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安南區襲警案造成走兩名員警曹瑞傑、凃明誠殉職,舉國哀弔。偵辦過程中卻扯出找錯人的插曲,一名無關的陳姓通緝犯照片廣傳於媒體與網路,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有可能有內部的人流出,不無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辦法。
直白說,羅秉成指的是可能有內部人員涉犯瀆職罪有關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尤其曝光通緝犯人口卡片,口卡照片來自警方對於曾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嫌疑人所做的取證,一般來說除非警職能登入系統,否則難以想像一般人能夠取得,更別說媒體淡淡描述的一般讀者。
雖然台南市長黃偉哲曾回應媒體傳聞兇嫌身分「與事實不符」卻未阻止另類的網路瘋狂,各種故事輪番報導,從國中老師到鄰居訪問紛紛出籠,最後卻是一場烏龍。
如今有人以陳嫌本就為通緝犯為由合理化其被當作殺警案主嫌的鬧劇,甚至稱警方是在下好大一盤棋,實在尷尬。
因為國內法院和檢察署經常性維持約五萬名通緝犯未到案。去年刑事局統計全國警察共查獲三萬四千九百六十九名通緝犯,若要玩港片中「誰能比我慘的遊戲」全國通緝犯不論罪名輕重恐怕各個人人自危。而且員警必須透過警用電腦查核是否為通緝犯,每次使用警政知識聯網系統都會留下紀錄。就是為避免極少數員警濫用查詢系統為他用,甚至出賣個資於錢莊、徵信業者。
社會矚目大案卻發生「竹篙湊菜刀」的情況,真的會損及檢調、司法形象。還有人藉著民氣喊打喊殺,社會陷入瘋狂。對維護法紀幫助不大,反而促進動用私刑,造成更多犯罪。為了防止前述的亂象,避免社會汙名與媒體公審,未審宣判影響心證,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所以設有「偵查不公開」辦法,而非現在幾乎淪為「偵查大公開」實境秀。
眾所周知「偵查不公開辦法」無法落實是因為顧及警察同仁士氣,檢察署幾乎不會追究洩密。查詢裁判書系統,歷年判決極少。這次應該也不會查辦洩漏人員。遑論台南警察局長方仰寧所說「專案小組會深切檢討」。或許根本非專案小組洩漏,畢竟查案都來不及,誰還有空洩漏訊息。但只要查詢內部系統紀錄就可釐清,同時也提醒警方日後應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辦法」避免社會紛亂與其他不必要困擾。
作者/陳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