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政府相關主管單位能夠三思這一個課題,不該只看目前父母有工作所得就因此不通過,畢竟得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未來,應該去看該家庭有幾個身障者,還有父母還剩幾年能工作去做整體的衡量。政府現行決策漏洞令我們邊緣人難過,讓我們一起努力把法令改變得更優質、更友善吧!
以我視障為例,生活津貼有以下規定:一、存款不超過七萬;二、不動產不超過價值三百六十萬;三、需為低收入戶等等;各縣市的符合標準不一致,且涵蓋父母家人而非僅看個人。另外,低收的標準也很含糊,有些人所得雖看不到卻是很有錢的人,故而要讓決策者有更好的規定並讓真正需要者獲得。我們這裡是每月不分輕、中、重,得符合前述之規定給每月三千元,但是不同程度的障礙還是有額度使用的差距。
家父曾經說過:「政府是一對一來看衡量的準則,不是去看一個家庭裡有幾個障礙者來衡量,假若一個家庭裡有超過一個身障者,那個衡量機制有些牽強」。以我過去經驗,我有個肢體輕度的學姊與我嘗試申請不過,而另一個重度的學長他家是開安親班的,雖然不同居住縣市,但那位學長可以申請通過。我有聽其他朋友說:「新北市過去是須符合低收入戶才可以領生活津貼,感覺申請資格很侷限」。
我會向政府建議如下作法:不去看父母與祖父母等所給金錢與不動產多寡,而是看個人的收入與障礙程度給予分等級的「輕、中、重」不同程度不同金額的生活津貼。像我走寫作路,一個月月收入很少,但我生活津貼也申請不過。即便是不同縣市會因財務狀況不同,也不該成為沒錢給或是只給低收入戶的藉口。
也許有人認為不能完全靠政府,家父也是這麼告訴我。日子要能自己過,但是福利既然設立,就不應該讓應受福利者感到:「為何其他人可以申請通過,我就只因為父母、祖父母或親戚等給我ㄧ些不動產或動產,而無法申請得過」,既然他要設這個福利,就應該更全面,面面俱到、設想週全才是王道。
希望政府相關主管單位能夠三思這一個課題,不該只看目前父母有工作所得就因此不通過,畢竟得考慮到身心障礙者的未來,應該去看該家庭有幾個身障者,還有父母還剩幾年能工作去做整體的衡量。政府現行決策漏洞令我們邊緣人難過,讓我們一起努力把法令改變得更優質、更友善吧!期望新的世代能翻轉新的時代,更新身障環境吧!
作者 / 溱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