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調查的報告都是出於「政府」的高度,2009年高檢署的報告源自於馬英九總統的下令,2020年促轉會的報告則基於促轉條例的立法授權,高度其實都有,但做出來的結果卻是天差地遠,用心程度可說高下立判。從這一次的調查報告出爐,也可以驗證,檔案的查找與徵集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而對待案件的態度與視角更是左右了報告的成果。相信這份報告,只是對情治機關過往的不法與不當作為的追究,提供一個社會討論的起點。
促轉會在2月17日公布的林宅血案調查報告,報告正文將近百頁,比起2009年高檢署做的重啟調查報告(僅20頁不到,字體還比較大,多半篇幅還是程序非實質調查),不僅內容豐富,對於關鍵問題的論證更是詳盡。林宅血案的關鍵問題之一,就是案發當時,林宅到底有沒有被情治單位嚴密監控,若有,那兇手何德何能能進入林宅行兇長達80分鐘,卻又從容離開而不被監控人員所發現?
要解答這個問題,必須要掌握當時情治單位的檔案,尤其是情治單位的龍頭-國家安全局的檔案,對於國安局的檔案,2009年高檢署重啟調查時,專案小組號稱有到國安局實地查閱相關卷證,但「未發現其他有關之監聽、監控資料」。這樣的調查成果在促轉會的調查報告中被徹底打臉,國安局不僅有檔案,而且還是與監聽、監控有關的檔案。2009年高檢署的情形,最有可能的情形是國安局一方面刻意對專案小組隱匿,另一方面專案小組也未深入追查,換言之,國安局說沒有檔案,專案小組就照單全收,全然低估了情治單位掩蓋自己於威權統治時期惡形惡狀的決心。高檢署的報告據此稱「專案小組尚無法據以研判案發時是否有情治人員在林宅周邊監控,並縱放歹徒入內行兇」。
在促轉會的報告中,透過國安局、調查局等檔案的詳細比對,證明了早在美麗島事件發生之前,林義雄及其親友便已遭到情治機關嚴密監控,在大逮捕之後,縱使林義雄已被捕入獄,但監控工作仍持續進行,更藉由包含佈建線民、裝設竊聽器、電話監聽、跟監、在林宅周邊派遣情治人員(或其協力者)進行監視等方面,掌握林宅的所有動態,「已達鉅細靡遺之程度」,確認林宅在案發之時確實處於情治機關的嚴密監控底下。而案發後,國安局刻意不讓當時專案小組人員接觸到電話監聽錄音及資料等情形,更加證明當時的政府極有可能涉案。
兩份調查的報告都是出於「政府」的高度,2009年高檢署的報告源自於馬英九總統的下令,2020年促轉會的報告則基於促轉條例的立法授權,高度其實都有,但做出來的結果卻是天差地遠,用心程度可說高下立判。從這一次的調查報告出爐,也可以驗證,檔案的查找與徵集是一項持續性的工作,而對待案件的態度與視角更是左右了報告的成果。相信這份報告,只是對情治機關過往的不法與不當作為的追究,提供一個社會討論的起點。
作者 / 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