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書容易教人難,學校教師不只是授業者,也是傳道、解惑者。對於學生管教情事,唯有親師生之間具有良好溝通與共識,才能取得平衡點和良善處置,教師在管教時能拿捏好比例原則,顧及學生心裡感受與處境,相信家長一定支持與配合,實在無須訂一堆模稜兩可的規定,讓眾人人仰馬翻難以遵從。
教育部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與停止」及「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引起教育現場一片譁然。
筆者認為這兩項新規定將使基層教師對於管教學生心生畏懼,動則得咎的寒蟬效應會促使老師有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逃避心態,這對學校教育推動及學生人格培養都是一大障礙。現代家庭因少子化,孩子原本就很被寵溺,不自知或故意為之的偏差行為,倘若教師在課堂無法及時作出適切處理,下課時間往往是最佳的指導時間,如今立法規定下課時間不可管教,學生錯誤行徑易被忽視處理,不受約束不受導正,將會嚴重影響班務校務的學習氣氛和教育成效。
更況現在學生自我意識高漲,如果拿著雞毛當令箭,動不動就對老師所作的處罰「提出異議」,老師該如何在輔導管教與明哲保身之間作出適切作為,實在讓基層教師大傷腦筋。因為教育部所提出的「特殊情形」過於抽象籠統,如若沒有一套參考標準,越是用心想教好學生的老師,將越容易誤踩雷區,這會讓老師們很是無所適從,如若管教可能觸法,若不管教放任學生一錯再錯,實非教育之福。
對於此次修訂規定,相關官員實在應該先到教育現場聽聽基層教師的心聲,多加了解輔導管教實際現況和面臨困境再作修法才能服應實際需求,否則一條條明文規定都會致使教師如履薄冰,不敢憑著專業放手處理學生問題,輔導管教時綁手綁腳,對於引導學生正確學習態度與品格行為都設下了層層枷鎖。
當然,強化教師對於輔導管教的正確認知和多元技巧是必須的,唯有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才不會衍生管教過當或不當體罰的憾事。多年來提倡零體罰友善校園政策,學校與教師多以勸導替代打罵,適切的處罰是維繫班級公約和校規的柔性手段,但這些處罰並無法只在課堂中執行,例如愛校服務、處理糾紛、勸誡開導、諮商輔導…..老師犧牲下課時間輔導管教學生,不該成為被攻訐被指責的對象。
教書容易教人難,學校教師不只是授業者,也是傳道、解惑者。對於學生管教情事,唯有親師生之間具有良好溝通與共識,才能取得平衡點和良善處置,教師在管教時能拿捏好比例原則,顧及學生心裡感受與處境,相信家長一定支持與配合,實在無須訂一堆模稜兩可的規定,讓眾人人仰馬翻難以遵從。
作者 / 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