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當務之急,應加速推動數位傳播法進程,訂定數位世界的基本規範,避免不實訊息肆無忌憚地流竄,以言論自由之名行戕害民主之實;…切莫以為中天電視台已不足慮,百足之蟲尚死而不僵,更何況是擁有龐大金流和製作團隊的中天電視台,在轉入網路平台後,不僅不會死,還可能在網路世界變得更強大。
數位傳播方式的興起,改變當代社會的資訊傳播和人際溝通方式,以往傳統的紙本或電子媒介,如報紙、雜誌、或是廣播、電視等,前述這些媒介偏向單方的溝通與推廣,但數位傳播的特性則強調「互動」,運用網路平台提供的即時性、參與者身分匿名性與高度回饋互動性,產生讓閱聽人樂於交換意見,分享心得的虛擬空間,也因為每位閱聽人都有話語權,讓每次訊息的發散與聚合,都更加深入、更具互動性也更能呈現多元樣貌,互動的即時性與多樣性徹底改變了傳統單向傳播的方式。
以數位傳播的觀點看待中天換證事件,中天電視台在NCC裁定不予換照後,隨即推動網路訂閱,目前該台的頻道訂閱數已突破兩百萬,這個訂閱數高居各新聞頻道之冠,甚至比諸多網紅多,如以幽默風格評論電影的知名網紅古阿莫訂閱數為194萬,比起中天電視台還略遜一籌,若再加上中天電視台強大的製作團隊與中天集團資金挹注,要把收視群板塊從傳統有線頻道拉移至網路平台,絕對不成問題。
而中天電視台轉入網路發展後,將會帶來兩大層面的影響,首先是中天走入網路平台之後,NCC監管不易:再來是網路化之後,中天更能運用數位傳播的性質凝聚群眾,發揮「網紅」似的影響力。
就第一個層面而言,中天電視台換照未過的原因,一言以蔽之,就是未遵守新聞紀律,以此觀之,轉入網路後的中天更不會理會新聞紀律,而NCC亦無法律可管,就以電視台的商業合作為例,現今電視台的商業合作受NCC管制甚嚴,如NCC主管的《電視節目廣告區隔與置入性行銷及贊助管理辦法》第3條即明定,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應能明顯辨認,並與其所插播之廣告區隔,這導致電視台諸多置入性行銷還需多所遮掩,但轉成網路平台後,中天電視台大可明目張膽與商家合作,並可從明白從品牌名稱到內容詳細介紹,如此一來,勢必吸引需要曝光的商家與中天合作,如果中天團隊又有能力可大量接案,未來的商業合作與廣告置入只會愈來愈多,而目前「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尚在立法院卡關,NCC對轉入網路平台的中天可說是無法監管。
再者,中天大可運用數位傳播的高度即時回饋特性,與觀眾即時熱烈互動,甚至投其所好,進而培養觀眾的忠誠度,中天關台後的播出內容,往往根據網友留言決定,這樣的製播方式也的確獲得觀眾青睞,根據媒體報導,在12月12日的中午12時左右,在YouTube觀看中天新聞的同步在線人數高達42426人,同樣在這個時段,TVBS的在線觀看人數8000多人、三立新聞則為5000多人,足見中天關台後群眾並未消散。其次,中天在換照未過後,其大打受迫害的「悲情牌」,看來已引起受眾的共鳴,在人手一機的時代,即使是老人家亦可隨時收看,在NCC無法可管的情況下,中天更可在議題上走偏鋒取極端,以凝聚特定的「同溫層」,追逐更高的流量與訂閱數,隨著2022的選舉逼近,屆時中天的影響力不無如2018年般再創新高的可能。
因此,政府當務之急,應加速推動數位傳播法進程,訂定數位世界的基本規範,避免不實訊息肆無忌憚地流竄,以言論自由之名行戕害民主之實;另外,近來諸多爭議政策如美豬進口、日本核食叩關已引起民眾的負面觀感,並快將「防疫紅利」消耗殆盡,執政當局應及早跨出同溫層,與社會各界有效溝通,化解民眾疑慮,並預先為2022年選舉開拓票源,切莫以為中天電視台已不足慮,百足之蟲尚死而不僵,更何況是擁有龐大金流和製作團隊的中天電視台,在轉入網路平台後,不僅不會死,還可能在網路世界變得更強大。
作者 / 王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