許多惡貫滿盈的兇手開脫死罪,結果當然還是往廢死團體和司法界同路人所設想的「實質性廢死」邁進。
因此,台灣社會不應該再把憤怒都投射到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後者以加害者權益為本位的態度是根深蒂固的,對於自身主張是有如宗教理念的執著,台灣社會罵的再兇,都不會改變廢死聯盟等相關團體的同溫層。公眾應該把壓力集中在政府跟司法界,要求政府跟司法界對於死刑的態度、已定讞死刑犯的執行與否、是否要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配套等作明確的表態,此外公眾應該要求監察院對於這些年來以種種理由證明加害者是「可教化」而免除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的相關案件作全面的調查,要求相關案件的承審法官接受詰問說明理由、調查已服刑的加害者是否真的表現出悔改態度等等,釐清公眾的疑慮。
唯有緊盯政府、司法界、避免出現「恐龍法官」成為加害者及廢死團體的暗樁,才是真正至關重要的,反之,情緒性的宣洩在廢死團體,卻無法將這股情緒用來監督政府、司法界、阻斷廢死團體的暗中施力,那麼這股民憤只是在新聞熱潮過後即煙消雲散,卻無法改變任何事情,廢死團體和司法界同路人所設想的「實質性廢死」仍然可以在各界的撻伐聲、受害者遺屬的嗚咽聲不絕的情況下,繼續不受阻撓的恣意妄為。
作者/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