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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失業、少子化與人口結構問題的淺見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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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國際疫情爆發以來,各國經濟結構、市場行為、資源問題都有顯著的位移。二零二二年七、八月,爆發多起國人被顯然不實的徵才廣告欺誘而前往柬埔寨,原先以為可以在當地打工換取高額的薪酬,換來的卻是受迫成為詐騙集團的一員,或成為強迫賣淫甚至是器官買賣、綁票撕票等暴力犯罪的被害者。此時,我們不應單方且不當地檢討被害人,或是單純檢討加害人,而是冷靜下來看見其他問題,比方像是國外的治安問題、開發中國家的問題、還有我國政府對於這樣子的案件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角度來處理等等,但是問題之大且繁,不是我們可以用短短一文的篇幅可以澈底討論的,所以筆者想要先和讀者討論,在這次多名國人飛往柬國背後我們可以思考的事情。

不實的徵才廣告欺誘而前往柬埔寨

疫情與逐漸失控的失業問題

今年四、五月始,在許多小眾的徵才廣告上,出現了許多柬國還有零星幾則東南亞國家的人力廣告,大多的要求都是不需要資歷、經歷的職缺說明,也就是不需要一技之長便能獲得的工作機會;同樣的,在我國也有相同的職缺說明,但是薪資方面差異非常大,我國居多以基本薪資為薪酬,但是同樣的工作,柬國竟以日薪十萬、月薪百萬的報酬,這大大的吸引了國人,許多失業的民眾就這樣連繫上的在台的聯絡處,將自己送上了回不來的班機。

也就是說事件的一開始,我們所看見的是一個一個有去無回,前往柬國的人民。但是在這之前,為什麼都沒有這類型的新聞或是案件?是不是在這一兩年的經濟鉅變中,許多的商業經營模式、行為紛紛轉型,突如其來的失業問題是當今社會還來不及反應的?主計總處於六月底公布失業報告,因今年疫情突然劇烈延燒,五月失業率3.68%創下近7個月最高;不僅僅是失業率,許多企業選擇讓員工留職停薪,因為比起直接開除員工,留職停薪可以更為彈性地令企業省下資遣費用、往後重新招聘員工的人事成本、訓練成本以及磨合成本,所以失業率3.68%僅僅是帳面,實際有更多的就業機會擱淺在疫情中。除了失業以及留職停薪,也有許多企業是直接「休工」,而適逢大學畢業季,令近年來「畢業即失業」的社會聲量更升一個檔次,「我的畢業令你失業」,在今天飽和的就業市場中,剛進入社會的大學生畢業生起薪是較低的,也就是在生產要素市場中,對於企業來說「營養、新鮮」的勞力,當然無論是否擠壓原先求職人口本已微乎其微的就業機會,畢業後無法尋得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本身也就造成了失業人口的開源。

失業問題,與造成失業的問題

在疫情的波及下,我們不難看見失業率的攀升,而這樣一種失業率的可怕程度遠比「低薪」更具社會的整體風險,甚至釀成許多憾事。依照今日台灣的〈勞工基準法〉(〈勞基法〉),我國雇主給付受雇人薪資時,不得低於基本薪資,也就是說〈勞基法〉保障勞工的基本薪資,令勞方不會恣意地被資方剝削,也因為這樣,在〈勞基法〉的施行下,我國薪資呈現(於合法情形下)「0元」(即無工作)以及「高於基本薪資的收入」,前者與後主間,形成被法律抽真空的模樣(如下圖)。

