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問國民黨「你們為公投做過什麼?」
中選會日前舉辦第三場公投意見發表會「公投綁大選」正、反方代表激辯,引起話題。
「公投綁大選」同樣作為藍綠都可抨擊對方立場反覆的公投案,正方代表、中國國民黨市議員鍾沛君直指當年的「鳥籠公投」但其實民進黨也是打造者之一…暗示藍綠兩黨彼此都為打造「鳥籠公投」幫凶。
先不提藍綠政黨會共同打造公投限制的可能性。倘若各黨都支持鳥籠公投,何必提出公投法和多種版本提案。從結果來看多數人還沒忘記,2003年立法通過的公投法是以泛藍國民黨親民黨草案為主。之所以稱為鳥籠公投,不就因為連署與表決門檻過高,不利公投。
在立法院提案前,扁政府時的行政院於2002年即提出創制複決草案,依循憲法主權在民精神,希望推動公民投票。若往前回顧政黨輪替乃至於90年代民主化之初的提案脈絡,民進黨的主張清楚,公民投票強調國民主權,期盼最大限度的涵蓋制憲、修憲、創制與複決法律以及國家重大政策。
反而國民黨自1993年開始提出法律草案,並非稱為公民投票法,而是創制複決法,而且限縮層級於縣市鄉鎮之規章,更無現今重大政策、法律等的創制複決。
國民黨對於公投法保守的原因,有其歷史因素,公民投票英譯分別稱plebiscite 與referendum,前者多指憲法外、政府體制外全民投票,指的是被認為人民自決的全民投票。後者指憲法內,法律程序。
仔細觀察,1991年民進黨提出台獨黨綱主張由公民投票決定台灣前途,直到1999年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稱「任何獨立現狀的變更都需要公投同意」不論為哪一類,國民黨都不可能接受。
何況國民黨過去向來都支持遵守孫中山架構,前國民黨秘書長吳鐵城的間接創制複決模式,根本不樂意直接民權,一部分擔憂公民投票會成為台獨民族自決的手段。
直到如今,礙於政治現實雖然公投法已修改,但就法律位階而言,實際上排除憲法層次問題,尤其修憲包含領土主權爭議,需要經過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極高門檻的複決通過,導致修憲近乎不可能。
因此,反方代表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藉由說明會機會回顧民進黨推動用公投實踐民主的歷史,再反問國民黨「你們為公投做過什麼?」真是正中國民黨矛盾的核心。
國民黨從反對公投、到支持公投,將公投當成政治工具,到底為公投做過什麼,現在又想拿公投來做什麼,才是國民黨最應該說明的部分。
作者 / 斯提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