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領土無實質變動的前提下,爭相升為直轄市的怪象,無異使直轄市在國土規劃中通貨膨脹,形同貶值
新竹市長林智堅在九月拋出新竹縣市合併升格的話題,而在公投結果出爐後,執政黨更訂出升格的時程表,並一度提案將《地方制度法》草案逕付二讀。為了避免因人設事的批評,林市長更在上月廿七日宣布不參選合併後的市長選舉,宣示推動合併升格的決心。
但新竹若合併升格成功,台灣將多達有七個直轄市。但在領土無實質變動的前提下,爭相升為直轄市的怪象,無異使直轄市在國土規劃中通貨膨脹,形同貶值。相較人多地廣的中國也僅有五個直轄市,而人口與領土面積為台灣兩倍多與將近三倍大的大韓民國也頂多只有八個類似直轄市的行政區劃,顯見這種規劃更欠缺高度與遠見,有如孫中山規劃中國的鐵路路線一般荒唐。
誠然此種怪象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的統籌分配款分配不均息息相關,但這些其實都與國土規劃或地方自治有關,猶如牽一髮動全身。目前卻少有政治人物以憲法意識來正視這些重大議題,更未以此納入預計明年底將投票複決的修憲議題之中,使國家正常化的關鍵時刻就此差肩而過,筆者深覺可惜。
1946年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將地方自治分為省/直轄市與縣/市二級的制度,但隨著國共內戰爆發與長久的戒嚴時期,使得憲法早已與實情不符。靠著七次增修條文的修補苟延殘喘至今,尤其在1998年凍省與2009年《地方制度法》的修正後,形成了現今行政區劃的怪象。
除了前述的怪象外,當升格直轄市後,原先的鄉鎮市除了山地原住民區以外通通改為官派,但轄區更小的村里長卻依然民選產生。升格直轄市只需要地方議會決議通過即可,卻無需經過地方的居民公投……,這些種種怪象難道不就是因為從未在憲法層次上好好討論過而導致的嗎?朝野何不試圖在明年底的修憲一併從根本解決呢?
作者 / 曾柏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