我們在這裡舉個例子,如果今日有一名待業且積極求職的民眾,他的能力比不上其他人,所以他總是找不到工作。這個例子可能有點簡短,所以我們做出下圖來呈現,並且解釋。

我們以紅色曲線做出所有人力的薪資能力,我們所謂的薪資能力是指一個人在生產要素市場上所呈現的能力水平,也就是假設「一分能力一分收入」下的換算。下一步我們標出一些區域。
A區所呈現的是求職者的薪資能力低於基本薪資,也就是在〈勞基法〉的規範下,這些人口無法就業,因為在要素市場上,有更多比A區有能力的人(即B區)正在競爭就業市場,而B區都無法悉數就業,何論A區;退萬步言,縱使B區的人悉數就業,但是雇主仍然會猶豫是否與A區的求職者工作,畢竟每雇用一名A區的求職者,對於企業的經營都是損失。

B區所呈現的是求職者的能力大於基本薪資,但是礙於市場的生產要素需求,所以未能就業;相較B區,C區則是市場的就業人口;而D區則是市場上有需求,但是現實中有如此薪資能力的人實屬罕見,於是形成企業求才若渴,國內人力需求匪淺的景象。

我們藉由A、D二區的描寫試圖敘明,為何國內同時出現A區的失業問題,以及D區的存在,令就業市場看似有職缺,但卻看的到摸不到。而A、B、D三區事實上都是社會上的人力問題,前兩區是失業問題,而D區則是可以看出未來發展的潛力,如果有相對薪資能力的人逐漸填滿D區,就會是國家發展的一大喜事。

而當就業市場因疫情而萎縮時,企業會將原先藍線進行微調,萎縮的市場將擠壓原先C區的工作者,使得部分C區工作者資遣而前往B區;原先A、B區的求職者,更是難以進入C區。人力滯留、堆積在A、B區,使A、B區增肥增厚。當政府調漲基本薪資時,無疑是造成A區的逐漸肥大,沒有辦法解決失業的問題,看似得利的C區(已經就業者),在市場的競爭下,原先薪資能力便大於調漲後的基本薪資者,薪資本身並不會因為調漲基本薪資而調薪,但是薪資能力介於調漲基本薪資前、後者,將面臨裁員、資遣、失業的壓力、恐懼。
造成失業的問題,與失業造成的問題

以下讓我們假設法律沒有規定基本薪資時,市場上對於相同的薪資能力的組成,會產生什麼變化。
首先原本壓縮的C區會發生變動,企業因法定最低薪資取消而具有彈性,令就業市場往原先的B區方向移動(藍線左半邊左移),而原先的A、B二區因為少了基本薪資的分隔而形成新的A區(失業人口區)。在這邊稍作提醒,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是一個「每一個人都有就業意願」的假設。而我們可以看見原先的就業人口比例有顯著的提升可能,降低了失業率。我們可以這樣子思考,雖然就業市場少了法律最低薪資的保障(政府的美意是否真是保障,或是其實最低薪資變相成為了就業門檻?),但是失業率的下降,對於市場的運作以及人力的產出更是「貼合」。

從疫情爆發以來,2020以前,我們不知道我們現在過著每天戴口罩的日子;2021,三級防疫,疫苗大亂,全世界、全台灣的經濟發生重創;2022五月之後,一日數萬人確診已為常態,沒有錢沒有希望,多數人丟了飯碗,積蓄流失,相對穩固的社會結構也發生了嚴重改變,如逐漸擴大的失業問題。

但是這或許並不是單純的改變,而是一種揭露,讓我們重新思考。我們其實活在兩種世界,一個是現實的、事實而功利的世界,一個是法律抱著理想所介入、引導的世界,所以我們在思考要如何改變自己所無法接受,或是值得更好的生活時,可以往兩個方向思考,一個就是檢討這個問題本身,以及法律介入之後對於問題本身的改變。而我們生活在一個巨大的結構裡面,我們穩定生活著,而今天當我們發現社會不公,或是發現這個世界應該更好的時候,我們開始檢討、開始揭露,最遲的是當問題發生了,我們應該檢討。所以我們想,在柬埔寨詐欺事件之後,我們是時候該好好檢討失業問題了。

