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不僅見於傳媒輿論,於日常生活當中,亦不乏有對外籍移工與新住民的不友善舉措,如有外籍移工於受訪時表示,搭大眾運輸時,一旁的台灣人見他都避而遠之,也有新住民表示,自己的小孩常被因外型特殊被學校同儕取笑。若我們對此種歧視的現象繼續視而不見,還有資格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因警察暴力執法不當致人於死的「喬治.佛洛伊德死亡事件」,引發全美抗議種族歧視的BLM運動(Black Lives Matter)遍地烽火,甚至演變為碰壞公共建築、暴力、縱火等逾越法律底線的犯罪事件,其中西雅圖抗議者更於6月間,佔領位於國會山區,因警方棄守而暫時停用的西雅圖警察局東分局,宣稱成立「國會山自治區」,設立路障,禁止警察進入,並由其成員手持槍械盤查進入該區民衆。然而在自治區內接連發生性侵、鬥毆與嚴重的槍擊事件,在輿論譴責的壓力下,市長珍妮·德坎下令取締「國會山自治區」,並於7月初始遣派警察至該自治區清場,但劇碼並未隨之落幕,抗議烽火仍在各地燎原,如在喬治亞州首府亞特蘭大市,BLM運動團體欲仿效西雅圖成立自治區的方式,致暴力事件頻傳,多位市民死傷,喬治亞州州長坎普遂於7月6日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並部署1,000名國民警衛隊進駐亞特蘭大保護市民。
乍看之下,BLM運動源於抗議員警對非裔黑人的執法暴力,然而倘從黑人的視角理解此次行動的紋理脈絡,警方暴力執法僅是導火線,根本原因是黑人族群對「結構性種族歧視」提出血淚控訴,這種歧視深藏於美國社會各層面,可以說是無所不在。
回溯美國的歷史,二戰之後,全國有色人種權益促進會等多個草根團體開始積極鼓吹廢除種族隔離制,開展1950年代至1960年代的美國民權運動,致白人至上的意識型態不可避免地殞落,美國國會於1964年通過禁止在教育、工作等方面,對不同種族者有歧視行為的「民權法案」,然而,根據學者的研究,民權運動並未使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真正消失,只是不平等的狀況,從公然歧視轉化成隱晦的形式。
首先,黑人在經濟上的劣勢日益加劇,美國經濟政策研究所於2016年的報告即指出,黑人與白人間的收入鴻溝自1970年代以將日漸擴大,在1979年,黑人男性比白人男性少賺百分之二十二,至2015年,少賺的比例提升到百分之三十,且相較白人,黑人更易墜入失業的困局,在2010年面臨經濟大衰退時,黑人的失業率增至百分之十六,反觀白人失業率始終小於百分之九。該研究所的報告亦指出左右兩者收入差距的因素,皆與種族歧視密切相關,如在雇用上的歧視、反歧視法執行強度不足等等。
除了經濟上的不平等外,諸多學者亦指出美國刑事司法體系多有歧視性作為,如美國警察長期使用「種族定性法」(racial profiling) 值勤,預設黑人族群易從事特定犯罪,而對之騷擾盤查,致黑人的監禁率高於白人。社會學者愛麗絲‧高夫曼在《全員在逃》一書中即指出,入監者絕大比例都是黑人,沒有受過大學教育的黑人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在35歲前都曾入獄;1990年代出生的黑人小孩,有四分之一在他十四歲前,父親都曾遭囚禁。此種針對性監禁的情況顯見美國的種族壓迫愈演愈烈,已嚴重斲傷黑人在民權運動間爭取的人權。
對於這場震驚全美的政治風暴,在台灣遠觀的我們,或許覺得事不關己,畢竟台灣看似未有美國般明顯的種族歧視,然而,台灣社會對來自東南亞的外籍移工及新住民,其實已展開「種族化」的過程多時。根據學者的定義,種族化係指標舉特定族群的生物與文化特性,並加以本質化、自然化的社會過程。以此觀之,台灣的輿論與社會觀感,對此群體往往貼上「買賣新娘」、「假打工真賣淫」、「犯罪多,危害治安」等負面標籤。
2019年時,國民黨籍總統侯選人更公開説出「東南亞人很多來台賣淫」及暗喻外籍移工是「雞」等含帶偏見的話語,這些標籤與話語,反映台灣人對地域的偏見,背後的邏輯是將他們母國的低度發展,歸咎於這些國家的人懶散不努力,在品格和能力上多有缺陷,因此認為外籍移工只能從事骯髒、危險和辛苦的工作,尤其失聯移工犯罪率高,成為治安的隱憂;另外,新住民普遍被認定是為逃脫貧窮而遠嫁來台,更受貶抑為只剩傳宗接代的功能。
事實上,來台的外籍移工,不僅填補台灣日漸缺乏的勞動力,撐起台灣經濟的結構,在台灣於1993年成為高齡化社會後,更於家戶中替台灣人照顧老邁的長輩,而失聯移工犯罪率高的說法,從統計數據已證明該群人的犯罪率遠低於國人,可謂純屬荒謬;而新住民亦在家庭中扮演生養後代的重要角色,兩者對台灣整體社會的貢獻不言而喻,卻往往被社會投以偏見,甚至污名化為劣等的他者,這不是歧視,那什麼是歧視?
而歧視,不僅見於傳媒輿論,於日常生活當中,亦不乏有對外籍移工與新住民的不友善舉措,如有外籍移工於受訪時表示,搭大眾運輸時,一旁的台灣人見他都避而遠之,也有新住民表示,自己的小孩常被因外型特殊被學校同儕取笑。若我們對此種歧視的現象繼續視而不見,還有資格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嗎?
作者 / 王昱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