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問題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我們要求公民科擔負起太多責任,卻不給予相對的重視,甚至有些人對公民教育的印象,還停留在教三民主義,認為根本無用。但每當社會出現了問題,我們就將矛頭指向公民教育,或期盼公民教育能更加進步。
為了增進國人對司法的信任,以及增進判決的公正性,立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讓民眾也能參與審判。改善過去重大案件時,判決與民眾的預期有巨大落差,民眾只能批判司法不公,卻無法實質參與以及了解判決過程,然而,國民是否對法律有足夠的概念,能夠參與專業的司法判決,令人產生疑慮。
政府表示,未來將在義務教育的公民課中,增加國民法官相關課程,讓國民法官制度廣為周知。聽起來相當合理,但仔細看看當今公民課的內容,需要教經濟、政治、法律、社會,還有一點哲學,每一項都有很多內容需要教,一星期卻可能只有一兩堂課的時間,這麼少的時間,卻要負擔這麼多內容。
且公民科在升學考試的佔比小,甚至在高中指考,幾乎大部分的科系都不採計公民科,造成學生學習意願並非相當高。而在教材上,因為要讓學生快速理解許多知識,內容都較為淺,不僅無法真正認識概念,還會讓學生以偏概全,造成大學端幾乎都會重新教授相關內容。
此外,隨著時代快速變遷,法律、政治、經濟、社會都不斷的創新與改變,課綱的內容,以及現場教師是否能夠跟上,都是一個相當大的問題。當前只有一些教師研習,可以來增進老師的新知識,然而也並非所有老師都會參加,最後就只能靠書商補充,這樣的教學品質,恐難達成社會預期。
這些問題根本的原因就在於,我們要求公民科擔負起太多責任,卻不給予相對的重視,甚至有些人對公民教育的印象,還停留在教三民主義,認為根本無用。但每當社會出現了問題,我們就將矛頭指向公民教育,或期盼公民教育能更加進步。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有好的公民教育,首先,就是要讓每個民眾知道,當今的公民教育在學什麼,了解公民科的重要性。再者,加強素養導向教學,並提供足夠的資源,讓學生能自發性地學習,並將所學實踐在生活中。例如,關心社會議題、盡自己力量幫忙解決社會問題、積極落實國民享有的權利及義務。
最後,公民教育不僅是在學階段所需要,更不僅是教師須擔起的責任,而是所有台灣兩千三百萬國民,以及政府、社群媒體,共同努力去營造。民眾主動了解法律更改內容,積極維護公民權、政府更傾聽人民意見、社群媒體減少偏激報導,都能為社會降低一些對立,帶來更多進步。
作者 / 楊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