檢討失業的後果是亡羊補牢,檢討失業的前因是釜底抽薪

首先我們藉由上面的討論看見,今天的失業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失業人口在市場上發生的問題以及延伸問題」,進一步可以理解、提出問題:「為什麼會有人失業?」看似一個何不食肉糜的問句,但是更何不食肉糜的是,我們因為法律的規範,令失業人口增加,進一步導致失業問題,這是法律所待檢討的。換一種想法,在既存的法律現況下,也就是圖(一)所形成的樣子,是一個法律所引導的一種未來理想社會的模樣,法律希望也假設人人有能,而且能透過法律,保護自己的薪資能力不會被資方單方向的剝削;但是法律的期許在各種社會事實的影響下顯然未如預期,甚至發生了倒退;法律的預期勾勒未來能以實現的理想,但是社會的經濟問題卻因為疫情,以及其他因素交織而呈現倒退的動態,兩者形成一種割裂,使問題更加嚴重,所以在檢討法律之外,我們也可以做出另外一件事情:降低失業人口。

我們知道社會是不公平的,儘管我們的憲法保障教育權、工作權等等,教育學界也不停地改革,希望人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定位,然後發揮長才、實現自我;但是在現今貧富差距的結構事實下,富者越富、貧者越貧,我們以實際的觀點思考,一個人的能力養成,無法不與背後的投入相繩,但是貧者的投入是非常不容易的,要養成一技之長實屬不易,所以在現在、未來所呈現的薪資能力,會呈現在靠近A區的位置。A區有一部分的存在是無論法律有無規定最低薪資,都是難以就業的。在許多開發中國家的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一個群體為了增加勞動力,所以不停地生養下一代,但是每一個能有勞力產出的個體,事實上在食衣住行上也都是消耗勞力產出的個體。

我們不妨用「剩餘」的概念來思考,一個人今天能有能力產出A,同時消耗了自己或是他人的能力產出B,當A大於B,這個個體便是對該群體的挹注;但是當A小於B,原先這個個體被期望的使命,也就是對這個市場提供能力產出,背道而馳。同理可證,在前頭我們所提及的A區,便是A小於B的薪資能力個體。所以當我們面對失業問題時,我們應該注意的是A區人口的能力產出A小於B;換言之,我們可以討論要如何使能力產出增加,令圖(四)紅色曲線的左半邊向右邊移動。

失業與人口通膨

當我們發現了在市場上所形成的失業,可以因為失業人口提升能力而有所課富,我們接下去來聊聊一種現在社會上正發生的現象。我們都知道「通貨膨脹」這個名詞,說白話,就是貨幣的貨幣能力降低了,通常導致的因素就是國家濫發國幣,貨幣浮濫,導致貨幣能力降低。那麼我們一個群體人口也是一樣的道理,我們常常有一個迷思,勞動人口越多,勞動的產出越多,在單純的思考上是這樣沒有錯,不過這是一種沒有區分薪資能力的結果,也就是如同我們前面所討論的「A小於B」的問題,以及我們現在同時發生的「A區人口過多」、「D區人口過少」的現象,前者的過多是無法填補後者的不足,而這正是(薪資)能力所導致的。本段開頭所說的問題,搭配我們所了解的「通膨」,我們可以想像我們這個群體(國家)正在發生「人口通膨」:我們沒有充分的利用現有的國家人口。

讀者不妨想像一下自己在準備考試而正採購參考書,準備考試的時間有限,此時我們要買一堆書但是大多數都不讀完而束之高閣,還是買剛好的數目,頂多多多少少有幾本讀不完或是沒有讀到?我想答案很明顯是後者。也就是在這個案例中,我們了解數量固然是一定能力的指標,但是更為重要的是,我們能不能實質地發揮這個數量。再舉一個例子,今年大學升學考試放榜,許多校系出現缺額或是甚至招無學子,此時許多人看見了少子化的現象,認為因為少子化讓許多大學校系失去學生,於是進一步指出:少子化不好。

