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城中城大樓的傷亡是火災導致,那強化老舊建物的防火設備、安全梯、緊急昇降機等防火及避難設施的維護管理,並落實不定期的稽查檢核,才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這遠遠比推動強制都更或強制成立管委會這種極可能治絲益棼的方案來得實際有效許多。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火災釀成重大傷亡,震撼社會,內政部表示將修法強制老舊建物成立管理委員會,諸多政治人物亦呼籲應強制推動都市更新,以避免未來再發生同樣悲劇。然而,考量居住於此類建物的族群大多屬社會弱勢,前開兩方案非但無助於改善現狀,還可能惡化他們的堪慮處境。
首先,據內政部說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雖明定公寓大廈應成立管理委員會,但城中城大樓屬該法設立以前的既有建築物,並無適用強制成立管委會之規範。依照現行規定,管委會對建物負有「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之責,而履行這些職責需財源挹注,所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管委會可按照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向區分所有權人收取管理費設置「公共基金」,以支應管委會的支出。但城中城的住戶大多屬經濟弱勢,低廉的租金對他們可能都構成負擔,遑論還要額外負擔管理費,更何況像城中城般的建物產權複雜,諸多住戶可能僅是租客,非所有權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能否召開都是問題,因此,強制成立管委會恐怕不具現實上的可行性。
另外,都市更新將會產生社會學家Ruth Glass於1966年提出的「仕紳化(gentrification)」現象,意即中上階級侵入原有工人階級居住的地區,將原有髒亂的環境進行整修、美化,使得住宅價格提高,並取代了原有的工人階級的住戶。在都更之後,建商資金大舉進駐,破舊建物固然蛻變為美房華樓,但低廉的租金也會水漲船高,再也非原先居住的族群所能負擔,這些弱勢族群會被迫遷往另一個廢棄、有危安疑慮的建物,處境更為惡劣。
回到問題本質,既然城中城大樓的傷亡是火災導致,那強化老舊建物的防火設備、安全梯、緊急昇降機等防火及避難設施的維護管理,並落實不定期的稽查檢核,才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這遠遠比推動強制都更或強制成立管委會這種極可能治絲益棼的方案來得實際有效許多。
作者 / 王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