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碩士學位雙殺,至今仍鬧得沸沸揚揚。知名作家顏擇雅在臉書提出「台大、中華大學有詐騙之虞,應當退還林智堅學費」之言論,引起社會譁然。余正煌委任律師吳俊達更以「論述邏輯荒謬離譜,嘆為觀止」抨擊顏擇雅。
如果我們願意理解顏擇雅言論的背後意義並揭開學術殿堂的神聖面紗,就會明白她的說法不過是揭櫫台灣大學的腐敗現況、以及教育者無法承擔責任等問題。貼文一開始她表明對林智堅雙碩位是否被取消,並沒有意見,接著語出驚人地說:「但我想問台大與中華大學有沒詐騙之嫌。是否需要把收到的學費退還給林智堅?如果不必賠償林智堅時間損失的話。」接著陳述理由,那就是學校招生時,「騙報考新生說畢業很簡單,時間到了也發給他畢業證書,但過幾年再以維護校譽為由說等一下,你還沒達到畢業標準,所以要取消畢業證書。」她直指這樣的行為像極騙人的學店。
顏博雅陳述的現象,確實存在於現今的招生行為上。招生時,校方必定老王賣瓜,自賣自誇,說學校硬體設備多好、師資多好、環境多好、出路又有多好;若有人擔心很難畢業,便強調老師都是很好說話、很能體諒學生的,而且會有各種輔導機制,所以畢業證書只是手到擒來。然而,上述說法不只容易被打臉,老師也常被搞得裡外不是人。入學後,新生會發現教室的數位講桌和麥克風常故障、冷氣機常壞掉,還有環境髒亂、學風不佳、老師素質不一、行政人員辦事效率差等問題。招生時說的,跟入學後的感受,往往差別甚大。為了把學生招進來,甚至會有系主任表明只要繳學費,不用上課、交作業、參加考試,就可以畢業。這時,要求出席、交作業和考試的老師,就會讓學生有被欺騙的感受。
筆者認為顏擇雅要揭櫫的是在整件事情上校方的責任最大,因為頒發畢業證書的是你們,事後撤銷的也是你們。台大雖然對指導教授啟動調查,指出自111學年度起陳明通教授不再應聘兼課,中華大學強調要將林智堅的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送至教評會檢討,但可預知的是,懲處結果絕對無關痛癢,絕非外界所想的會有解聘這樣的結果。碩士生最後一道畢業門檻是通過學位論文口試,指導教授和口試委員既然讓林智堅的口試通過,就是確認他的論文沒問題。現在鬧出抄襲風波,只能說他們沒有善盡職責,或者說明知有問題卻置之不理。
因此筆者以為指導教授必須負起責任,因為告訴學生引用他人觀點必須加註,是最基本的義務。至於校方,也不會是全然無辜,恐怕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陋習罷了!所以顏擇雅才會反諷:「將來各校的畢業生,可以用各種名目要求學校退錢,反正自己也願意把畢業證書退回,過幾年都可以。」
正如顏擇雅說的,如果有退費機制,必然「會讓所有學校對教學品質都更嚴格把關,所以對教育一定是好事。」指導論文時,指導教授理當克盡厥職,因為有論文指導費,而校方必須嚴查聲譽不佳的教授,不能等問題出現,才將責任推給指導教授或學生。知而不辦,必然有損學校的風評。
顏擇雅的學校退錢說當然十分驚世駭俗,但對教育者來說,不啻為當頭棒喝。當教育者把文憑視為商品來販賣,那就別怪他人也以這樣的眼光來看待。
作者/雲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