失業與少子化

就我們升學所讀的書中,課本總是把「少子化」這個名詞去中立化,改以負面的評價看待;近年來國內文憑貶值、多數大學招生無法招滿、學校一間間倒閉,這些現實全部都歸因在人口結構上,實在說不過去。國內文憑貶值對於就業市場的變動,是文憑去關鍵化,競爭機制不是草率地以文憑做為基準,多數大學招生無法招滿確實與少子化有關連,但是這也是在反映社會確實不需要有那麼多學校,少子化不應因此而有負面評價。少子化確實有許多延伸性的問題,比如說未來的人力資源的緊縮。但是連結回我們提到的「人口通膨」這個觀點,我們不妨思考,我們一方面檢討少子化也同時檢討了A、B區的失業問題,其實對於一整個安定的就業市場的檢討並沒有搔到癢處。當我們一昧地否定少子化,於是不停地提出生育補助、津貼以鼓勵生育,但是背後「人口通膨」卻不斷發生,甚至因為科技日新月異地進步本身也會使C區的受雇者往B區移動,使人口通膨還沒有解決,卻無止盡地放大。

少子化與人口通膨,與一切的反思

就像是買了卻一直沒有看的書,抽到了卻總是沒有練的角色,我們今天單單檢討少子化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作為,即便我們今天成功地解決了人口負成長的問題,但是這些人口在未來真的可能完全就業嗎?如果抱著「我哪知道?先生下來再說!」是一個極為不負責的想法,對於整體未來的展望,我們正面對一個「人力取代性」極高的社會,我們不能期許科技不得進步只為了讓所有人有充分的就業,這對於國家、群體的發展是非常不智的,簡易人力的高取代性是科技必然帶來的結構變遷,廉價、安全、有效率的機械在不久的將來終將取代單純(甚至更廣)的人力,同時也稀釋了現在的少子化對於群體未來發展所造成的阻礙,所以比起挽救少子化,人口通膨正是另外一個我們必須聚焦的問題。

面對人口通膨,筆者所思,我們可以扎實地從教育著手。教育是搭建夢想的工程,在社會、科技的高速發展下,我們很難知道五年之後、十年之後的自己還有一整個未來的全貌。也如同前述,比起買一堆書,不如把現有的書讀完;比起生一堆小孩,不如認真培育現在所蜷在社會各個角落,對於未來惶恐、擔心被社會淘汰的小孩。對於未來,大家都是徬徨的,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共識,在社會的遷移下,失業、人口通膨相當於對人生、社會型態的一種否定,諷刺的是這個否定,我們卻恣意地歸因於物競天擇;我們在左右派之間探尋正義的形狀,但是生而為人,在我們好好照顧自己還有自己的下一代之前,我們有多大的發語權說出我們對於未來少子化的擔憂不是杞人憂天;凡是輕重緩急,我們應該好好的教育自己還有自己的下一代,不是一昧捨近求遠,人口通膨是現在的問題,透過教育解決人口通膨,實現一個我們期許的世界。

