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性自主、性解放,應該是自我賦權、自己決定自己想從事的與性有關之行為,每個人不論性別、性傾向、性關係都享有平等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性實踐而不被社會壓迫,如此才是性自主權的真正實踐。如若把性自主混淆為積極自由式的,變成要解放別人的性,按照伯林的分析這將會導致父權主義,毋寧可以說在積極自由式的意義下童仲彥所言之性自主其實是種性暴力。而如果周玉蔻當事人對童仲彥的言論感到冒犯、不舒服的話,確實也可以說構成性騷擾。
近日童仲彥向周玉蔻喊話說:我缺女主角,一起來拍A片(SWAG),向館長證明妳不是肚子大、腿又鬆!此話一出引發進步派不少熱議,童仲彥卻認為這是展現性自主權。

的確進步派原本應該也要支持性自主權、性解放等概念,然而為什麼卻有那麼多進步派人士覺得此言論噁心、是性騷擾。筆者認為大家會這麼認為,是因為童仲彥的此番言論對性自主權有所混淆。筆者嘗試用政治哲學家以賽亞·伯林(Sir Isaiah Berlin)提出的「兩種自由概念」剖析此言論混淆之處,伯林區分了兩種自由的概念,一種他稱之為積極自由(positive liberty)、另一種他稱之為消極自由(negative liberty),積極自由可以表述成「去做X」的自由,而消極自由可以表述成「免於X」的自由。而伯林從歷史上發現濫用積極自由,因為會使得個體被強迫應該去做什麼,所以會證成極權主義、法西斯主義、家父長主義,並危害到人們的消極自由。
童仲彥對性自主權的混淆正是犯了把性自主權解讀為積極自由式的權力,他認為展現性自主權是他自己可以要求第三者「去做X:X於此代表去一起拍A片」,人們之所以會覺得他很「父權」,經過筆者的分析背後就是有這種積極自由的濫用。
所謂性自主、性解放,應該是自我賦權、自己決定自己想從事的與性有關之行為,每個人不論性別、性傾向、性關係都享有平等自由地追求自己想要的性實踐而不被社會壓迫,如此才是性自主權的真正實踐。如若把性自主混淆為積極自由式的,變成要解放別人的性,按照伯林的分析這將會導致父權主義,毋寧可以說在積極自由式的意義下童仲彥所言之性自主其實是種性暴力。而如果周玉蔻當事人對童仲彥的言論感到冒犯、不舒服的話,確實也可以說構成性騷擾。
作者 / 朱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