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教育環境與就業的關連性是很強的,要有良善的教育環境,才能夠銜接考大學時選擇相關科系以利往後的職場發展,直至今日職場對身障還很不友善。
有時候抗爭了也不一定會有效果,但不抗爭一定沒有動作的。
所謂走讀是指視障生融入一般普通學校的普通班,與一般明眼同學一同學習的教育;巡迴輔導則是,在走獨教育裡的學生,因為缺乏該障別專業的特教師資、或缺乏特教資源班或該校沒有特教老師情況下,須由各縣市政府或由特教小組所派之受過訓練之師資進行訪視,以輔導協助走獨教育的身障學生。
國小時發生了巡迴老師不盡責,原本的規定是每週須到學生所在處兩次,國小一年級的老師連見面都沒有,國小二年級的老師為了自己進修碩博士學位而每學期只來一次,只是拿錄音帶來,父親知道特教法,經過爭取後,四年級固定了,該老師原來負責在家教育,為了我而等到我國中畢業才退休,巡迴輔導我六年。
另外,大字體課本每個科目全送完得等到第二次段考後,還有縣府所提供的只有課本大字體,參考書、字典或作業本得自行處理。再來,在二年級要借「擴視機『輔具』」縣府特教科卻沒有這設備,等待有設備是兩年後的小四了,只因困在經費不足與採購行政程序的緩慢。
前段的基本義務教育階段就不夠友善的教育環境,後來在高中時又發生了另一個不友善的教育事件。在我高一的暑假參與「大專校院視障歡樂學習營」在開幕式時,有一個南部某視障協會的理事長,一開始有點像是在發牢騷或情緒化,現場參與營隊者一開始都以為他來鬧場的,不過經由他說完事件始末後,現場參與的學生與家長全場驚愕,於是訴求一一開啟論辯。
走讀的國立高中、職視障學生原本由位於台中市后里區的國立台中啟明學校(以下簡稱中明)的老師,到除了當時的直轄市北、高兩市以外的全台灣各縣市輔導,不過當時的校長「力校長」卻因為考量了中明老師奔波太累了,於是決定把此巡迴機制下放到地方,而原先的點字是給一筆金額交給走讀的學校,由各校自行找廠商打點譯,即使參與營隊的學生論壇後,仍無法解決此問題。據後來有位朋友所述,其實教育部特教小組有請中明收回此一策略,而貴校仍然不遵照教育部的決策,自行取消了巡迴輔導的服務。筆者也是受害者。
該理事長說的是,上面有找專家、學生、家長等代表開會,可是實為現場參與營隊的學生、家長都沒人知道這件事。而後,也有因此見勢而轉跑道的中明老師。他本為指導我定向行動,不過只指導部份,還沒有教學完成,在此事件後,就轉往神學院進修。而留下的是我受傷的心、和對特教界的某種失落感,而後因為我所在地的地方特教學校的專業是智能障礙,因為原本負責國中小與縣立高中的巡迴輔導老師也無法重新分配工作,因此我沒有了輔導。
不過我聽說私立學校也沒有巡迴輔導服務的樣子,而後我受到的服務,只有在高三身障甄試前由智能障礙特教老師來宣導,不過該年也發生另一件事,點字書未完全送完,經過抗爭,原先答應會改考試範圍後來也沒改,等於是沒有照承諾走。而此甄試宣導,其實沒有實質幫助,因為考前會開說明會,加上家長也知道相關事項了,而且特教老師只是來看我,其實也沒有針對志願與未來職業等作輔導。
再說,找廠商沒有推薦廠商,自行找的結果,變成若找到不善者,像我們學校找到的第一家,因為她自己經營問題面臨倒閉等緣故,卻把壓力倒在我與敝校特教組老師的身上,說我們把該廠商「某某」當成打字行。唉,我們又不是故意找麻煩或不付錢,一年後找另一家廠商才在態度上有改善。
以上的事件雖然是過去式了,不過吾人認為,類似的痛或者新的案件不要再發生,但願以後的學生不會再遇上恐龍特教事件。
為免再有特教恐龍案件的發生,建議在特教老師的教師甄試應該分類,比如:視障類,就在考前由特教老師自行決定類別,而不是分發後才知道自己服務的身障類別,因為不分類而以分發的方式,會使得某些無資源班的學校,該類別學生受限老師的數量短缺而沒有被服務到,因目前盲或視障資源班的走讀學校少之又少,你可能會說到特殊學校裡就好,可是學生家長為了學生能融入社會,有的還是選擇走讀教育。再來,其實可以分類別額外徵選預備教師,有心從事該類且未通過教師甄試者,可以做為應急的資源支援部隊。
身障教育環境與就業的關連性是很強的,要有良善的教育環境,才能夠銜接考大學時選擇相關科系以利往後的職場發展,直至今日職場對身障還很不友善。我依然還無職業,思前想後是某種程度上與前面的不善教育有關聯性。
作者 / 蓁翎