作者/李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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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李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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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SCOTUS)針對「學習資源公司訴川普案」(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作出震驚全球的裁決,以 6 比 3 的票數判定川普總統自2025年初以來,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所加徵的「互惠關稅」與「反走私關稅」違憲。大法官會議明確指出,IEEPA 賦予總統在緊急狀態下「規管進口」的權力,並不等同於憲法授予國會的「課稅與徵收關稅」權。此裁決不僅讓川普一年多來橫掃全球的關稅大棒瞬間失靈,更引發了對於行政權過度擴張的司法逆襲。一時間,華盛頓陷入了新一輪的政治鬥爭與憲政疑雲;當行政首長以「國家緊急狀態」為由強推政策,司法體系是否有權介入、甚至推翻已執行的國際貿易協議?美國是否正走向一場新的權力分立危機?      回顧美國憲政史,行政權與司法權的拉鋸戰從未停歇。自1930年代經濟大蕭條時期起,羅斯福總統推動「新政」,國會開始將大量經濟調度權轉授給行政部門,形成了所謂的「大行政國家」。在過去近百年間,尤其在冷戰與反恐戰爭期間,法院對於總統以「國家安全」或「經濟緊急狀態」為名的裁量權多半採取尊重態度,這在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國安關稅)的長期實踐中清晰可見。然而,川普時代的強勢領導風格,挑戰了憲法第一條賦予國會的稅收專屬權。此次最高法院的駁回,是基於「重大問題準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進一步確立。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多數意見書中強調,關稅涉及數兆美元的經濟變動,若無國會明確的授權,行政部門不得僅憑模糊的法律詞彙就自創稅收。 從歷史經驗看,當行政首長試圖繞過立法機關進行社會重構時,聯邦法院往往扮演「煞車皮」的角色。這並非單純的政治鬥爭,而是司法體系在面對長期以來「行政權膨脹」後的導正。當前美國財政赤字屢創新高,關稅本是川普填補國庫的重要手段,但法院的介入使得行政決策必須回歸國會協商,此對一名習慣以行政命令治國的強勢總統而言,無疑是對試圖凌駕憲政的重大挫敗。     在法律層面上,最高法院的裁決導致川普之前依據 IEEPA 與各國(如加拿大、墨西哥、甚至部分印太夥伴)談成的關稅減免或調整協議,陷入法律上的「無效狀態」。由於這些協議的法理基礎即總統的緊急狀態權力,已被法院裁定不存在,意味著那些被強迫簽署、以「交換關稅豁免」為條件的投資承諾或貿易協議草案,其執行效力已搖搖欲墜。    雖然川普政府隨即啟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等其他替代方案試圖補救,但這些舊有法律具有更嚴格的時效限制(如150天)與程序審核。惟將導致美國與盟友間的貿易關係進入一段高度不確定的「談判博奕期」。各國政府面臨兩難;是繼續遵守已達成的協議以維持穩定,還是利用美國法院的裁決提起追討關稅的集體訴訟?根據最新統計,2025年所徵收的關稅總額高達數千億美元,若法院最終判定必須退賠,將對美國財政造成災難性衝擊,也讓美國在全球貿易談判中的誠信度跌至谷底。     對於台灣而言,近期剛簽署的《美台互惠貿易協議》(ART)首當其衝。在該協議下,台灣以大幅投資美國半導體產業並開放農產品進口為代價,換取美國將關稅從20%降到15%。隨著最高法院的裁決,美方原先徵收20%關稅的基礎(IEEPA)已消失,台灣產業理應回歸更低的稅率。然而,川普政府若改以其他條款強行維持高關稅,原本談定的15%優惠是否依然有效?將為依賴深厚的台美經貿關係埋下隱患,更深層原因仍是台灣握有90%以上先進晶片製造,此無疑懷璧其罪,尤其晶片又被稱作「21世紀石油」;不難猜測,多變的川普必然有新的晶片法案來應對。      故我國於此刻不應僅是被動觀察,而應採取更為主動的憲政與貿易雙軌策略。首先,外交與經貿部門必須與美國國會建立直接聯繫。既然法院將權力歸還國會,台灣應尋求在國會層級獲得法律保障的貿易地位,而非僅依賴隨時可能被推翻的總統行政命令。其次,台灣應審慎評估已承諾的投資進度,將其作為重新談判的籌碼。      最後,關稅爭議反映近代美國權力分立的衝突。台灣應體認到,在強勢總統與獨立司法的博弈中,法治做為家穩定的基石早已隨著國際強人頻仍崛起時已動搖。未來台灣在經貿之策須具備更多備案與「劇本」,在美方行政、司法與立法的三方角力中,尋求法制化的長遠保障,而非僅追求短期政治協商的成果。 作者 / 劍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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