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不是一般的家庭幫傭,他們是必須要經過專業的訓練與考試才能領有證照的角色,這樣的設計在長照2.0中是為了讓照顧者不會成為下一個被照顧者,也能讓被照顧者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持續老化。有尊嚴的善終是一場無止盡的進修,不管從長照法或者醫療法上,民眾需要去嘗試並給予政府意見,而政府似乎也需要提供更多的資訊,讓民眾瞭解相關知識,才能相輔相成。
因為奶奶的過世,選擇了接觸長照機構
這是一種自我療傷的儀式感
筆者在此系列第一篇中有提到
奶奶失智症發病前有嚴重的妄想症,也是從那時候懷疑起家的意義
在長照的日子,有位從日本長照機構打工留學回來的同事跟我分享,在日本老人能老化的多有尊嚴
筆者沒有出國過,但那是一個可以想像的畫面
在接觸不管居家服務、喘息服務、外籍看護媒合,甚至是養護中心的個案家庭中
深感台灣目前長照2.0與病人自主權法,普及化的狀態真的嚴重落後
我國時常借鏡各國的經驗,不過我想最大的問題,還是普遍處在國人不願意接受與體驗,導致政府單位沒有足夠的樣本數進行改進
而最大的問題,筆者認為,莫過於價格與價值觀念的不同,捨不得親人受苦的情感取捨在經濟能力間
例如在接觸的個案中,曾經聽到有案家曾經因為經濟狀況不允許,只能不停地貨比三家,選擇了入住最便宜的機構,最後因為家人未被妥善照顧,而導致病情惡化,最後才明白,能貨比三家,便宜未必不好,但深入了解每一分花出去的價格最後轉換出來的價值更為重要。
也有這樣的例子,曾經有家屬要求機構是否能讓高齡96歲,但是尚有意識,只是行動較為緩慢的老母親,能不要因為安全考量而綁住手腳限制行動。
但這樣的狀況,我們也僅能詢問家屬,是否願意多花錢直接聘請外籍看護,不然我們為了住民的安全,還是會綁住手腳,這是在機構中常見的狀況。
接觸長照後,加入了幾個社群平台的社團,許多照顧者或被照顧者時常在上面交流訊息,卻也時常看到照服員無奈地抱怨。
例如有些案家在申請長照居家服務中的「BA15:家務協助」,法規上是被照顧者活動的範圍(一房一廳一衛),卻時常被要求連其他地區也要幫忙打掃,有的案家會說願意私下加費用,但這樣的要求不意外就是對於長照的不了解。
照服員不是一般的家庭幫傭,他們是必須要經過專業的訓練與考試才能領有證照的角色,這樣的設計在長照2.0中是為了讓照顧者不會成為下一個被照顧者,也能讓被照顧者能在健康的環境下持續老化。
有尊嚴的善終是一場無止盡的進修,不管從長照法或者醫療法上,民眾需要去嘗試並給予政府意見,而政府似乎也需要提供更多的資訊,讓民眾瞭解相關知識,才能相輔相成。
延伸閱讀:
有尊嚴的善終—是後代強求?還是個人造化?(系列文連結)
作者 / 晶日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